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第一仙无弹窗 正文 第231章 旧事红尘一座桥
绿水绕着青山而出,清风徐来,水波不兴。ΩΩ『水鸟贴着水面滑翔,浅浅的剪影度极快,似要将天与地的交连斩断。
炊烟沿着山峦袅袅而上,衬得苍翠的青林间烟气缭绕,林鸟轻啼,南面向阳的山坡上,是一片茶园,有采茶人俯身其间。
绿水将山峦绕了个大概,此刻从这面山坡下缓缓蜿蜒向远方。
一座幽静的与世无争的小村落就坐落在这青碧的小河旁。
半空之中,一只五彩斑斓的小蝴蝶闪动着小翅膀,扑哧扑哧的,此时阳光正好,烫在它的磷片上,使得它更加得艳丽夺目。
它翩跹着,视线里忽然出现了一只娇嫩的小手,它迫不及待地停在了这只手的掌心,就像是回到了自己期待已久的家园一般。
“小绫啊,你这‘招蜂引蝶’的毛病怎么还没有好啊!”潺潺的溪水不过刚刚没过脚踝,半隐在水中鹅卵石旁边的,是几双白嫩的小脚丫。
这是几名幼童,他们自然便是这小山村的孩子,和他们的父母一样,终日生活在这里,没有对外面世界的向往,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外面的世界。
村庄,小溪,青山,蓝天以及白云,他们的目之所及,便是一切。
此时,六七名稚气未脱的小娃娃环绕着一名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娃,小女娃的掌心,正有一只漂亮的小蝴蝶在扑扇着翅膀,神态安详。
“祁小乐!什么招蜂引蝶,你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名唤小绫的女孩眉头紧紧地皱在一起,琼鼻微微扩大,身上腾起一阵怒意,掌心的小蝴蝶立刻惊得飞起来,温暖的阳光下,水花开始四溅,伴随着童稚般的欢声笑语。
“小绫啊,不是我说你,真的,你看看你这招蜂引蝶……唔……这蝴蝶喜欢你喜欢得紧……”扎着冲天髻男孩踏在此地最高的一块卵石上,本来想要继续使用那个他唯一知道的成语,但看见了小姑娘泫然欲滴的表情,只好改口,但口气依旧贱贱的,“这些蝴蝶这么喜欢你呀,肯定要跟着你一辈子,你看以后还有没有男人敢娶你啊,要是娶了你,那不就是娶了一堆蝴蝶回去吗!哈哈哈……”
小男孩放肆地笑着,柔和详旭的阳光覆盖在他充满奶气的面庞上,空中激扬的水珠反射着色彩斑斓的芒。
“你……”小绫的眼眶立刻就红了,“你才嫁不出去!你才嫁不出去!”
小绫揉着眼睛,跑向了远方。
“诶!你别跑啊!”小男孩不知所措了,连忙追着上去,落在小姑娘的屁股后面,卑躬屈膝,好一番道歉。
……
夕阳西沉,红霞铺满天。
小河之上,金光粼粼,有游鱼时而跃出水面,又扑通一声落下。
两马宽的木桥横在水面之上。
这座木桥没有凌驾于蜿蜒河水上的乖张,倒是在这绵延的流水声之中,酥麻了它的筋骨,变得如水乡女子般委婉。
四只小脚丫轻轻地晃荡着,像是童年里夏日烈阳下外婆的小摇篮,潺潺的流水非常应景地来了一曲安眠。
“小绫,不要再生气了好不好?我……我那不就是随口一说嘛!”祁小乐急得满头大汗,双颊生红,小绫坐在他的旁边,脑袋深深地埋在自己的胸口,有低声的抽泣传出,羊角辫也变成了冲天髻。
小绫的小脑袋忽然昂了起来,眼眶泛着红,似漫上了一层水雾:“娘亲告诉我……一个女子是一定要嫁人的,要是一个女孩子长大了没有人要的话……那可真的就……”
“哎呀!”祁小乐拍了拍小绫的肩膀,抢过话来说道,“怕什么!长大了我娶你!”
蝴蝶翩翩而来,不是一只,而是一群。
各色的斑斓蝴蝶将两人环住了,像是漫天飘散的花瓣。
“祁乐!你怎么还在这里!你爹今天铸出了一口上好的宝剑,削铁如泥,大家都赶着去围观呢!”一名白苍苍的老者精神矍铄,经过两人的身旁,笑着道。
“啊!”祁小乐立刻惊醒,忙道,“老爹为了这口剑已经不眠不休三日了,今天终于成剑了!小绫,走,我们去瞧瞧!”
……
南陵。
这是这个村子的名字。
苍老的岩石伫立在村口,其上岁月斑驳,有深深的年轮运转痕迹,南陵二字刻在这块两人多高的岩石之上,虽饱经风霜,但依旧闪着容光。
踏入村子,左手边迎面而来的便是一间很是老旧,但看起来非常整洁的茅屋。
此时,这茅屋之中已是人头攒动,被众多殷切目光环绕的所在,乃是一炉熊熊燃烧的铁水。
炉子旁边,立在一名****着上半身,浑身古铜色满是汗水的中年男子。
他目光坚毅,直直地盯着自己手中的剑胎,手中握着的重锤极有节律地一上一下。
金铁碰撞的声音铮铮铮地在南陵村的上空回荡。
在围观的人群之前,立在两名华服青年,尤其是为的一人,裹在锦衣长袍之中,面容高贵,看着古铜色男子手中还未成型便已经透出一股凌厉的宝剑,眼中充满了期待。
男子是三日之前来到此地的,这一次出来,他没有别的心思,只是想趁着自己最后还拥有的自由时间,好好看一看这大好的江山。
而进入这村子的第一天,他便看见了这间茅屋,这口炉子,这个立在炉子前的男人。
男子如同机械般地挥舞着手中的重锤,一遍又一遍地捶打着手中的剑胎。
这画面,就像是一幅最为精美的画,但青年知道,即便是这世界上技艺最为精湛的画师,也画不出眼前这一幕神韵的万一来。
而那剑,更是在他看见的第一眼,便喜欢上了,即便它还没有被铸造出来。
于是,他和仆从在这里停了下来,一等就是三天。
滋滋滋……
随着古铜色男子将长剑放入取自村外小河的水中,滋滋滋的金铁皱缩声传出,搅得众人的耳膜都是一阵瘙痒。
片刻,男子将长剑取出,噗的一声,向着这把长剑喷出了一口酒。
立时,剑锋微扬,犀利的剑芒在众人的眼瞳里晃荡。
“好剑!”华服男子顿时拍手叫好,“先生的铸剑之术当真是臻入了化境,此剑,乃剑之绝颠!”华服男子毫不掩饰自己的赞美。
古铜色男子尴尬地挠了挠脑袋,在这村子里,他铸得最多的,便是农具。这也正是他养活自己和儿子的手段。
至于铸剑,只是他业余爱好。
“既然先生这么喜欢此剑,那就送与先生了!”古铜色男子将长剑递了过来。
华服男子的手颤颤巍巍地扬起:“这……这真的可以吗?”
他身后同样华服的仆从在怀里掏了掏,取出了一块这村子里的人从来没有见过的硕大金块,正欲往前,但却被身前的华服男子用异常责备的眼神给制止了。
这样的人,这样的剑,岂能用金子来玷污。
“要你拿着你就拿着啊,费什么话啊!”一旁的村民们笑着推了推华服青年,其身后的仆从见到众人这番动作,眼中不禁闪过怒容,但看到身前的主子一脸庄重的模样,也就摇了摇头,淡淡一笑。
男子颤颤巍巍地接过了刚刚铸成的剑,一道寒芒沿着剑身流转。
“此剑,还未开锋。你回去之后,不要忘了!”古铜色男子做了一个请的动作,众人随着而出,剑炉之外,早有人吆喝起来,酒肉铺满了地。
“来来来!为我这第一把卖……送出去的剑干杯!”
“好!干杯!”
角落里,祁小乐抱着酒坛子眼神迷离,恍惚间,他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梦,在那梦里,他是那翻江倒海的仙人,有着摘星捉月的能力,更是有佳人红颜相伴。
美梦如斯,祁小乐甜甜地睡去了,希望永远沉浸在那光怪6离的世界里,不要醒来。
月明星稀,祁小乐立在村口,看着慢慢消失在视线之中的两名华服青年,眼中闪过深深的惋惜。
得到宝剑之后,两人又在村子里住了两日。
这两日之中,祁小乐从他们的口中知道了外面的世界,心中顿时生出了无限的向往之情。
见到祁小乐跃跃欲试的样子,华服男子告诉他,可以带他出去。
但是祁小乐摇了摇头,看了看灯下双鬓渐白的老爹,拒绝了。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祁小乐很想去看,但是他不能。
他的母亲在他出生的时候就死了,他不能把老爹一个人留在这里。
于是,那华服男子摸着祁小乐的头,不无感叹地道:“既然你不愿,那就留下,不过你老爹的铸剑术,你可要好好学,说不定将来有一天我还有求到你的时候啊!”
穿着华服的主仆两人就这么消失在了南陵村,没有几日的时间,村民便在往来种作之间,把这两人给抛到了脑后,只是有时候会在闲聊之中偶尔提起,村子里还有着那么一个能够铸造出让外面世界来的人都刮目相看的宝剑的人。
老爹从此没有再铸过剑,但他一直在教祁乐铸剑。
岁月被祁乐举起,又重重地锤下,捶成了一柄柄长剑,捶碎了一个又一个铁锤。
时光轮转,一晃,便是十年。
祁乐十五岁了。
多年铸剑所带来的好处,便是此刻的他,早已褪去了稚嫩,古铜色的肌肤看起来还是有些娇嫩,但这正是他年轻的证据。
白雪已经覆满了老爹的头,他终日坐在门口,嘴里衔着旱烟,浑浊的老眼眺望着远方,嘴里呢喃着祁乐听不懂的歌谣,时而转过头来,狠狠地啐祁乐几句。
每当这个时候,祁乐便会无比佩服自己的老爹,后脑勺上面分明没有长眼睛,但就是看得见自己那么一丝一毫的差错。
“明天开始,我不会教你一分一毫了,你什么时候铸出一把让自己满意的剑,你什么时候就可以娶小绫。”在一个傍晚,老爹将满满一袋的旱烟抽完之后,看着满天的红霞如是说道,而后便踏进了漫天的血红之中,没有再出现过。
祁乐不知道老爹去了哪里,他全身心得投入到了铸剑之中。
想要铸一把剑不难,但想要铸一把好剑,太难。
想要铸一把让祁乐自己满意的剑,难上加难。
但他没有放弃,他很坚定,也很虔诚,专心铸着自己的剑。
小绫每隔几天都会来看他,帮他收拾收拾家里之类的,当初的羊角辫早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
功夫终究不负有心人,在祁乐十七岁那年,他终于完成了一把让自己满意的剑。
他给它取名,蝴蝶。
它代表的含义很明显,祁乐用它做聘礼,将小绫娶回了家。
而这把名为蝴蝶的剑,则在三个月之后,被小绫的父亲卖到了城里……
婚后的祁乐和小绫相敬如宾,举案齐眉,而祁乐也捡起了老爹的活计,为村里人打造农具,日子虽然清苦,但很快乐。
半年之后,小绫的肚子渐渐大了起来。
而在一个傍晚,依旧是红霞漫天,老爹回来了。
他不知道从哪里挖到了一块百年玄铁,回来之后,便把自己关进了剑炉之中,没日没夜地锻造着。
七日之后,老爹带着一柄裹在黑布中的剑,再次离去。
小绫的肚子越来越大了,她现在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坐在剑炉外面,靠在摇椅上,沐浴在阳光中,看着当年的祁小乐在剑炉之中敲敲撞撞。
但平静的日子很快被打破。
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祁乐的家门被一群兵士给敲开了,在迷茫之中,祁乐看见了为的一人,正是当年在剑炉内,那华服青年的仆从。
只是这十来年过去,对方已人到中年,威严十分。
祁乐想了好久,终于想起了他的名字。
他叫做无玄子。
……
……
(两年前曾经在创世写过一篇练笔之作,接下的这段剧情,就是当时写出来的,我很喜欢。自己搬运自己的文字,应该不算抄袭吧。而且两年前的那篇文章,已经被阅文4o4了,我都是在盗版网站上面才找到的原文……)(未完待续。)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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