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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之仙神纪元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三章 万里见闻,荆棘之城

    任由洪锦如何回忆,却始终不能想起,自己曾在何时见到过那样场面。uuk.la

    不过他心中也隐隐有所猜测,那一画面很有可能是当时道祖拜访洪祖时的交谈画面,只不过因为他们的境界太高,天地都不能留下他们的痕迹,更不要说自己了。

    那样的强者,如同那永恒的大道一般,不可念,不可想,他们无处不在,却又无处可寻,玄之又玄,深不可测。

    以前洪锦一直在思考,封神的目的是什么,为何非要封神?

    为了无尽的信仰,为了无量的功德,为了彻底的掌控天地,还是说为了那虚无缥缈的天道。

    老实说,在先前的时刻,洪锦对于封神之事,一直带有排斥的心态,因为他感觉无论是何种目的,都掩盖不了,那些无上存在玩弄苍生的事实。

    但是短短一个月的时间,洪锦的所见所闻,都让他内心对封神的排斥消失,因为他认为,洪荒众生需要封神。

    那张封神榜,也许会成为无数人的枷锁,断送无数人的道途,甚至就连他自己,稍有不慎,将来也可能被困于封神榜内,成为神道傀儡的存在。

    但是不可否认,或许唯有那张封神榜的存在,才会让洪荒世界太平。

    一路行来,他见到了太多的邪神横行,占据一个部落,圈养生灵,将部落中的生灵,完全当做血食,肆意的玩弄吞食。

    像第一次见到的那块黑石祭灵,要求鲜血供奉,已经算是比较善良的存在,虽然将那黑石部落圈养起来,不断地吸血,却也没有太过分。

    又或者那黑石,也算是天地之精,还未化形,所以只能吞食生灵鲜血作为养分。

    但其他的部落祭灵,可就没有这么善良,有些聪明的祭灵,会传授部落生灵一些武技功法,让他们攻伐其他部落,狩猎异兽,供他享受,无论是其他部落战败的奴隶还是异兽等等,来者不拒,大肆吞食。

    只是像这么聪明,有远见的祭灵并不多,大多数祭灵,完全是将部落视为圈养的血食,会算账的就少吃,至少让死亡率跟出生率持平。不会算账的,吃的太多,估计部落的人口根本撑不过几年。

    也有挑食的祭灵,老年生灵骨头太松,肉质不好等等,所以专门挑年轻女子,或者小孩食用,就如同那西游记里观音座下的鲤鱼精。

    除了将部落生灵当做血食外,也有祭灵口味没那重,而是好色,经常挑选漂亮的女子,俊美的男子,娶妻纳夫,行那采补之事。又或者吸取生灵精气等等,反正在这些祭灵眼中,部落生灵也仅仅是他们圈养的牲畜,手中的玩偶而已。

    这就是洪荒,一个真实的洪荒世界!

    修士高高在上,鬼神牧养众生,妖魔肆意纵横,众生夹缝生存。弱小的蝼蚁卑躬屈膝,强大的神魔肆无忌惮。

    区区万里之路,洪锦生生走了一个月之久,他如同一个过客般,每路过一个部落,都会远远地观看一番,无论是好是坏,始终都没有出手。

    这只是北冥府西北边境很小的一角,放到整个古域宛若沧海一粟,对于整个洪荒世界来说,更是渺不见,如同那天地的一粒尘埃。

    但是在这万里的方圆,洪锦见到了太多太多,有悲情,也有感动,有残暴的邪神妄为,也有善良的祭灵守护一方,有那妖魔肆虐,也有修士悲天悯人。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以往的洪锦在洪家藏经阁内,虽然也见到书籍中记载洪荒形式,却哪有亲自经历来的震撼与真实。

    洪锦并不是单纯的少年,他前世在地球上生活三十多年,早已见过了人心鬼蜮,如今一路行来所见所闻,均让他感悟良多,尤其是对洪荒天地,有了更深层次的认知。

    修士进阶元神之后,想要更进一步,已经不是单纯的吞吐元气,服食丹药灵果,而是需要自身的感悟,对天地的感悟,对大道的感悟。

    一路行来,经历的部落不下千百,但是随着距离荆棘城越近,所遇见的的部落的也就越多。

    这也很正常,毕竟部落距离城池越近,那么也就越安全,若非资源有限,恐怕所有的部落,都恨不得搬到城池门口。

    荆棘城,是一座小型城池,整座城池人口不足百万,占面积也不大,不过百里而已。

    洪锦当初观看关于北冥府介绍的书籍时,曾见到过关于荆棘城的记载,由于只是一个小型城池,所以仅有很短的一个介绍,上面介绍道。

    “荆棘城,铁血城到横断山脉中间的一座小城,城主乃是一株荆棘封神,城内以荆棘为尊。”

    若非荆棘城主比较特殊,乃是一株灵植封神成功,恐怕根本不会被书籍录入,毕竟像这种小城池,在北冥府如同天上的星辰一般,何止亿万,简直是数不胜数。

    “入门费,一块下品灵石!”

    听到城门口士兵的话,洪锦翻遍自己的储物袋,也没有找到一块下品灵石,只找到一块如同垃圾一般,被扔在那里的中品灵石。

    因此只能把那块中品灵石扔给城门口的士兵,这让门口的士兵有些为难,不好找啊!

    就像是乘坐公交车,车票一元,你给人一张一千的钞票,能好找开才怪。

    等了好大一会,门口的士兵,才从找到上头的小队长,将洪锦的中品灵石换开,给了他满满一大箱子下品灵石,恭恭敬敬的送他入城。

    这倒不是洪锦特意为难卫兵,而是因为他的空间袋中,最差的也就是上品灵石,那块中品灵石,还是当初想要知晓灵石间的差距,忘了丢掉。

    毕竟像灵石这种东西,在中小城池中,还有作用,但是在洪家荒古城内,跟路上的砖石没什么区别,尤其是下品灵石,扔在地上,都嫌污染环境。

    这不是夸张之言,而是事实,因为荒古城中灵气密度惊人,就算是普通的石头,扔在那里,用不了多久也能在灵气的滋润下,成为灵石。

    灵石虽然能够辅助修行,当做低级修士间的货币,但是在荒古城中,随便呼吸几口,所吸纳的灵气,都不比使用灵石差,所以对他们而言,灵石实在是可有可无。

    灵石是什么?

    说白了就是内涵灵气的石头,本质上还是石头,尤其是下品灵石,里面蕴含的灵气并不是很多,恐怕唯有极品灵石,才能让洪锦看上一眼。

    在洪家本族中,一般并不会使用灵石辅助修行,因为灵石中的灵气杂乱,难以吸收,所以有需要的情况下,都会使用灵晶辅助修炼,那才是纯净灵气凝结成的晶石,每一块都要比所谓的极品灵石珍贵的多,价值不凡。

    一块极品灵石,价值一千上品灵石;一块上品灵石,价值一千中品灵石;一块中品灵石价值一千下品灵石。

    但是一块灵晶,它的价值甚至已经超过一万极品灵石,珍贵程度堪比仙石。

    洪锦本来看不上下品灵石,但是他想到自己出来历练,肯定会经常用到这样的货币,也不可能每次都拿极品灵石付账,那样肯定是不好。所以想了想,还是将这下品灵石收起,最起码以后缴纳入城费,不会那么高调了。

    洪锦刚刚进入荆棘城,一个大概十六七岁的少年就快速跑了过来,开口道。

    “这位公子,可需要领路?”

    “整个荆棘城,没有我不知道的地方,您只要需要付出十块下品灵石,就能雇用我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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