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任我逍遥无弹窗 正文 第十二章 买文具以及今天开始去学校
经过长达半年的筹备之后,林飞的处女作《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所有准备工作终于准备完毕。虽然并不觉得会有人将他,一个仅仅不到七岁的小孩子,和《哈利波特》系列的作者联系起来,但林飞还是明智的选择了使用笔名发表。
在连老一番保证未经允许,不会透露他的名字以后,林飞终于放下心来,他可不想宁静的生活被打破。挂掉电话,林飞跳下椅子,本想继续他那被打断的午睡,但看了看时间,还是放弃了。
他答应小贝怡,今天下午和她一起去买文具的。
拿上零花钱,带着小布丁,林飞来到了小贝怡的新家。
自从杨有麟夫妇被调回景澜之后,杨大爷和小贝怡就已经住进了杨有麟夫妇分配到的新房子里,倒是和林飞家近了许多。还没到杨贝怡家,林飞就发现,小妮子已经在那里等着了。
看见林飞走过来,小贝怡眼前一亮,跑过来一个飞扑,就已经扑进了林飞的怀里。布丁感觉到林飞身体的晃动,移开遮住眼睛的大尾巴稍稍一看,发现是小贝怡之后,便不感兴趣的闭上了眼睛。显然,它已经习惯了。
略带无奈的看着黏在自己怀里的小妮子,林飞只好温言劝道:“贝怡,先起来一下,我们去和伯父伯母打声招呼,然后,林哥哥就带你去买文具。明天,我们就要上小学了哦。”
杨贝怡眨了眨水灵灵的大眼睛,歪着头想了一会儿,这才点点头,站直身子,轻轻回答道:“好的,林哥哥。”
小贝怡虽然不再腻在林飞怀里,但小手还是紧紧拉住林飞的胳膊,很是依赖的样子。
一直以来,对缺少父母疼爱,文静内向的小贝怡来说,林飞不仅仅是从小到大的青梅竹马,还是一个疼爱自己,保护自己的大哥哥,甚至取代了小贝怡父母的形象。而且,小贝怡不止一次的听见爷爷打趣她,说她是林哥哥的小媳妇,是要一辈子在一起的,就像自己的父母一样。
虽然不知道小媳妇到底是什么,但杨贝怡感觉得到,如果真的要和林哥哥一辈子在一起,自己是很愿意,也很开心的。
虽然不懂得爱情,虽然或许只是年幼时的天真无邪,但这一刻,有对方在身边,欢乐开怀,这,就足够了。
……
和杨贝怡父母打过招呼,林飞拉着杨贝怡的手,乘坐着公共汽车,向着观澜商场的方向驶去。
车上的人很多,虽然打开了车窗,但还是很热,就连布丁也难以忍受,一个吱溜蹿进林飞口袋里,说什么也不愿意出来了。
站在拥挤的车上,感受着奔涌的热浪,林飞不动声sè的将小贝怡拉进怀里,一股长青气,自林飞体内传向杨贝怡。
小贝怡也是又挤又热,忽然被林飞护在身下,在感受到一阵阵清凉的气息传过来之后,小贝怡甜甜的朝着林飞一笑,自然而然的贴在林飞怀里,不一会儿,竟然睡着了。
看着这惹人怜爱的小人儿,在自己怀中小猫一般睡着,林飞伸出手,在贝怡的小琼鼻上刮了刮,轻道一声:“小懒猫。”接着,林飞主动托住小贝怡的肩膀,让她睡得更舒服一些。好在两个都是小孩子,天真无邪,不然指不定会惹出什么流言蜚语来。
一路行车,一路拥挤不提。
终于来到了观澜商场,林飞推了推睡在他怀里的小贝怡,后者从睡梦里醒来,迷糊的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小小的哈欠再看到自己竟然趴在林飞怀里,在公交车上睡着了。看到林飞似笑非笑的样子,杨贝怡小脸不由的红了,任由林飞把自己拉下了车。
时间临近下午三点,正是太阳越来越毒辣的时候,虽然有林飞传过来的清凉,但小贝怡还是香汗淋漓。好在车站离商场并不远,拉着小贝怡的纤纤柔荑,林飞很快就来到了观澜商场。
一进商场,一股凉气就扑面而来,让人不经打了一个寒战,一下子就jīng神起来了。来到文具专柜,林飞带着小贝怡,私下里挑选着。
小学的文具不用太多,几支铅笔,橡皮,小刀,文具盒,这些就够了。钢笔,毛笔这一类,要到三四年级才用得到。不过林飞倒是想练一练毛笔字,前世他也是学过几年的,可惜上了初中之后,就由于升学的压力荒废了,倒是让教他的老师很是惋惜了一下。
随意买下了自己的文具以后,林飞开始帮小贝怡挑选。
铅笔都是一样的,但橡皮的种类就多了。仔细挑选了很久,小贝怡这才选择了一种小猫形状,带有橘子香气的橡皮。小刀是一把红sè的美工刀,其实本来林飞想买那种盒子状的自动削笔刀的,但找了一圈,竟然没有找到,问售货员也没有,最后只好选了这个。
一番寻找过后,已经近四点钟了,看着外面散发着热量的骄阳,林飞想了想,带着小贝怡,来到帽子专柜,买下一顶大大的白sè编织帽,扣在小贝怡的头上。这才拉着她,乘车回家。
再次一路拥挤。
送完小贝怡,回到家的林飞,疲惫的一屁股坐在床上,视线扫过存钱罐,心中暗暗发誓:哪怕去买一辆自行车,也绝不坐公共汽车了。
……
第二天一早,林飞就起来了。
走出房间,林飞很是惊讶的发现,父母竟然少见的起床了,而且还把早餐准备好了。在看到父母为自己准备的,一身崭新的天蓝sè童装后,林飞这才想起,今天是他正式上学的rì子。
吃完早餐,用极其强硬的态度,逼着林飞穿上新衣服之后,晴雯这才满意的点点头,很是和蔼的对林飞说道:“小林子,到了学校,记得要给新老师留下一个好印象哦。”惊叹于自己老妈变脸速度,林飞点点头,拿起几乎是空空荡荡的背包,对父母说了一句:“我上学去啦。”这才走出家门。
和晨练的邻居们打着招呼,虽然有些奇怪他们为什么发愣,但林飞并没有多想,快步走到杨贝怡家,和打开门的杨大爷熟门熟路地打了声招呼,便自顾自坐在大厅沙发上,等待着小贝怡出来。
“我吃完了,林哥哥,我们走吧。”没有几分钟,小贝怡跑了出来,抓住林飞的手就要走。
可我们的林飞已经看愣了。
小贝怡一般都是穿的平常的衣服,但今天显然不一样了。小贝怡第一天上学,为了表示对此的重视,父母特意为她挑选了一件淡黄的连衣裙,辫子也放了下来,变成了齐肩的长发。仅仅是稍微的一打扮,小贝怡就好像换了一个人一般,如果说小贝怡原来的气质是邻家小妹的温婉可人的话,现在就变成了花间jīng灵一般的活泼动人。
并不是说这样就变漂亮了,只是因为林飞习惯了原来的感觉,看到完全不一样的小贝怡,自然有一种惊艳的感觉。
这时候小贝怡也发现了林飞穿着的改变,很是惊叹的说道:“林哥哥换了衣服,变得好漂亮啊。”
确实,虽然林飞的相貌并不算顶尖,但却十分jīng致,兼又皮肤白嫩如婴儿,配上自出生起就没有剪过的长发,以及还没有变声的嗓音,便是一副娇俏非常的小女儿家模样。
平时林飞穿的衣服都是很男xìng化的,所以还可以辨别出来,但今天他被迫穿上了天蓝sè童装,却是连最后一点儿特征都消失了。也难怪小贝怡形容他的时候,用上了漂亮两个字。
林飞回过神来,听到小贝怡的话,发出一声苦笑,刮着小贝怡的鼻头说道:“男孩子不可以用漂亮形容哦,要用的话,只可以用帅气来形容。”
或许长大以后,别人在夸林飞的时候,会用上帅气两个字,但就现在而言,最合适的,其实还是“漂亮”这两个字啊。
和闻讯出来的杨有麟夫妻道别后,林飞拿起背包,牵着小贝怡的手,快步走了出去。
只留下三个大人,如同石化一般,呆呆的愣在那里。
良久,杨大爷才说出一句话:“刚才那个女娃娃,是小林飞?”
无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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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送达
这一章真是费了石子儿好大力气啊
话说,石子儿真不擅长写感情文啊。
特意早起,从早上弄到现在,删删改改N多次…
就看着这个还算凑活…
虽然不多,不过也是用心写下来的呢,
多的也有,就是看着感觉不好,有些做作
大家将就看看哈。
话说,青梅竹马,真是一种美丽的爱情啊…
就是忒容易变成亲情了…
(小林子是不可能变成亲情了…你问为什么?那么明显的暗示都看不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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