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董事长无弹窗 第104章 飞鸿所忘
器灵,在地狱中可以说算是罕见的一种东西,每个生灵或许都有自己的武器,但拥有刀灵的却不多,刀灵的存在绝对是众生灵抢夺的对象,至今,地狱之内有些生灵还为怎样修出刀灵而努力着。/ .В 、 /如果一把武器的攻击力是五的话,拥有器灵的存在,那么攻击力会成倍提高,甚至几十倍都有可能,有的人纵然握着一把剑十年、百年也得不到器灵,有的人拥有一把武器只有短短几天就有器灵,这完全看个人的领悟。
烈日刀灵。
上空由太阳射出的阳光,径直射在妖月的刀柄上,再由刀尖传出夹杂高温、暴强的光芒,威力堪比激光。
只是不到十秒钟,周围十米以内,所有花草全部枯萎,地面裂开缝隙,十米之外,五十米之内的所有树木全部泛黄,呈枯萎状态。
矮子老者、两位大汉都用气息抵挡着霸道的攻击,全身没有一丝受伤,反到是飞鸿的衣服顷刻间被高温暴强的烈日气息给粉碎掉。
位于唐俊身下的大汉,大喝一声,周身的气息更加强大,将他全身包裹着。
突地,他挥起狼牙棒试图攻击上空的唐俊。
唐俊在上空飞快旋转,如那螺旋桨般,铛铛——,金属撞击的声音,在两人中间响起。
铛铛,无论大汉怎么攻击,唐俊都能将其阻挡在外。这大汉哈哈大笑起来,挥动着狼牙棒对着地面猛然击下。
轰!
诺大的响声震耳与狼,泥土与力量夹杂在一起,向上空地唐俊袭去。
嗤啦——嗤啦!
唐俊将对方的大部分力量击破,而后正直身体,双手握刀,一刀劈下。目标正是大汉的脑袋。
“好胆魄!”
这大汉不惊反笑道,挥动着狼牙棒抵挡着。
铿!
又是那金属撞击的是声音。唐俊正欲发力,只感觉体内一阵翻腾,狼牙棒上聚集的力量直接将他击飞,径直飞向上空,同时一口鲜血从嘴内喷出。
刀不离手,从来都是。
纵然唐俊被击飞,而后又落在地上。他的右手仍然紧紧握着妖月,只是他低着头,单手捂着胸口,就这样静静的站在那里。
“高山,你出手有点重了!”
后面地矮子老者拄着拐杖缓缓向前,那叫高山的大汉脸上挂有少许歉意,不好意思地回应,“火老。你也知道,我这人出手没个轻重,唉!”
说着,高山走向唐俊。
唐俊抬起头,眼神冷冰冰直盯着,高山似乎发现对方对自己的敌意。立即停止脚步,“小兄弟,不好意思,出手有点重,你不要怨我老高,唉!都怪我这双手……怎么就没个把门呢。”
“去去去!”
矮子老者走上去,白了高山一眼,而后略带歉意的的说道,“唐兄弟,刚才实在有些冒犯。还请你不要见怪。老朽乃火林,他们二人是高山。高虎,这次前来受你大哥所托,给你带点东西和几句话,刚才的事情只是一个玩笑。”
唐俊不语,眯眼盯着他。
他没有理由相信这个老头,的确,不止是他,飞鸿也不信,虽然旁边的高虎已经松开他,但他仍然不敢大肆开口说话,立即跑到唐俊身旁,询问,“我们怎么信你?”
老者无奈地摇摇头,从腰间掏出一枚戒指,“唐兄弟认的这枚戒指吧?”
“怎么会在你手上、?”
唐俊不语,他怎会不认识自己的黑狱骷髅戒,而飞鸿脱口而出,因为他知道这枚戒指是被云中啸拿走了。
想到这里,飞鸿猛的一拍脑袋,反应极大,拽着唐俊的胳膊,“阿俊,不好意思,你大哥临走前曾说过,他会差人将这枚戒指送过来,唉!都怪我,忘记了……”似乎觉得对不起唐俊,他又狠狠的对着自己的后脑扫拍了拍。
唐俊接过黑狱骷髅戒,看了看老者,轻轻的点点头。
虽然没有说话,但老者知道唐俊已经相信他了。
“云……我大哥呢?”唐俊到现在喊大哥也不怎么顺口,纵然云中啸救了他,但两人毕竟接触地少。
“呵呵,他有事情,过一段才会回来。”老者不紧不慢的回应,而后又道,“对了,你大哥让我传话给你,你的狼兄已经痊愈,而且他先借用一段时间,下次见面会还给你。”
三腿狼?
在死亡废墟时,唐俊完全昏迷过去,并不知道三腿狼也被云中啸带来。
既然得知对方是自己人,飞鸿索性也就放开了,对着高虎询问,“喂,高兄,刚才你那一棒子当真把小弟吓的不轻啊,呃……如果当时我真的一拳打去,你会一棒子挥来么?”
高虎眨了眨眼,回应,“看情况,正常情况下,我会砸过去。”
正常情况下?飞鸿一惊,对着两人干笑几声,而后笑道,“高山兄,高虎兄,我飞鸿今生有幸认识你们二位高手也是三生有幸啊,我对两位的敬仰,犹如那滔滔江水连绵不绝……黄河泛滥一发那个……”
前面唐俊与火老走着,火老询问,“不知唐小哥下一步准备如何?”
下一步?唐俊没有下一步,他只有一个目地,那就是找到十八层地狱,杀进去,闯出去,前提必须有实力,所以,他需要极为强悍的实力。
火老看他正在思索,立即开口,“你大哥的本意是让你在这里多呆上一些日子,将他送你的东西完全理解后再离开也不迟,这里并非那个被封印的死亡地带,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唐俊下意识的点点头。
火老脸上也露出喜悦之色,却不知道为何如此高兴,他又掏出一枚戒指递过去,“这枚戒指是你大哥让我交给你的。”
唐俊瞥眼看去,这枚戒指通体发黑,通身如一条恶龙盘绕三圈,龙头朝上,看起来极为威严。
“这枚龙戒乃你大哥的随身之物,它代表着你大哥,也代表着一些事情,请你务必要小心珍藏,不得落入他人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