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田美系统无弹窗 正文 第11章 .29
骨骼清脆,好不做作好不清纯!不能好好的学学外面的妖艳贱货吗?干嘛要不一样呢!说真的!我是如此的期待着。被系统的熊猫版小龙女动态图伤害到了的林子然,有些恍惚的出了房门,她肚子饿了,早餐吃了点粥而已,虽然还灌了满满的一碗药,可还是没什么卵用,她得补充下能量了!
林子然一出门碰上了拐弯处的林爷爷,她扬起笑脸带着少许的忐忑:“爷爷!”看着爷爷的微微红润的脸色,林子然默默的跟早上的对比了一下,确实是好了许多,林子然在心里偷偷地松了口气,还好。
林爷爷看到林子然的身影,笑笑说:“醒啦!那去洗洗手准备开饭了!”
林子然盯着林爷爷的脸猛瞧,确定林爷爷没有一丁点强颜欢笑痕迹后,整个人顿时放松了许多,看来爷爷是消化好了吗?
“怎么了?然然,爷爷的脸上是开了朵花吗?”林爷爷摸了下自己的老脸,开玩笑道。
“没有,只是觉得爷爷好帅!”林子然咧着嘴巴笑着说,“那爷爷,我去洗手啦!”跟林爷爷挥挥手后,林子然一蹦一跳的向卫生间方向走去,她顺便去解决下生理需求。不过…爷爷真的是很帅,宇宙第一帅!
“这孩子…”林爷爷笑着摇了摇头,不过突然想到了什么,笑容慢慢的消散了,怎么好的孩子,林景夫妻怎么能怎么的狠心呢?幸好然然重生回来了,虽说这很是怪力乱神的很不科学,很不科学!可他还是为此庆幸着,庆幸然然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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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午饭后的林子然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期间她接了个电话,小舅舅德华打来的,爷爷聊了几句后递给了她,随即去忙了。
林子然接过电话,跟小舅舅打了声招呼后,跟衿衿还有安安说了几句后挂了,因为林爷爷在忙着,而安安和衿衿他们毕竟坐了一二十小时的飞机,很累的。而且还要倒倒时差,所以他们约好明天再聊。
等到林爷爷忙完端着药过来的时候,林子然已经瘫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了,不过她一看到林爷爷的身影立马端正的坐了起来,并乖乖的叫了声:“爷爷!”
“喝药了!然然,爷爷试过了,温度刚刚好。”林爷爷将药端给林子然,“这次的药会比较苦,需要奶糖吗?”他再这次的药中多加了一味药材。
“不用了,爷爷。”林子然接过药,用嘴抿了抿,然后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喝光后林子然皱苦了一张脸,真的是好苦啊!“哈~~爷爷真的是好苦啊!”张大嘴粗踹着气,然后接过林爷爷递给来的凉白开灌了几口。
“好了,爷爷知道。这次喝完后不用喝了,好好的补一补行了。”是药三分毒,老是吃药也是不行的。
待口中的苦味有些消散后,林子然又喝了口水,慢慢开口道:“爷爷,其实我……”有些说不出口啊,而且这系统该怎么解释啊!林子然舔了舔上下唇,嗯~有点苦!“其实除了我是重生以外,我还有个系统和种植空间,而且是系统让我重生的!”果然,说出来后轻松许多!
“系统?这是什么东西啊?还有空间?而且还是种植空间?”林爷爷一脸懵,这都是啥玩意啊!对于空间他还有些笼统的印象,可…系统?听着然然的口气能知道这所谓的‘系统’绝对不是他记忆里的那个系统了。
林子然脱口而出:“爷爷,系统它不是个东西!”哎呀,讲的太快了,好像说了些不好的话,“系统它是东……”西,哎呦!这好像也不对啊!
“怎么了?然然。”林爷爷问道。
林子然拍了下自己的脑门,正口道:“爷爷,我也不知该怎么跟你解释这个系统,我只能说系统是我的好朋友!简单的说我的这个系统,它是个智能型电子熊猫!只是它现在还是虚拟的,爷爷看不到它,不过等它升级了可以看到了!”
“系统它能带给我各种便利、还有资源。现在我的种植空间让系统帮我管理的,我的空间很大的,里面有小河、牧场、农场、花圃等等,我还在里面种了很多的作物,现在已经可以收获了。哦!对了,还有我的副系统小蓝屏,嗯,它是个屏幕,也是智能的,只是…有些呆板,没有系统那么灵活。……”
林子然叽里咕噜的解释了半天,感觉自己口都要说干了,她喝了口水后,说:“爷爷,我这样子说,你明白吗?”她觉得自己说颠三倒四的,爷爷消化起来可能有些困难!可这又该怎么说呢?
林爷爷的喉结动了动,这……
在林爷爷慢慢消化林子然所说的话时,林子然正在脑中询问系统,是否能带人进空间。果然可以说是在意料之中,结果是不可以。
结束与系统的对话后,林子然为了让林爷爷能直观的相信她所说的话,没等林爷爷完全明白过来,她从空间抱了个西瓜出来。
“这……”林爷爷觉得自己这大半辈子都白活了!这下懵的更厉害了。有些呆愣愣的回不过神,然后他做出了极不符合自己人设的动作来。
林爷爷曲起手指来在西瓜上敲了敲,然后抬起头说:“这声音还挺好听的!”语气无比的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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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次明确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主张撤销结婚登记应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现实生活中,常常有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中存在瑕疵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一方当事人未亲自到场办理婚姻登记、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婚姻登记机关越权管辖、当事人提交的婚姻登记材料有瑕疵等。
在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时,如果同时欠缺了结婚的实质要件,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内,可以被人民法院宣告无效,但对仅有程序瑕疵的结婚登记的法律效力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婚姻登记中的瑕疵问题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只要不符合婚姻法第十条关于婚姻无效的四种规定情形之一,法院只能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如果将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结婚登记程序上有瑕疵的婚姻宣告为无效,不仅扩大了无效婚姻的范围,也不符合设立无效婚姻制度的立法本意。
从征求意见的情况看,多数观点主张应当本着司法便民、利民的原则在司法解释中增加指引性规定,以方便当事人解决纷争。
据此,经研究认为,在中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结婚登记在性质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确认行为。当事人对已经领取的结婚证效力提出异议,虽然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的审查范围,但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解决或提起行政诉讼。据此,《婚姻法解释(三)》第一条第二款作出规定:“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明确规定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的法律后果。
亲子关系诉讼属于身份关系诉讼,主要包括否认婚生子女和认领非婚生子女的诉讼,即否认法律上的亲子关系或承认事实上的亲子关系。
现代生物医学技术的发展,使得dna鉴定技术被广泛用于子女与父母尤其是与父亲的血缘关系的证明。亲子鉴定技术简便易行,准确率较高,在诉讼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全世界已经有10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dna技术直接作为判案的依据。
在处理有关亲子关系纠纷时,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合理的证据链条证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或不存在亲子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00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做出处理,即可以推定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一方或者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而不配合法院进行亲子鉴定的一方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婚姻法解释(三)》第二条对此予以了确认。从征求意见的情况看,多数意见认为,对亲子关系推定认定的规定符合社会常理,且便于实践操作。
3、
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一般而言,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004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也明确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对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如何认定未予明确。
在《婚姻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中曾作出了“另一方对孳息或增值收益有贡献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但多数意见认为,征求意见稿中的“贡献”一词不是法律用语,理解上也会产生歧义,审判实践中很难把握。
经过反复斟酌,《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