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成都回三国无弹窗 正文 564章
当然了,除了刘邦分封了一些女性侯爷之外,刘邦的妻子吕太后也是有样学样,册封了自己的妹妹为侯,所以在大汉建国初期,女性封侯之事并不少见,当然了,从此之后的大汉皇帝基本上就没有再分封女性为侯了,而现在,汉灵帝这便是想要效仿先祖刘邦,给刘鑫的未婚妻来莺儿封侯。.org对于这样的好事,刘鑫自然是不可能选择拒绝的,毕竟来莺儿能够封的侯位,日后也可以少一些闲言碎语,因为这年头的大汉可是凡事都讲究着一个门当户对,如今来莺儿的身份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孤儿罢了,在外人看来肯定是配不上刘鑫这个王爷的,就算刘鑫再怎么维护来莺儿,也无法阻止其他别有用心之人,对来莺儿冷嘲热讽。
而现在,如果汉灵帝分封来莺儿为成都侯,那么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像这种普通的侯爷之位,在社会地位上都已经是在那些一流世家大族之上了,那么来莺儿身上背负的压力就会小上许多,或者说是没有人再敢随意的抹黑来莺儿了。
当然了,刘鑫现在也可以预料到,当汉灵帝分封来莺儿为成都侯的消息传出去之后,势必会让来莺儿处于风口浪尖之上,那些腐儒文士肯定会对来莺儿发难,毕竟汉灵帝这样的做法是违反了祖训的,但是刘鑫也已经想好了对策,那就是再次联合杨赐等人,占领舆论的制高,这样那些腐儒文士再怎么蹦哒,也是无济于事的,不会影响到来莺儿获封成都侯。
不过,现在刘鑫又有了一个问题。
因此,想到这里的刘鑫果断的对汉灵帝说道:“多谢陛下恩赐,我在这里先替我的未婚妻感谢陛下了,不过我现在是成都王,那么分封我的未婚妻为成都侯,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呢?”
毕竟按照古代分封的原则,同一个地只能分封给一个人,所以成都王与成都侯肯定是不能同时存在的,毕竟一山不容二虎,一地不能两封。
因此,刘鑫就对汉灵帝说出了自己的疑问。
而汉灵帝还是呵呵一笑,认真的对刘鑫说道:“王兄,竟然你都答应要帮我那么多的忙了,那我怎么能够亏待王兄你呢,所以我都已经想好了,在将王兄升任为益州牧的同时,我还会改封王兄你为蜀王!”
蜀王,毫无意外是汉室宗亲除了皇帝之位外,最高级别的身份了,也是在大汉初期比较常见的几个王位,但是在汉武帝削藩之后,一字王的数量与出现频率是越来越少了,毕竟一字王就代表着这个王爷能够对该地区享有极大的权利,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小型王国,因此到了现在的汉灵帝时期,已经没有一个一字王的存在了。
而现在,汉灵帝竟然要分封刘鑫为蜀王,这让刘鑫非常的意外,毕竟兼任了益州牧的刘鑫如果成为了蜀王,那么益州的实际权利与名义上的权利,可都是归于刘鑫手中了,简单的来说,就是刘鑫已经彻底控制了益州。
不过刘鑫很快就反应了过来,明白了汉灵帝为什么会这样做,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想要对自己许以重利,保证自己会竭尽全力的帮助王美人与刘协,何况汉灵帝也还一个聪明人,知道刘鑫的实力有多强,而且仙师身份的光环有多强,既然让刘鑫成为了益州牧,那么刘鑫一定能够收获益州地区的民心,到时候虽然在名义上依旧是成都王,但是实际上也已经是与蜀王无疑了。
因此,汉灵帝觉得自己还不如干脆一,直接分封刘鑫为蜀王,这样既能够再卖给刘鑫一个人情,又能够方便刘鑫扩张势力与自己的影响力,到时候返回洛阳城内为王美人与刘协撑腰的时候,那就更有底气了,毕竟成都王与蜀王之间在名望上的差距,那可不是一星半的了。
所以,汉灵帝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直接借着刘鑫升任益州牧的机会,顺便把刘鑫的王爷也给升级到蜀王去了,然后再把刘鑫的未婚妻来莺儿也给分封为侯爷,那么刘鑫只要选择接受的话,那么就可以这么说,刘鑫欠了汉灵帝一个极大的人情,到时候汉灵帝驾鹤西去之后,刘鑫肯定是要接受汉灵帝的意旨,进入洛阳城内给王美人与刘协的上位护驾,摆平所有的困难!
刘鑫当然是明白这一的,不过在面对如此丰厚的奖励,刘鑫当然也是不会选择拒绝的,虽然这会让刘鑫早先决定好的计划发生极大的改变。
毕竟按照刘鑫之前的想法,在汉灵帝死后肯定是会选择坐山观虎斗,等待董卓进入洛阳之后,引得天下大乱,刘鑫才会选择站出来,从蜀地发兵出来,扫清天下的。
而现在,刘鑫接受了汉灵帝的嘱托与好处,自然是要做到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否则说出去刘鑫的名声就不好听了。
因此,刘鑫最后还是笑了笑,了头说道:“谢主隆恩,陛下既然这么看得起我,那我一定会竭尽全力,完成陛下给我的嘱托,只要我还在世一天,那么我就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到王美人与刘协的。”
汉灵帝听到刘鑫的保证,自然是呵呵一笑,十分满意的了头,因为在汉灵帝的眼中,刘鑫的能力可是天下无人能敌的,现在能有刘鑫来保护王美人与刘协,那么就没有人能够对王美人与刘协造成伤害了。
所以,汉灵帝突然又有了一个想法,笑呵呵的对刘鑫说道:“王兄,其实我这里还有一个想法,那便是让协儿认你为干爹,毕竟王兄你也知道的,我马上就要死了,我不希望协儿从小就失去了父爱,因此我希望王兄你能够成为协儿的干爹,帮助协儿有一个完整的童年,当然了,如果王兄你愿意的话,也可以教授协儿一些知识,毕竟我觉得王兄你的学识,远在大汉那些所谓的儒师之上,而且王兄你见多识广,知道很多大汉没有的东西,也能够让协儿有所见识,不像我这个当父亲的一样,成为一个井底之蛙。”
刘鑫眉头一挑,没想到汉灵帝竟然相出了这么一个主意,这不就是在搞事情吗,竟然想要让刘鑫当刘协的干爹,顺带还要成为刘协的老师,刘鑫一瞬间觉得,自己好像是变成了白帝城托孤中的诸葛亮,而汉灵帝就是刘备,现在汉灵帝就差给刘鑫说一句——你可取而代之了。
当然了,在史学界有不少人看来,刘备在白帝城托孤中,说的那句取而代之,并不是让诸葛亮自己去取代刘禅的位置,成为蜀国的皇帝,而是让诸葛亮重新立一个刘备的儿子作为蜀国皇帝,毕竟刘备的野心可不小,好不容易打下了一个蜀国的基业,怎么会选择拱手让给诸葛亮呢。
就像有一个笑话是这么说的,刘备其实是魏蜀吴三国之中,野心最大的势力领主,因为刘备的干儿子叫刘封,亲儿子叫做刘禅,加起来就是封禅的意思,明摆着是想要取代正统的大汉皇室。
所以,刘鑫可不会相信刘备是那种好人,会愿意让诸葛亮取代自己的儿子,成为蜀国的帝王。
而现在,刘鑫就觉得自己与汉灵帝坐在这里,就和历史上会在几十年后发生的白帝城托孤有些相似,汉灵帝几乎是把王美人与刘协一起打包丢给了自己,让自己一个人来负责这一切。
这就让刘鑫有些郁闷了,毕竟刘鑫可是要一统天下,成为大汉皇帝的男人,怎么现在就成为了刘协的干爹兼任保姆了,而且刘鑫真的成为了刘协的干爹,那么刘鑫想要将刘协取而代之的话,肯定会受到天下人的非议。
这就有些难办了,刘鑫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答应汉灵帝。
诚然,根据史料中的记载,刘协虽然受制于曹操,但是从零星的记载中可以看出,刘协也算得上是一位明君,但是刘鑫自己也是一个有野心的人,本来就已经打定主意要将汉室天下收汇于自己手中了,结果现在又被汉灵帝摆了一道,要成为刘协的监护人,这让刘鑫真的无法接受,但是又根据现在的情况而言,自己如果拒绝了汉灵帝的提议,那么鬼知道汉灵帝会不会突然翻脸,找自己的麻烦,毕竟汉灵帝之所以给自己这么多好处,可都是为了让自己去全心全意的保护与帮助王美人与刘协。
至于刘鑫想要光拿钱不干活,那更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毕竟刘鑫只要接受了汉灵帝的好处与嘱托,那么到时候汉灵帝肯定会大肆宣传,到时候肯定会弄得人尽皆知,刘鑫必须得出面干活才行,否则绝对会被骂厚颜无耻。。。
因此,刘鑫纠结了片刻之后,最终做出了一个决定,“陛下虽然你都这么说了,但是我不得不选择拒绝,或者说是我愿意成为刘协的干爹,但是并没有办法成为刘协的老师,原因是因为我的师傅周公,曾经为我算了一卦,说我不适合成为人师,所以希望我不要收任何一个徒弟,因为虽然我有法术护体,不会出现什么意外,但是我的弟子就会遭受不必要的劫难,甚至会丢掉性命,因此陛下你也是知道的,我现在回到了大汉这么久,也没有收下任何一名徒弟,呃,前两天我倒是在洛阳拍卖会上,被司徒王允缠着,收下了一名记名弟子,只是让他挂名在我的名下,实际上我们是师徒关系的,所以还请陛下你能够理解,这一次我是真的没有办法答应陛下你的提议,这也是为了刘协的安全成长。”
刘鑫这意思是在信口胡诌的,但是汉灵帝倒是相信了刘鑫的鬼话,毕竟在汉灵帝看来,刘鑫是没有必要骗自己的,何况这还是周公算的卦,再加上刘鑫作为一名“仙师”,在大汉已经是声名鹊起,但是没有丝毫收徒弟的打算,这也让汉灵帝有些疑惑,毕竟在汉灵帝看来,像刘鑫这样的得道“仙师”,肯定是要广收弟子,壮大自己的门派,就像太平道一样,而现在的刘鑫却是没有一这方面的动静,这就让汉灵帝有些不解了。
而现在听了刘鑫的解释之后,汉灵帝也算是恍然大悟,便没有再纠结这些事情了,毕竟刘鑫都已经说了,如果刘鑫收下刘协为徒弟的话,那么遭殃的肯定就是刘协了,那么现在自己花费了这么多的功夫来保护刘协,让刘协上位,岂不是在白费功夫吗。
所以,汉灵帝打了一个哈哈,便决定将此事略过不提了,不过汉灵帝在这个时候,又想起来了另外一个问题。
于是乎,汉灵帝面色凝重的对刘鑫说道:“对了,王兄,虽然我对于大汉而言,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昏君,但是我也不希望大汉灭亡的,而且这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吗,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那么我觉得刘辩都已经是那个样子了,刘协可能会随他的母亲王美人的话,性格应该是会好一的,但是这也说不定,协儿可能也会像我这样不学无术,所以我希望王兄你尽可能的帮助协儿他往好的方面发展,当然了,如果是协儿他彻底不行的话,不能胜任大汉天子之位,那么我就希望王兄你能够将协儿取而代之,让协儿将王位禅让于王兄你,毕竟我都觉得王兄你如果是大汉皇帝的话,那么绝对会是一位大汉中兴之主,到时候能够带领大汉重新富强繁荣起来。”
得了,现在真的成为提前发生的白帝城托孤了,而且汉灵帝这一次比刘备还要耿直,直接说明了自己可以直接取代刘协,成为大汉皇帝。
不过刘鑫一时之间也不知道汉灵帝说的是真是假,所以也有一些纠结,不知道这汉灵帝是在说真心话呢,还是在考验自己呢。
刘鑫现在第一次觉得,汉灵帝都如此的难缠,让自己难以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