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城浮屠无弹窗 第三十一卷第五章 这倒不是柔道不讲究爆发力,
也不是说柔道比赛的时间更长,纯粹是大门五郎个人原因,或者说,霓虹人在比赛上,体力的悠长一向是出众的。因为他们的训练方式,根本就不考虑体能储备,只要练不死,就往死里练,在训练中晕过去是每个体育选手都会遇到的事儿,大部分会发生到很多次,也没人觉着这事儿不正常。
所以只要不是绝对的实力差距,想靠体能打败霓虹选手,确实有困难他们在体能分配上经验相当丰富。
哈维没能在体能丰沛的第一阶段战胜大门五郎,体能开始下降的第二阶段根本就没完成,拳技还讲究个累积胜利,但是柔道,就是突然那一下把人放倒。
奇怪的是那些动作要的都不是爆发力,偏偏只要找到机会被大门五郎抓到双肩,那就完了。
哈维因为体能下降导致自己的防御姿态有所变化,而大门五郎敏锐的在第一时间就穿透了这个破绽,蒲扇大手一把就将哈维的肩膀捏在手里。
足有一分钟,哈维被动的在空中和地面以各种姿势往返,速度极快,以至于观众只能在他被大门五郎拉扯在空中和落在地面时,才能勉强看清他的动作。
大门五郎这一次爆发酣畅淋漓,几乎用到了他掌握的所有摔投技巧,就连抓取技巧都有大部分展示出来了,显而易见,之前哈维长达半个多小时的压制让他心里憋了好大一口气。
与之相对应的,观众席上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和尖叫压制打击的战术在场面上并不好看,哪怕职业素养不到一定层次的选手,都感受不到那里面的刀光剑影和诸般陷阱。
甚至有很多实力足够但是脑子不够只凭直觉打架的家伙那个叫陈国汉胖子,别东张西望的看别人,说的就是你都看不懂。
观众很多时候也看不到选手之间用来摆布和应对陷阱的小动作,这也是为什么重拳受欢迎的原因:动作越大观众看得越清楚。
实际上真正的格斗家和武道家,都倾向于用短促、隐蔽的爆发型动作造成伤害,因为动作越大,就意味着肢体运动轨迹的延长,也就越容易被对手躲避掉。
所以在炎黄,有十年拳打不过当年跤的说法,大部分原因,就是摔投技的进攻轨迹基本是最短的了,没有相当的经验和实力压制,确实非常难对付。
哈维陷入了大门五郎的连环技,并且因为体能的衰落没能够及时的挣脱出来,长达一分钟的空地高速往返,让他暂时失去了行动能力因为摔打而受的伤倒在其次,虽然断了几根肋骨,脊柱有点错位,内脏稍微破了一点,但这些都不致命。
只要稍微花点儿金币,就能在比利凯恩那边儿获得一次全恢复,只要脑浆没流干净,就能保你活蹦乱跳的。
对的,只要少少的几枚价值百万的工会金币就行最近工会金币发行的有些多,从八位数掉到七位数了。
作为开场秀,哈维虽然惜败,但是他给后继选手展示了相当完整的赛事规则变化对选手造成的影响,而且虽然没有太出色的声光效果,比赛却并不难看。
当然,也有很多人是长舒了一口气,赛前大部分人都认为全运动队是要输的,可是哈维之前的表现令他们一直感觉到心脏在抽搐,生怕大门五郎有哪一拳没顶住
不过即使大门赢了,他也暂时失去了再战的能力,需要下场好好恢复一下,霓虹队没有比利凯恩那么牛的医疗团队,不过应付一下,让大门休息个一小时半小时之后,再以一个虽然不满但还算可以的状态再出战,还是能做到的。
这也是新规则的好处,不然以大门现在的状态,下一局对上谁都是个输。
接替大门五郎上场的是迫不及待的二阶堂红丸,他总是对出风头的事儿兴致勃勃,这家伙虽然和东丈针锋相对,但实际上,在彼此的队友眼里,这两个一丘之貉臭味相投,是相当不错的损友互相之间并不承认就是了。
在场外专家的分析中,全运动队对上二阶堂的应该是布莱恩巴特勒尔,理由他们给了一个很现实的理由,那就是作为橄榄球运动员,布莱恩是习惯性穿有护具的,这些护具都是新型材料,即轻巧又坚固,重点是:
它们都不导电,而且怕火,还到处都是把手。
护具这东西,比赛是不禁止的,就像他们也不禁止兵器,蔡宝奇的爪子,陈国汉的大铁球,比利凯恩的棍子,镇元斋的葫芦,甚至莉安娜的军刀和手雷,都是可以用的。
只不过真正穿戴护具的人,还是少,大家都不太习惯带那些东西战斗,他们毕竟是武道家,不是职业战士如果是骑士鲍勃,他肯定会全副武装上场的,全覆盖板甲,鸢盾,大斧,钉头锤,权杖,能带什么带什么。
橄榄球护具又颇具特色,所以布莱恩在擂台上的形象不是特别好。
和粉妆玉砌的俊秀美少年二阶堂红丸一比,布莱恩就突出了一个傻大黑粗他是白人没错,可长时间的室外训练和比赛,让他的肤色更接近殷地安人那种浅棕色了,至少也得是个混血。
虽然布莱恩穿了护具,但是场外专家还是认为二阶堂红丸会是胜利者,首先护具并不是全身覆盖,其次做为大门五郎的队友,二阶堂理所应当的有着对摔跤技术丰沛的经验,布莱恩学摔跤才几年啊,都没二阶堂和大门认识的时间长。
场外讨论的如火如荼,场内的解说也猜测的热火朝天,但是上场和二阶堂对战的,竟然是篮球运动员洛奇克劳伯,这可是瞪坏了好多人的眼睛。
洛奇已经在篮球场上退役了,每年也会接一些综艺节目,听说正在学习教练课程,想要给下半生找点事儿做。
虽然也觉醒了气,但本身他并不是武道家,学些唐手玩儿格斗,也只是因为他觉得这是一个挑战,并不是说他对战斗有什么喜好,相比之下他还是更喜欢篮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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