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炮灰不伤悲无弹窗 第一千六百九十六章 被遗忘的神队友3
司马殇把团子好吃好喝的供着,就是为了引出幕后黑手……恩。
差不多。
两人如同复制粘贴的面孔仿佛在宣告一个事实。
团子很给力。
但凡是孩子,都希望爸爸跟妈妈能在一块儿的。
虽然觉得对不起忠犬陈,可,无奈呀,谁叫他在追求的道路上输给了面前这位人模狗样的帅哥。
“妈妈在……”
司马殇很鸡贼呀,没有直接飞过去找洛依,而是让人先去调查了一番,知道这几年她依旧是清白的,就很开心了。
不动。
守株待兔。
很快,洛依就找回来了,跑到他的公司要人。
“要人?可以呀!但宝贝,你打算用什么来交换。”
语气很那个。
就差直说一些站点受不了会被屏蔽的话来。
洛依咬唇,“狗改不了吃屎,你怎么还这样子。”
司马殇神情荡漾,“谁叫我就是爱吃你这坨……”
呃。
两人都愣住了。
司马殇脸上的表情尤为精彩,一阵青一阵红的。
几秒后,轻咳一声,“关于翔的问题,稍后再讨论,现在,让我们说一说——”他抬头,目光灼灼的看着洛依,“孩子的事。团子,是谁的儿子。”
结果他自然是知道的。
只是想亲耳听到这可恶的小女人亲口说出来。
洛依把头撇向一边,倔强又委屈,“反正不是你的。”
司马殇……
顿时怒火上涌。
用力抓着洛依的肩膀恶狠狠的盯着她,“不是我的?那你想是谁的?你那个忠犬的吗?”冷笑一声,道,“说起来,他把你拐跑,我还没找他算账。”
“不,你不能!”
洛依尖叫,奋力挣开他的束缚。
两人在误会中越虐越深,不可自拔,拔不出来。
又虐又爱。
真是……
忘我。
因为有了个孩子,还是智商如此之高,为了父母复合各种卖萌装乖创造机会,为两人的感情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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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双方心里都还有对方。
就算中间还夹杂着一个忠犬陈,没关系,误会之后感情更坚固。
经过一段时间的身体比心诚实的考验,两人在分开几年后,又再次走到了一起,破镜重圆。
恩。
忠犬陈不久后也留下一封伤心欲绝的信,把集团公司固定资产虚拟货币全都送给洛依当嫁妆,就出家了。
其实也算消失。
毕竟,他没有说去哪个寺庙,也再没人见过他。
成为了历史。
就这样,司马殇跟洛依向全世界宣告了结婚的消息,并随之举行了隆重的婚礼,很浩大,如果有可能,司马殇绝对会包下整个月球当婚礼场地。
可惜因为当前科技尚未达到,在月球举行婚礼……
只能是做梦。
婚礼后,这对久别重逢的新婚夫妻就开始了蜜月旅行。
团子……
哦,作为一个天才电灯泡,他当然不被允许跟着。
彼时,团子在户口本上的名字已经变成了司马童年。
他被单独留下。
没有父母。
司马殇给他报了很多课,语文、历史、数学、计算机,八国语言、科学、商业管理、书法……
学是能学过来。
可,他想妈妈。
虽然洛依很白痴,但毕竟是他最熟悉的亲人哪。
洛依沉浸在失而复得的爱情中,每天与司马殇在一起,甜蜜得不行,压根把曾相依为命的五岁儿子忘干净了。
连个电话都没打。
司马殇……快别提他了!
就不说一个霸道总裁,只说普通的一男的,单身了那么多年,突然冒出来一个儿子,能习惯?
锤子!
他只当自己还是单身。
跟心爱的女人在外面独家甜蜜,造个蜜月宝宝出来。
司马童年就被遗忘了。
但他不知道。
除了有点孤单外,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感觉还是不错的。
学霸,当然很爱学习咯。
就学。
可总是被人打扰。
没办法,他的父母太恩爱,总控制不住的撒狗粮。
随时随地。
完全忽视了他还是一个五六岁的小屁孩。
少儿不宜,辣眼睛……
司马童年觉得自己被当成了空气,可有可无。
恩。
自然而然的,洛依很快怀孕了。
即便是在怀孕期间,两人也像没怀时那样……
司马童年曾担心的提出建议,“我看医书上说,胎儿不满三个月最好还是不要,以免动了胎气。”
两人能理?
做梦。
该怎样还怎样。
也许是女主的子,宫,是铁皮铜墙,反正……
司马童年的妹妹司马……哔……哔哔……凝梦玛格丽特出生了。
撒花。
小公举万千宠爱集一身。
萌即真理。
司马……哔……哔哔……凝梦玛格丽特一开始并不叫这个特别苏的名字,但她太萌了,又出生富贵,父母都是总裁系小说里的顶级男女主,还有个颜值逆天宠妹无底线的学霸哥哥,因为继承了母亲蠢的基因,在故意接近讨好她的渣友们的怂恿下,把司马凝梦的名字改成了司马……(中间名太长作者君脑壳痛)……凝梦玛格丽特。
渣友谄媚的眼神中闪过几分嘲讽的光,“司马同学,但凡名字叫玛格丽特的女子都是又美又苏的,不信你去翻历史书,啊,我忘了你不能看书,一看就头疼,不如你回去问问你家童年哥哥,他是学霸,一定知道的。而且,玛格丽特……多好听呀!一听就不是普通人能拥有的名字。超级配得上司马同学你的身份呐。我听说陈家的千金李家的女孩都在准备改名字,咱们就抢先一步把好的占了,让她们只能叫如花二妞黑妹这样的……啊哈哈哈!!!”
恩。
这就是司马……哔……哔哔……凝梦名字的由来。
至于那些奇怪的中间名,哦,都是她喜欢的字。
司马凝梦蠢。
拥有一个蠢字作为后缀的人,聪明不到哪里去。
但没关系。
司马凝梦有全家人的宠爱,她即便是个白痴也能得到全世界,也能嫁给世界上最英俊潇洒的男人。
与她相反。
司马童年就可怜多了。
作为妈妈在外面生的直到五岁才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到爸爸并让两人团圆的倒霉孩子,他确实不被爸爸喜欢。
“男孩多讨厌,还是软萌萌的小棉袄讨人喜欢。”
“儿子生来有什么用……哦,唯一的用处大概是给妹妹挡刀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