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世界穿行者无弹窗 正文 第一百七十章流浪的‘骑士’
黄昏时分,夕阳的余晖斜照。.org碧色的平原上,孤零零的苹果树拖着长长的影子。
一阵阵的晚风吹过,带着海水湿润温暖的水汽,拂过苹果树下那个费力喘息的流浪汉的面颊。
流浪汉一头亚麻色的长发披散在肩上,漆黑的眸子带着几分疲色,身上黑色的紧身衣破破烂烂,小牛皮做的腰带上挂着一把圆盘匕首,匕首外观很老旧,黄铜做的匕首握柄上有精美的螺旋状纹路和雕刻精致的几何图案。
这种圆盘匕首通常只有王室贵族和富有骑士才能拥有。显然流浪汉父祖曾有着非凡的荣耀。
显而易见的是,这种荣耀并不曾播洒到流浪汉身上。
此刻,流浪汉正坐在苹果树下,用两只手使劲拉扯着脚下的旧靴子,这简简单单的动作就让他气喘嘘嘘,显然已经筋疲力尽。
长途跋涉后的脚冒着腾腾热气,红的跟煮熟的虾子一个颜色。
身上的汗臭味和靴子的臭气混在一起,味道很难闻。流浪汉无暇顾忌那么多。因为他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直叫。
夕阳渐落,暮色悄然降临,天光云影消失不见,天地渐渐暗沉下来。
笛鼓的喧嚣声中,远方渐渐燃起篝火,星星点点的火光在平原上连成一片,非常显眼。
那是流浪的吉普赛人的帐篷。
尽管流浪汉和吉普赛人一样衣衫褴褛,尽管微风从远方带来烤肉的香气,流浪汉扫向那边的目光仍然带着一丝不屑。
哪怕是饿死,流浪汉也不愿意当窃贼、骗子,以免玷污祖辈的荣光。
流浪汉紧了紧腰间的小牛皮腰带,轻轻的抚摸着圆盘匕首,脑海中掠过下午拒绝那个长着一双鸡爪的老吉普赛人,邀请他参与偷盗牧民羊羔的提议时的画面。
风中带着的烤肉的香气不停的往流浪汉鼻子里钻,流浪汉用力的握了握圆盘匕首的黄铜握柄,竭尽全力将脑海中的某个念头驱赶出去。
微风将头上的苹果树的枝叶吹的簌簌作响,流浪汉抬起头,枝叶间一颗颗比小拇指略大的果实的光影映入眼帘。他费力的踮起脚尖,摘下枝头的一颗青苹果,放入口中咀嚼。他的脸很快就扭曲起来,青苹果的汁液就像柠檬一样酸涩,差点将他的牙梆子酸倒。果肉嚼起来像嚼棉花一样干涩,实在是难以下咽。而且他知道,兴许没到第二天早晨,胃里泛起酸水的感觉,就会让他恨不得拿头去撞树。
“明天就去找一份放牧的活计吧,养好身体,再苦练武技。然后找一个领主,从骑士侍从做起,总有一天,我能恢复祖辈的荣光,成为一名受封骑士,甚至是贵族。”
流浪汉背靠着苹果树,一双漆黑的眸子闪耀着熠熠精光。
流浪汉不知道自己的姓氏,乃至祖辈的荣光都忘记了。可他知道自己一定是个贵族或者骑士的后裔。
因为他有一身不弱的武技,很擅长使用匕首和十字剑,连骑术也非常好。这些天遇到的窃贼强盗,没有人是他的对手,他甚至还战胜过一位失去领地的骑士。很明显他曾经受过系统的武技训练。
若不是出身于贵族或是骑士家庭,根本不可能接受到这种系统训练。所以他很肯定自己有着显赫的身世。
只是有关身世的记忆在脑海中是一片空白,他一点都记不起来。
要不是长期挨饿导致身体虚弱,他早就加入国王军队,为王国而战,为荣耀而战,参加反抗敌国入侵的战争。
从游吟诗人嘴里,他总是能听到歌颂伟大骑士的诗篇,好像染上毒瘾一样,骑士精神深深的将他吸引住了。
他曾不止一次的幻想。
他站在孤高的峰顶,任由劲风猎猎吹拂着已经破损的衣衫,拍一拍满是土灰的铠甲,抬起沾满血渍的脸,微笑,凝望远方的王国。
他的身体已经流了太多的血,但是,他对王国的忠贞不渝的精神却像一副坚实的铠甲,保护在王国的胸前。
因为有无数骑士的矢志不渝,才有了王国无与伦比的骄傲与矜持。
黑夜渐渐沉寂下来,苹果树下传来流浪汉均匀的呼吸声,月光透过枝叶照到他的脸上。他微微翘起的嘴角露出一丝骄傲的微笑。
他对王国是忠诚的,他可以用尽全力为王国拼杀,为王国流尽身上的最后一滴血。
但他也是骄傲的,有种声音从他心底隐隐传出,就算面对国王,面对强权相逼,仍要自主面对。
因为灵魂必须是自主的。
他虽然会效忠于领主或王室,但正义才应该是他行为的准则。而王室或者领主,有时候并不是正义的,哪怕他们打着正义的幌子。
……
淡青色的天际抹上了一层金辉,曙光如鲜花绽放,如水波四散。
暮色消退,天地渐渐光亮起来。
绿油油的草地一眼望不到边,淡淡的轻风吹拂着草叶,缕缕草叶的馨香四处弥漫。吉普赛人聚集地向西两三公里,就能看到许多被又高又细的山毛榉围着的农庄,远远望去,好似一片连着一片的小树林。
被虫蛀的栅栏门内,贝尔纳老爹用他那对蟹钳子一样的大手,往烟斗里装着烟丝。在他脚边安静趴着的牧羊犬,忽然朝栅栏门外狂吠起来。贝尔纳老爹朝栅栏门外看去,一道踽踽独行的人影出现在视线中。
贝尔纳老爹打着火,低头狠狠吸了一口烟,喷吐出的烟气随着微风袅袅飘动,视线中的人影越来越清晰。
那是一个穿着黑衣服的年轻小伙子,头发披散在肩上,也许是很久没洗的缘故,都一绺一绺的打着结,身上的衣服也很破旧,沾满灰尘,看来很久没洗过。小伙子精神很不错,察觉到贝尔纳老爹的视线,还朝他笑了笑。
“年轻人,你打哪儿来?要去哪里?”贝尔纳老爹沙哑的嗓音传出老远。
流浪汉在栅栏门外停下,好似一把利剑一样挺直的站着:“我从远方流浪而来,到这里想找份活干。再过段时间,我要再向西去,找那里的领主,加入他的军队,去边境参加战争。我要成为一名骑士!”
贝尔纳站起身来,他六十多岁,个子瘦小,背略微有点驼,失去光泽的头发稀稀疏疏的,脸上布满皱纹,脖子上是一根根粗筋。可他那双细小的眼睛却很有神,仔细的扫视了流浪汉几眼,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
贝尔纳老爹目光从流浪汉身上移开,穿过一望无际的平原,眼神很长很远:
当年他也曾如同眼前的流浪汉一般,在一个微亮的清晨,从温暖的家中离开,在原野上流浪,与野兽搏斗。与许多许多同样的年轻人聚在一起,远赴边境,参加王国的战争,最后带着满身的伤疤和奖赏回家。
战争的号角从未停止,厮杀声却渐渐远去,终于又轮到其他年轻人奔赴战场。贝尔纳老爹长长吐出一口气,一向以吝啬和固执出名的他,居然开口邀请流浪汉留在他的农庄帮忙。
贝尔纳老爹的长子皮埃尔提着苹果酒,走过院子里那几棵瘦骨嶙峋的老苹果树旁的时候,就看见自己老爹打开门,将一个衣衫褴褛的年轻人引进门来。
天光大亮的时候,贝尔纳老爹一家:贝尔纳老爹和他的妻子、两个儿子和两个媳妇、三个孩子、两个女雇工和三个男雇工,正在院子里最大那颗苹果树下吃早饭。他们很少说话,西里呼噜喝浓汤的声音此起彼伏,那个盛满肥肉烧土豆的盆子也很快就空了。
流浪汉没有名字。贝尔纳一家只知道他有一柄精美的圆盘匕首。匕首握柄上有精美的纹路和图案,刀鞘上还刻着一株蔷薇花。
流浪汉曾告诉皮埃尔,如果他成为受封骑士,一定会将蔷薇花作为自己家族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