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明的正邪世界无弹窗 正文 第三百五十六章 策应
当霸气凌云之人兴冲冲来到衙门,准备把人给捞出来的时候,得到了一个晴天霹雳般的消息,花若离枝因得罪了成都城的通判大人,又被加判了两条“咆哮公堂”、“藐视朝廷命官”的罪名,不许捐款赎罪,更不许罚款保释。??成都主城很快又开始流传花若离枝的传说,不过,据说这次流传出来的是美名,谓之“不畏权势”。只是,口口相传的玩家,他们或许不会想到,本该在大牢里的花若离枝,此时早已化身为另一身份,坐传送阵前往广元城。
在前世的时候,有玩家身披黑名披风犯案被抓,曾兴起恶搞的念头,脱下黑名披风之后喊冤申诉,然后呢,系统里保留证据的视频中,的确与正在坐牢玩家Id号对不上,一般出现这种情况,都要当庭释放的。当然,官方最后堵住了这个漏洞,凡是身披黑名披风犯事的,进了衙门先把披风给剥掉,然后再行审案。但在这一世,这个漏洞还没被现,所以呢,王小明把披风一脱,交钱申诉,很快就获得释放。只不过,在与通判大人告别的时候,通判大人恶狠狠说,希望你下次别落在我手上!
“啊哈,相见不如怀念,拜拜了……”
在牢里的时候,王小明注意到,他在防御使衙门接受的双向阵营任务,此时的提示是,小兵任恩方向广元城。
任务的背景中,小兵任恩属于镇守剑阁的守备部队中的一员,由于身份低微,也没有得力的靠山,一直以来,他都饱受上级官长压迫。有压迫就会有反抗,任恩很快就萌生了叛意。经过多方联系,他终于和洛阳主城阵营势力接上了头。经洛阳方面授意,他把长期观察所得绘制成剑阁防御图,随身携带之后偷偷溜出兵营,并转道向洛阳方向逃亡。
王小明的任务是为拯救,实际就是接应,而作为双向任务中的另一方,成都主城阵营玩家,他们的任务就是要想方设法半道截杀掉任恩。
既然任恩在广元城周边范围,那么,成都主城追缉大厅接受任务的玩家,也一定得到任务提示,这是双向任务,系统断不会厚此薄彼。但话玩家开放。所以,在双向筛选,这种情况下,主场玩家就要占尽优势,他们可以动海量人手,进行地毯式排查,相对来说,像王小明这种客场执行任务,需要的可能就是一点点运气了。
但运气这种东西,从来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王小明并不会把完成任务的希望寄托在运气上面,在这方面,他有自己的考量。先,他分析了任恩的行动轨迹,任恩从剑阁北上广元,大约会继续向汉中一带运动,从汉中可沿汉水东进,或者北上翻越秦岭,两者进入洛阳主城势力范围更方便。广元当地也有嘉陵江的水运码头,理论上,嘉陵江北上也可进入洛阳主城势力范围,但这毕竟只是理论上,现代的嘉陵江航运,广元以北已经不能通船了,游戏中也取其中的现实因素,设定为只能坐船顺嘉陵江南下江州,而王小明认为,任恩6路北上再水路南下,有这种可能,但很小很小,毕竟这是游戏,任务npc的位置会定期向玩家开放,南下只能是自投罗网。
王小明判定了任恩将会6路北上之后,他反而出城之后直接向码头方向而去。他这样反其道而行,也并非无的放矢,实际上,身在异乡,远在客场活动,接应倒不如策应,如果他亮出身份,在嘉陵江码头大肆活动,一定会吸引附近玩家注意力,乃至吸引到全成都主城玩家目光,这对任恩的脱险可能是极为有效的。
此时,王小明头顶的Id号是一个十分寻常的金名,为了吸引火力,他把金名披风撤下,眼看着路边有一家小酒馆,他踱步而去,在酒馆门口看了看四周,并无大批玩家出没,他这才施施然进入。
小酒馆内的面积就只有二十来平米,放着三张酒桌,其中有酒客的,就只有靠窗户的那张桌子。
四方桌的桌边坐了四名玩家,这四名玩家都以【皇朝】作为前缀,显然就是蜀中赫赫有名的皇朝公会成员。
这四人并没有刻意去关注进入酒馆的是何许人,他们热烈地沉浸在讨论当中,王小明进入的时候,正好听见其中一人说道:“现在能够打探到的消息显示,杭州主城暂时无人达到三十级,那么,前来成都阵营执行双向任务的玩家,只可能是洛阳的【了,小明号称全服第一人,一旦遭遇到他,千万不可轻敌,他可能要比谷梁与鱼和化冻更为扎手……”
另一人则道:“安啦,区区一个双向任务而已,完不成也无所谓,放心吧,我们不会死撑的,打不过就跑喽……”
第三人却道:“咱也不能尽长他人志气,小明也是人,又不是什么三头六臂,单挑咱们或许力有未逮,但若是能结成三才阵,赢面还是挺大的……”
王小明恰到好处地抢在第四人之前说道:“是么?赢面有多大?”
“这个不好说……”之前说话的第三人沉吟道:“如果他和谷梁与鱼的差距不是太大的话……卧槽,你们这都是什么表情?”这人觉同伴都看鬼似看向插话之人,这才隐隐觉得不妙,一抬头,一道紫光闪过,头顶飘过一个3ooo+的伤害,竟然被一招普通攻击给秒了。
“卓越紫装!”
“好高的伤害……”
“废话少说,快结阵!”
剩下的三人七手八脚推桌子搬凳子,然而,王小明并没有给他们充裕的结阵时间,他手持山尊宝剑,对准就近的玩家就是三连招砍出。“叮叮当当”之声响起,三连招的第二招上,那名遭攻击的玩家武器一口绿装镔铁刀就被斩断,随即一道白光闪过,旋即魂归故里。8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