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灵贼首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零五章 收点利息
藏书阁最上面一层是戚家所收藏的诸多典籍,据说除了武学修炼以外的书籍都会被摆放在这一层。很多远古时代的文学和科学书籍都能在这里找到,也不知道是用什么做的,流传了数万年也没有腐朽。
虽然在曹鑫这样的异类眼中这些书珍贵无比,但无论是在戚家人眼中,亦或者是常人眼中,这些书都是最垃圾不过的废品。
武学时代嘛,当然是以武为尊,拳头才是硬道理,睡最漂亮的女人,练最强的功法,抱最粗的大腿,快意恩仇,逍遥自在!
看见什么不爽的就一拳把敌人轰爆!看见什么漂亮的小妞就直接上了她!表白有个鸟用,喜欢就上啊!
呃,话是这么说,曹鑫也很向往这样的生活,但仅仅只是在梦中向往一下,因为现实哪有那么好的事情,因为出生的原因,总是曹鑫迈上了修行之路,却连武者都不是。
如果不是诱导三家联手灭戚,他一辈子恐怕最多就是一个黑帮的首领,再也不可能前进一步。
曹鑫悄悄地拉开藏书阁顶部的琉璃瓦,露出一条缝,同时从身上掏出一条长绳,绕过屋顶的鸱吻,做了一个简易的定滑轮,同时向下张望,准备伪装成戚家子弟,悄悄潜入。
这个时候会停留在藏书阁第三层的家伙已经很少了,戚家遭此劫难,不少戚家子弟都在帮忙抗击外敌,又或者在某些人的安排下悄悄溜走,为戚家保留最后一分火种。
“喂喂,怎么回事,这个女孩到现在怎么都不走啊,”曹鑫烦躁的看着琉璃瓦下的景色,在戚家藏书阁最高层的藏书阁,这个寻常不会有人来的地方,今天竟然罕见地出现了一个女孩,这个女孩穿着红色外衣,一身秀气,正在那里静静地看着书。
女孩站在大厅楼梯附近,任何来往的人都会从她面前经过,而且除了她以外,整个大厅空无一人。
曹鑫认识这个女孩,她是戚家三长老的外孙女,算是戚家的外门弟子。她的身法不合格,本身是不具有成为武者的潜力的,但她毕竟是戚家的近亲,所以具有特许待在戚家的特权,甚至能够翻阅一些不重要的书籍。
她的名字叫做戚锦兰,是一个相当秀气而又文雅的女孩。
“外面都已经火烧眉毛了,居然还留在这里看书,心脏还真大。”曹鑫抚摸着自己的下巴,“不过我倒是蛮欣赏她的,这场战斗实质上还是武者间的对决,普通人的用处本来就没多大,尤其是她这样柔柔弱弱的女孩。”
可这个时候她仍然待在顶楼,毫无疑问挡了曹鑫的路。
“难道我要这样做?”曹鑫仔细地打量了一下戚锦兰的身体,满意地点点头,“还好,是一个贫乳,伪装起来不算麻烦。”
曹鑫这个缺少男性荷尔蒙的理性主义者,也就会在这个时候注意女人的胸部。
戚锦兰静静地端坐在那里,精致的俏脸异常美丽,她沉浸在书籍的海洋中,异常幸福,虽然表哥一直对自己的爱好嗤之以鼻,但作为一个常人,她又能做些什么呢?
除了沉浸在他人所描述的幻想世界中,作为一个衣食无忧的常人,她又有什么爱好可言?
今天戚锦兰看的书是一部侦探小说,是一本节奏异常紧张的小说,紧张到让她窒息的地步,仅仅是看着,她就有一种窒息的感觉,
窒息的感觉——
“啪嗒!”
又有一条生命消散在曹鑫的手下。
曹鑫从身上掏出一盒烂泥模样的物事,将它轻轻覆盖在戚锦兰的脸上,又从小瓶子中滴出几滴浑浊的液体,滴在烂泥上,稍稍等待片刻,便将烂泥从戚锦兰的脸上揭开。
曹鑫轻轻弹了两下烂泥,再将烂泥覆盖在脸上。他的面庞经过这样的打扮之后,变得和戚锦兰几无二致。
最后曹鑫脱下戚锦兰的衣物,将其穿在自己身上,随后利用自己在屋顶上的定滑轮将尸体载了上去,掩盖尸体的踪迹。
“杀人代表着无能,是最下之策,无论什么理由,杀人只能证明自己没有本事。”曹鑫长叹一口气,“可谁让我这么无能呢?”
他知道自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混蛋,但他也要活下去。他不是主角,也不是世家子弟,在不杀无辜者的情况下活下去,他做不到,他没那个本事。
“对了,还有嗓音,”曹鑫摸了摸自己脖子,朝他的喉咙中塞进了一颗药丸,将其轻轻咽下。
曹鑫悄悄地走下楼梯,恰好看见众多戚家子弟正在搬运藏书阁中某些书籍的一幕,虽然不知道戚家究竟能不能躲过这场劫难,但这些孩子也只能做到这一点了。
如果戚家撑不住,他们会立刻将这些往日珍惜无比的武者修炼的笔记通通焚烧。
“咦?锦兰?你怎么下来了?你的表哥不是让你待在上面的吗?”当曹鑫走下楼梯的时候,一名女孩子惊异地叫道。
“书看完了,上面有些阴冷,有点着凉了,我就下来了,”曹鑫“柔弱”地拂过额头上的秀发,娇弱而又嘶哑地说道,“这里有什么是我可以帮忙的吗?”
“嗯……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女孩摇了摇头,“反正我们就在这里等着,看看情况吧。”
“哦。”曹鑫点了点头,转身准备离开。
“等一下。”就在这个时候,女孩叫住了曹鑫,她吞吞吐吐的说道:“你觉得我们戚家能够撑过这一关吗?”
“这……谁知道呢?”曹鑫勉强笑道,他转到某处书架后面,四下打量发现没有任何人的踪影,悄悄的从身上掏出了一个小瓶子。
小瓶子里面盛满了鲜红的液体,曹鑫轻轻晃动,在灯光的照耀下显得流光四溢。
“戚罗少爷,你虽然死了,但你当初的流下的鲜血我可是好好留着。”曹鑫看着瓶子里的鲜血,嘴角勾起了莫名的笑意。
曹鑫服侍了戚罗两个月。作为代价,戚罗的血液,戚罗的生命,甚至是戚罗的权势,统统都是曹鑫得到的报酬。
这是等价交换,毕竟当初戚罗又没有付曹鑫工钱,曹鑫讨点债,收点利息有什么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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