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女警无弹窗 正文 第174章 挑衅
李振宇回归之后,狐狸再一次退居幕后。只是妖魅这段时间倒是赖上他了,“看来这段时间,你不将他救出来也是正确的,在监狱中历练了一段时间,起码不会像以前那样天真,尽管比之以前强悍了不少,可比之你还有很大的差距,想要他达到你的要求,还差得远呢。”“不急,不急。时间长一点无所谓。”狐狸平淡地回复。
“你也依旧没有变,仿佛一切都在你的掌握之中一样,只是你就不打算见一见你的女儿?”妖魅有些冷漠地问。
“有你这个师傅照顾,她也不需要我这个父亲了吧。”狐狸有些自嘲。
“那你就一辈子活在内疚之中吧!”妖魅冷哼一声,然后离开。
李振宇收拾好自己的行装,带着雷莹连夜赶回九龙,他倒是觉得自己如今是艺高人胆大,由于是雷莹是九龙前特警队长,有她在就不用担心九龙的警方问题,只是她不知道的是,九龙警方除了通缉他还有就是在通缉雷莹。
“宇哥,如今黄秀发布了通缉令,要捉拿你,你这般贸然回去,会不会有危险?”雷莹不由地问道,不过她倒是没有说出自己也被通缉的消息。
“越是危险的地方,就越安全,这句话难道你没听说过吗?”李振宇心想,黄秀已经不会想到自己如今就贸贸然的回去,而且加上全城都在搜查自己,又或者会连同铜锣湾警方一起对自己发出追捕。
只是没有关系,你肯定不会知道我现在就回来了,而且还带一个了解你们特警队的人回来。南宫逸轩,黄秀,你们这对贱人,我很快就会回来找你们报仇了。
铜锣湾,狐狸和妖魅知道了李振宇擅自离开,前往九龙找黄秀和南宫逸轩报仇的时候,狐狸大怒,“真是愚不可及,愚不可及啊。”
妖魅淡笑道,“我真的不知道,这个孩子到底是遗传了她那一点,怎么脑子就好像缺了一半似的。”
“哼。”狐狸没有回答她的话,南宫逸轩和黄秀两人要是能够以一己之力收拾的话,就不会要这般的劳师动众去对付他了,想必他是没有想清楚自己到底是什么货色,如今这种情况,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己亲自出马,或许还可以将他救回来,要不然他的小命可就要交代在九龙了。
之前的一系列罪行,加上越狱,想必这一次捉回去就是直接枪毙都有可能。
“妖魅你随我一同过去,将这个混小子给捞回来。”狐狸竟然向自己发出请求陪同,这让妖魅有些惊讶。
妖魅一脸不敢置信的看向他,“没想到大名鼎鼎的老狐狸也有求到我的时候。”
“我和他交过手,短时间之内,想要拿下他根本是不可能,他可是代号王的徒弟。”狐狸徐徐道来。
“什么,他和你交过手,连你都没办法拿下他?”代号王,妖魅在脑海里找寻有关这个名字信息,直到想到了一点之后,心里都不由打了一个冷颤,那个不可超越的传奇,是他,是他的徒弟。难怪老板这般的忌惮,原来是他的徒弟,不过要是那一位的徒弟,不应该与之为敌的。
当初老板在加拿大的时候就和他的一个徒弟交过手,整一个贩毒的集团被她给一窝踹了,后来老板亲自出手,都被她逃脱了,这让老板都唏嘘不已,单单是一个小女子一人就将自己在加拿大的贩毒组织搞得一团糟,老板曾经排字机调查那女人的身份,才知道那女人是那一位的养女,是一对双胞胎姐妹。
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徒弟都这般的难以对付,难怪传言都说代号王不可招惹,单单是他的徒弟就已经这般强悍,尽管这一位老首长已经常年没有出过手了,可上一次在九龙的时候,就因为他说的一句话,将刘胖子给绊倒了。
传言是为了他的小徒弟,而这个小徒弟想必就是这一位南宫逸轩了。想到这里,妖魅就释然了,黄秀得到他的帮助难怪老板会这般的忌惮,让自己过来收拾她。
九龙。李振宇在雷莹的指导下,来到了南宫逸轩的别墅外,如今的别墅经过南宫逸轩重新装修,想要翻墙进去都有些困难。不过算一下时间,黄秀已经快要下班回来了,李振宇在南宫逸轩别墅门口的转角处停下。
这时候黄秀的手机响起,来电是南宫逸轩。黄秀接起电话,接听了,不过她并没有出声,这让李振宇和雷莹有些奇怪,不一会儿她就将电话收拾了起来,这时候李振宇开车从转角中杀出,想要撞向黄秀。
黄秀及时退后闪开,没想到李振宇竟然这般狠辣。
黄秀躲开之后,李振宇将车子横放在别墅之外,挡住这条通道,带着雷莹一起下了车。一下车,李振宇就将雷莹搂入自己的怀里,然后拿出一根雪茄点着吸了一口,看向黄秀的目光有些玩味,“许久不见了,黄大小姐。”
尽管天色已暗,可黄秀一眼就认出了这个男人,“李振宇是你。”很明显将他身边的雷莹给无视了,当初雷莹最看不惯黄秀的一点就是她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对自己的一些手下都是若无人。
“黄大队长好眼光啊,看来你只记得你的前男友,而记得我这个前同事了。”雷莹冷笑道。
这时候黄秀才将目光锁定在雷莹的身上,眉头一皱,“你是雷莹?”
“不错,正是我,没想到百忙之中黄大队长你还记得小女子,这可让我受宠若惊呀。”雷莹继续挑衅着。
“是啊,我当然记得你,当初你和刘胖子把我害得可惨了,我怎么会不记得你呢?你们两个倒是好胆量,在九龙有着你们的通缉令,竟然还敢回来。信不信我一个电话叫一百几十个警察过来将你们捉拿归案。”黄秀双手插腰,一副彪悍的模样,这让刚从家里出来的南宫逸轩都被惊讶得不要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