妖孽之纵横天下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二章 美人如玉
第二天清晨,罗晖没有通知任何人,就和丽红两人骑着两匹普通的乌鳢马,就慢慢的走着羊肠小道出了乱yù山。由于乱yù山中四处居住的都是高手,所以也没有什么大道可以行使,一条羊肠小道,还是上古时期,一位闲人,闲来无事,一步一步挖出来的,但至今一直存在着。
自从纳鲁归来之后,武界中的规则一天一天的加重,现在就连妖帝期的高手都无法飞行了,妖主期的才能在天空zì yóu的翱翔。
虽然罗晖将丽红几人的实力都提升到了妖皇,而且付出了极大的代价,武界之中用尽了无数的天才地宝和罗晖的奇功异法,才能让他们实力到了,但是却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也能够稳定这个层次的力量。
但是这样的方法,恐怕整个武界也不会超过三个人,能用得出来,第一没有那么强大的资源,而且也没有罗晖的那个本事,毕竟武界之中,资源还是比较缺乏的。
“青山绿水间行走,晖哥,这可是我以前一直想过的生活呢!”紫衣飘飘,阳chūn白雪的单纯笑容,却有着酒入香腮两抹红的倾城容颜。
“阳chūn白雪,很适合你的单纯,丽红。”罗晖与丽红两人并肩行走,扬长笑道虽小,但也只是针对着武界的大道,两匹马的宽度还是够的。
丽红痴痴一笑,如那chūn暖的花开,让人心灵深处感觉得到那种幸福。
“晖,你原来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彩铃姐一直没让我知道呢。”眨巴眨巴眼睛俏皮的向罗晖问道,只有两个人的世界,不需要有太多的顾忌。
“你说呢,你认为我是什么样的人。”罗晖反而却开玩笑的问道。
丽红纤手托着下巴,极可爱的鼓起了腮帮子,眼睛骨碌骨碌的直转动,良久之后,才回答道:“你现在身穿青衣,背着巨剑,我想你以前肯定一个潇洒至极,君临天下的男人,以前我听人说过,权势是男人最好的外衣,但我想,站在巅峰或许也是男人独有的魅力吧。”
“我本仁慈,却屠戮苍生。我本道德,却与恶起舞。成王败寇,没有有谁会去指责一个王者的缺点!希.特.勒为什么为千夫所指?当然不可否认最重要的是他犯下了不可饶恕的滔天大罪,但一个很明显的原因就是他失败了!汉武帝晚年犯的错绝对不在少数,但是因为他象征着大汉昌盛象征着华夏辉煌,所以后人可以对他的错误可以“大度”的忽略不计或者干脆不予理会。”罗晖有点唏嘘,回忆着当年的事情,高处不胜寒啊。
“额,我说一句,你就说这么多,但你说的是成王败寇,史书永远是由胜利者改写是吧!”丽红张开双臂,享受着山风的感觉。
“嗯,差不多就是这样,你的单纯,本来就不适合武界,武界其实不是一个zì yóu的世界,反而却是一个命运的牢笼。”武界中的狡诈,yīn险,厮杀,让人数不胜数。
有可能是与你一起上亿年的兄弟,但却可以在背后将刀子捅进你的胸膛。
也会因为一句话的事端,便灭你满门。
武界之中,没有法律,没有道德,没有约束,有的只有厮杀和实力,在很多城池之中,就算是城主也不会反对厮杀,因为优胜劣汰,这便是武界的规则。
“你老是把世界说的这么坏,以前我在王家还不觉得杀人有什么,因为他们也没跟我讲诉过人的概念,但是慢慢的接触到了社会之后,才知道人命其实很珍重。”
“好吧,这次我们就低调的前进吧,让你好好的体会一下武界的规则,对你来说,这甚至是一个堕落的世界,不会有你想象中的美好,只有无尽的黑暗。”罗晖邪魅的一笑,似乎带着这样纯洁的天使,去体验那黑暗的堕落,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问天地,世间谁主沉浮,看江山,我自独揽美sè。笑江湖,刀光剑影无数,叹世人,痴迷一生不悟!
罗晖两人走了半天还在乱yù山中,最后终于在丽红的抱怨之下,罗晖破空来到了第一站,白路城附近,便骑着马慢慢的走去,而现在临近中午,到下午大概就可以到了白路城,但需要骑马狂奔。
“晖,我们来赛马吧。”丽红舞着马鞭,幸福的说道,长发随意的卷起,给了人无限的风情。
“好的,我们来赛马,输了怎么办?”罗晖侧过头来,jiān笑着看着丽红,不等丽红回答,就一马鞭使劲鞭打在乌鳢马身体之上,顿时策马飞扬而去。
丽红气的哇哇直叫:“哇咔咔,死罗晖,竟然耍赖,不可理喻。”虽然是生气的话语,但脸上却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一个拥有江山的男人,当他肯为女人放弃江山之时,那才是极致的爱情。
罗晖以前喜欢周幽王,不是因为他如何的英雄了得,而是为了博美人一笑,甘愿烽火戏诸侯,葬送江山,一个谎言,玩转天下。
大清朝陈三桂为了一个女人,让人千夫所指,大开城门,放八旗铁兵入城,他同样放弃了一切,放弃了权势,却甘愿为一个女人葬送一生。
而男人需要把很多东西带进坟墓。“因为一个成功的男人需要埋葬许多东西,比如爱情,比如荣耀。还有,比如生命。
成功的男人,不可能注定会得到一切,因为在得到一样东西的时候,往往会面临着一些抉择,也会放弃某一些东西。
平凡的人生,才是幸福,笑人生百态,观世间浮云。
“晖,等等我嘛,为什么跑那么快呢!”丽红使劲着催促胯下之马加快速度,但却始终舍不得鞭打一次。
罗晖微微一笑,果真的停下脚步,等待着丽红的到来。
丽红一喜,更加的加快了速度策马到了罗晖的身边停了下来,额头上都有了一层密汗。
罗晖一阵怜惜,伸出手来,用袖子给丽红擦了擦汗:“累不,累的话休息一会。”
女人的身体远远比嘴巴老实,就算额头上出现了汗水,但丽红还是说道不累。
“休息一会吧,前面会有事情发生。”看着丽红红霞满布,罗晖下了马,找了一个树荫之下,将外面的长衫解开,扑在了地上,招呼着丽红过来休息一下。
看着罗晖如此的体贴,虽然头上的太阳完全可以视若无睹,但丽红仍然喜滋滋的过去坐下了:“晖,我们会一直这样下去嘛?”丽红轻靠在罗晖的肩膀之上,如蚊子般大小的声音,弱弱的问道,似乎对未来充满了不确定的因素。
有人说过,嫁给一个黑道上的男子是最大的悲哀。
因为黑道之上,每个人都会随时的死去,所以就算幸福,也会提心吊胆的,为什么女人会喜欢找成熟,但却安稳的男人呢?只因为那样的男人可以给予他安定的生活,就算是平淡,也不会担心有太多的坎坷。
女人要的不是如何睥睨天下,要的不是如何英雄了得,只要男人能给一个幸福,安定,让她对未来看得清,而不是雾里看花,越看越花的那种感觉,那么一个女人就可以将她的一切交给你。
当一个女孩子最美好的青chūn交予了你时,那么你在也没有任何的资格要求她做任何的事情,因为她最美好的年华,全部都给予了你。
每一个女孩都是一个天使,她们甘愿为你放弃整个天堂,坠于凡间,恋倦缠绵。
“杜拉斯地情人对她说:你不是爱我,你是爱上了爱情。但我却不是恋上了爱情,我是恋上了你。”此刻的罗晖多了一份玩世不恭,对情意的爱恋,没有了以往冷漠的面具,没有了冰冷冷的感觉。
似乎有些疲惫,但整个人慵懒忧郁的气质,却让人更加的怜惜。
丽红此刻便是这种感觉,眼前的男人,她甘愿付出一切,因为她也是爱上了这个男人。
没有与子相悦,死生契阔,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轰轰烈烈的誓言,只有这平淡的一瞬间,便确定了自己爱上了这个男人。
有的人爱上一个人需要一辈子的时间,那叫相濡以沫。有的人爱上一个人需要一秒钟的时间,那叫一见钟情。但现在丽红爱上罗晖只用了一句话的时间,这却是与君携手,确定了自己的一生。
一个智者说过:人生的意义在于得到,得到的价值取决于个人。
在罗晖的世界里,与她相比,天下太轻。平生两行泪,两行为美人。
喝酒的男人,甘愿为你喝茶,袖手天下,那么他是爱你。
“晖,我爱你!”丽红闭着眼睛,心跳加速的说完了这句话,当情不自禁的说出来之后,却不知何以的闭着眼睛愣在了那里。
罗晖身体一颤,转过头看着闭着眼睛的佳人,酒入香腮红一抹,妩媚得倾国倾城颠倒众生,旁有两颊生梨窝,清新得如沐清风沁人心脾。这是一种风情。
看着看着有些痴了,良久,对着那仰起的佳人,缓缓的吻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