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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是个高危职业无弹窗 正文 第139章 乐天知命

    宋知命被带入人界的时候,刚刚修炼出第五条尾巴。

    他家父亲大人为了报恩,给宋老先生一个完整的家庭安度晚年,便带着妻儿化作人形,以宋家子孙的名义踏入人界。

    宋知命在青丘山修炼五百年,连化形都极少,更别说踏入人界了,完全不懂做人的规矩。母亲大人叮嘱它,在人界的第一要务,就是藏好自己的尾巴。

    “宋知命”这个名字是宋老爷子给起的。宋老爷子和王老爷子是年青时一起熬过来的兄弟,相识四十年,比对方伴侣陪伴在对方生命里的时间还长,感情自然不用说。王家的儿媳怀孕后,宋家的儿媳也立刻“怀孕”了。

    都说王家怀的是个女孩,宋老爷子跟王老爷子乐呵呵的一商量,给自家孙子订了门娃娃亲,顺便给他们起了天生一对的名字,“乐天知命”。

    宋老爷子不但什么东西都成双成对的给娃娃们准备,还特意找人寻到块上好的羊脂玉,打了对金镶玉的云头如意长命锁,刻上两人的名字。

    宋老爷子恨不得将聘礼都准好了,万万没想到,王乐天居然是个带把的!

    宋知命那会儿还没“出生”,化作只小白狗的模样在宋家“做宠物”熟悉环境。

    宋老爷子看这王家白白嫩嫩的小团子照片哭笑不得的时候,趴在地毯上的宋知命无所谓的甩了甩尾巴,公的也没关系啊,它又不在意。

    王乐天长到两岁便已经显露出极强的“好色”天赋,不但小尾巴似的整日粘着的长相粉琢玉砌的宋知命不放,还会找会偷亲,三岁时便当众宣布,他长大了要跟宋知命成亲!

    王老爷子乐呵呵的捋了捋胡子,“小子,你可别后悔。”

    当然不后悔,整个幼儿园里的小孩儿,不,连电视上的都算上,谁都没有宋知命长得好看!她是天下第一美人!三岁的小奶娃拽过旁边的宋知命对着脸颊“吧嗒”亲了一口,笃定的道,“他这辈子都是我的人。”

    宋知命皱着小脸嫌弃的用背擦了擦脸,人类的小孩哪来这么多口水?

    王家的房子是座旧式的官员宅院改建的,后院的大花园里有口古井,早就弃置,平常只用来引水浇灌花园。

    然而,王家人做梦也想不到,井底困着一个官员小妾的冤魂,她投井溺亡,只有找到替代品才能离开。

    水鬼诱惑着三岁的王乐天,将他拽进井底试图淹死他,让自己逃出生天。

    带着儿子来做客的宋妈妈一进门就察觉到了整座宅子内异常弥漫的阴气,她刚皱起眉头,自家的小包子已经一溜烟儿的跑了出去,直奔后花园。

    它解决掉那个水鬼的时候,井底的王乐天已经脚冰冷,没了气息。

    人类未免也太脆弱了!宋知命抱着王乐天软绵绵的身子,精致的眉眼紧皱起来。

    好不容易才熬过这个人类两年的口水,难道要换个人重新再受一回罪?

    除了口水,他对这个未来要做自己媳妇的人类还是挺满意的。

    考虑三秒钟之后,井底的小狐狸化作原形,用五条尾巴拢住面前浑身冰冷的家伙,将粉嫩的爪子按在他胸口,我将寿元分你一半,这样总行了吧!

    王乐天烧了三天三夜,醒过来的时候依旧是懵懵懂懂的。

    他说自己在井底遇到了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后来被一只白狐狸给救了,那只狐狸不但长得特别漂亮,还有好多条尾巴。

    王家的大人只当他是烧糊涂了。

    但宋知命救了王乐天一命是毋庸置疑的,王乐天也愈发的粘着宋知命。宋知命不但眼睛好看,眉毛好看,连指都特别漂亮。因为立志要娶美人为妻,颜控的王大少对宋知命不但殷勤,简直达到惟命是从的程度。

    王妈妈给他买个新玩具,巴巴的送过来给宋知命玩。过年收到的压岁钱,也一分不剩的全都塞给宋知命。幼儿园的小朋友别说欺负宋知命,敢对他大声说话,王乐天就撸着袖子扑上去了。

    王乐天喜欢吃甜食,奶糖、巧克力、棉花糖、冰淇淋,只要是甜的都喜欢,谁也甭想跟他抢,唯一能虎口夺食的就是宋知命。他只要挑挑眉毛,王乐天就忙不迭的把东西送过去了。

    长到八岁的时候,两人一起学游泳,王乐天望着跟自己同样穿男式泳裤的宋知命一脸崩溃,“你,你,你,你是个男的?”

    王大少的玻璃心碎了一地,站在在自家泳池边上眼泪吧茬儿的抱着宋知命,反反复复的问,“你怎么能是男的呢,你怎么会是个男的呢?”

    傻瓜,你的反应还能更迟钝点么?

    宋知命皱眉把他推开,“我为什么不能是男人?”

    再说,我还没嫌弃你是个人类呢!

    “可是,你是男的我就不能娶你了啊!”八岁的王乐天伤心欲绝。

    “是我娶你!”宋知命挑挑眉毛,“当初你爷爷和我爷爷就是这么订的。”

    王乐天:………………

    得知宋知命是个男人后,王乐天着实消沉了好一阵子,然而,他还是习惯性的护着宋知命,尤其是那些觊觎宋知命“美色”的,全都领教过王大少的拳头。

    直到升入初中,遇到漂亮得跟小公主似的林璐,王乐天觉得自己才重新看到人生的希望。

    他开始疯狂的追求林璐。

    就在他追求林璐的同时,学霸型的宋知命也已经成为众多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每天收到的情书比王乐天吃掉的巧克力还多。

    王乐天写给林璐的第一封情书,甚至就是从宋知命收到的情书里挑了一封抄的。

    然而,林璐告诉他,自己喜欢的是宋知命,而且,王乐天抄的那封情书,是她写的。

    王乐天的惨绿少男心就这么再次夭折了。

    升入高中之后,再次点燃王乐天春心的,是让他惊为天人的冰雪美人周曼。

    周曼的好朋友陆兰则对宋知命一见钟情。

    经过长达一年半轰轰烈烈的追求,周曼终于有了松动,并约他和宋知命来参加自己的生日宴会。

    王乐天拽着宋知命跑了十几家珠宝店,才挑中一条红宝石项链给周曼做生日礼物。

    泳池边的角落里,明月如霜,好风如水,王大少觉得周曼的微笑能让春风都沉溺。他正要俯身吻上去,却越过周曼的头顶,看到宋知命一脸微醺的半趴在沙发扶上,绯色的嘴唇水光潋滟,而旁边的陆兰,正想要偷亲他的嘴唇。

    她怎么敢!

    王乐天立刻推开周曼,怒气冲冲的奔了过去。

    结果,陆兰没吻到宋知命,王乐天自己的初吻也告吹了。

    王乐天第三次喜欢上的女孩,是一个拍洗发水广告的新晋模特。英俊多金又体贴的王大少,这次没费多少力气就追到了人。

    长到十八岁还是处/男,他自己都觉得羞愧。王大少特意在酒店包下个豪华包间,安排浪漫的烛光晚餐,铺满九百九十九朵玫瑰,预订了午夜十二点的烟火,打算在气氛上佳的时候,直接从一垒上到三垒。

    烟火绽开在空中的那一刻,美人在怀的蠢蠢欲动的王乐天接到宋知命的电话。

    “你在哪儿?”宋知命的声音听起来比泡在冰桶里的香槟还要冷。

    “在家。”王乐天看看怀里的美女,莫名的有些心虚。

    “开门。”宋知命的语调半点没变。

    王乐天汗如雨下,磕磕绊绊的道,“那个,我跟你开玩笑的,我,我跟朋友在外面。”

    “砰!”

    酒店房间的大门被人一脚踹开,门口的宋知命冷着脸挂上电话,脸色阴沉的像是要杀人。

    王乐天怀里的模特惊叫一声,王乐天也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往后缩了缩,宋知命为什么看起来这么生气?

    宋知命冷冰冰的对着那个模特挑起眉梢,“我给你十秒钟离开。”

    广告模特惊慌失措的看着门口的宋知命又看看身边的王乐天,抓起包包飞快的逃走了。

    “喂,我跟女朋友上床不管你事吧!”反应过来的王乐天恼怒的看着宋知命,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么?

    “上床?”宋知命关上门,一步一步的走过去,声音冷得像是要把整个房间里的空气扯到绝对零度。

    “你,你想干嘛?”王乐天退无可退,只得把后背紧紧的贴在酒店的落地玻璃窗上。宋知命这个样子有点可怕。

    “干你!”宋知命压住王乐天的双,下巴到颈线扯出性感的弧度,笑得勾魂摄魄。王大少顿时呆住了,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比宋知命好看。

    宋知命压着王大少疾风暴雨般的吻了一通,又把人压到那张洒满玫瑰花瓣的大床上,用漂亮的指恶狠狠的折磨了四回,直接将王乐天折腾到一滴不剩,眼角飙泪,才挑着眉梢道,“你记住,以后敢碰别人一下,我就阉了你。”

    还处在余韵中的王大少稀里糊涂的点了点头,窝在宋知命怀里睡着了。

    宋知命的老爸生意天赋极强,接宋家不到十年便已经将生意规模扩大了七八倍。但他生性散漫懒惰,因此,在宋知命人形还是个小豆丁的时候,便经常不耐烦的看着自己的儿子,“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长大接管公司啊,我都快累死了。”

    好不容易挨到宋知命十八岁,他赶紧把人送出国去深造,然后一股脑儿的把生意丢给了儿子,自己跟老婆环游世界去了。

    宋知命出国,最开心的人就是王乐天。这下再没有人能管着自己了。

    他没想到的是,宋知命的电话简直如影随形。但凡他跟女生约会,宋知命跟开了天眼似的,电话准到。

    尽管对方远在天边,但积威犹在,听到对方的警告,王乐天的蠢蠢欲动的小兄弟瞬间就蔫了。

    他因此对宋知命产生了极为逆反和厌恶的心里,拼命的想跟对方逆着来。

    王乐天关掉,把人带到酒店,刚把对方压到床上,便想起了宋知命当初用帮自己解决的情形。

    他的眼神,他的声音,他的指在皮肤上滑动的滚烫的感觉,王乐天绝望的发现,自己竟然清清楚楚的记得当时的每一个细节。眼前的女人顿时变得索然无味起来。

    王大少不信邪的找了一个又一个的女人,宋知命的影子却挥之不去,无论对方长得多漂亮,他都进行不下去,简直跟中了蛊似的。

    王乐天怀疑自己弯了,可奇怪的是,冯沅明明也帅得一塌糊涂,他对冯沅却半点绮念都没有。

    从黄山顶上摔下去的那刻,王乐天以为自己会死,那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最遗憾的居然是没有见到宋知命最后一面,恍惚之间他似乎又见到了当年那只漂亮的白色狐狸。

    王乐天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帐篷里,宋知命坐在他旁边,正在打电脑,帐篷里只有规律的敲击键盘的声响。

    “醒了,有没有哪里不舒服?”宋知命推开电脑,好看的指按在他的额头试了试温度。

    “脚疼。”王乐天皱皱眉心,声音像是在粗砂纸上磨过。

    “你的脚踝扭伤了,不过问题不大。养两三个礼拜就可以了。”宋知命拿起晾在旁边的水杯,喂了他半杯温水。

    王乐天恨恨的捶了把床铺,“马蛋,老子就知道,一进山洞就没好事!”

    宋知命按住他的背,温热的温度透过他的掌有力的传到王乐天身上,“没事,大不了以后再也不进山洞。”

    王乐天仰头看着他,“奇怪的是,刚才我好像又看见那只狐狸了,每次感觉要死了的时候,它好像都会出现。然后我就又活过来了,你说,它会不会是我的守护神什么的?”

    宋知命默默垂下眼帘,帮他拽了拽被子,“当然是。”

    “那你说他图什么?难道是贪图我的美色?”王乐天自恋的弯弯唇角,仍旧盯着宋知命。

    宋知嘴角抽了抽,“说不定它当初只是眼瞎,没发现你就是个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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