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天令之妖鸾魔衣无弹窗 第二十一章 分灵术
已是六月,艳阳下飘着几朵随风游走的淡云,映的昆仑墟岛屿的地面之上忽明忽暗。斑驳的光影下,一年轻女子穿着灰蓝的道服,正站在空旷的石阶上,手握扫帚,将层层台阶上的的落叶尘土归拢到一起,再扫到下一层。
岛上的树木繁茂,一派绿意,可不知为何,每天都会有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枯叶,夹杂着尘土,扫也扫不净。
珑衣稍作休息,低头看了眼细嫩白皙的掌心上磨出的新茧,略微有些感伤。
一来是因为这几天什么也没干,除了吃饭睡觉,便是面对这没完没了的枯树叶,漫长枯燥且扫不净,使她生出满心的挫败感。
二来呢,琼华君迟迟不来找她,也不知卷轴对她来是否有用,日复一日,希望变失望,沮丧的很。
“林芙——”珑衣闻声翻了个白眼,这三来呢,萱萱为何总抓着我不放呢,干嘛屡次三番套近乎,难道看不出来我不喜欢她嘛。
萱萱从高处一路跑下来:“你怎么还在扫啊,掌门到底是罚了你几天呀?”
“干嘛?你那么好奇,你来扫啊!”
“我倒是很想帮你呢,但是我怕让掌门知道了,又要责罚你。”萱萱快速的眨着她伶俐的眼睛,问道:“林芙,咱们俩是一同来的,算是同届的好友了吧,你能跟我,那日你为何要私自出山嘛?”
“萱萱,你恐怕误解了同届入门和好友的区别,这是两码事。”珑衣不耐烦的将扫帚竖着立在地上,手腕压着帚柄,另只手掐着腰,没好气的。
萱萱撒着娇,笑盈盈地:“好啦好啦,我知道你肚子里有怨气,来颗话梅糖,这可是我上昆仑墟之前从家里带的,就那么几颗,我自己都不舍得吃,给!”
珑衣不客气的接了过来,剥开糖纸,将话梅糖塞进嘴里打了个转,满足的吮吸着:“嗯……真是好吃,就冲这么香甜的糖块,我便勉强同意你是我同届而来的朋友吧。”
就在这时,一个身穿白色长衫,腰间束着浅绿色腰带的年轻男子,自台阶高处而来:“请问哪位是林芙?”
珑衣见此人穿着打扮,顿时大喜:“我是我是!”
“琼华君请林师妹随我去一趟檀宗,上个月,夏峥君向琼华君讨教的药,已拟好了。”
“奇怪,用得着这么麻烦吗?一个药而已,师兄为何不直接拿来,非要林芙亲自跑一趟?”萱萱在一旁插嘴道。
珑衣刚想把嘴里的话梅糖吐出来,数落一番这刨根问底的萱萱,却听檀宗门的师兄抢先解了围:“林师妹是夏峥君亲徒,此等首席大弟子们的切磋秘自然不能经手他人。”
着,珑衣得意地将手里地扫把丢给萱萱,跟着檀宗弟子大摇大摆地离开了。
…………
“如何?”
珑衣一见到琼华君,便急切地问道。
“哦,夏峥君出的题属实是难倒我了,研磨了一个月才有了结果,你且随我来拿子吧。”琼华不动声色的使了个眼神,珑衣赶忙明白过来,点头跟了上去。
他们来到了那处幽静的竹林深处,坐在廊下亭内,见琼华神色严肃,珑衣不禁有些不安。
“你先将妖王唤来吧,我们仨一同商讨此事。”
珑衣应了一声,便施展灵力,召唤鸾羽而来。
原正在与兽族族长议事的妖王,瞬间察觉到通灵之力的召唤,便赶忙与族长知会一声,离开了梵翎都。
“王正在忙,何事唤我前来?”妖王驾到,露出他惯用的不屑,手摇扇,出现在亭下石凳上。
“前几日我将卷轴拿回,今日,琼华君要与我们讨论分灵一事。”珑衣认真严肃的,见她如此,鸾羽也收敛了些许傲慢与慵懒,身姿坐正,看向一旁的琼华。
“那我们言归正传,直奔主题。”琼华:“卷轴中有三种分灵之法,我这就一一向二位讲解。”
他告诉珑衣和鸾羽,此卷轴内的分灵术,只能由仙界檀宗弟子施法,外人无法催动。
第一种法,是损耗施法者灵力最少的,为豢养肉身法。
分灵需养一媒介,必须由宿主亲自培育一个莲藕,少则五六年,多则十年八年,才可养成。继而施法者动用檀宗法术将宿者灵魂从宿主体内调出,转嫁在莲藕之上,可化成人形。
珑衣听完蹙眉摇头:“芙儿等不了那么久的,她快从这副皮囊里消失了,有没有快一点的?”
第二种法,则是血培,需要宿者父母或骨肉任何一的血液,每日取一滴鲜活的血液,放置在布好阵法的器皿之中,待七七四十九天后,由施法者操作完成,即可分灵二体。
“开什么玩笑?我父母双亡,也没生孩子,去哪弄新鲜血液,就连陈年血痂都没有!”珑衣听了第二种法也行不通,火急火燎的道。
“那……这第三种法呢?”鸾羽听完前两个,不由得抬起手肘放于亭内石案上,将白皙修长的手指插进青丝之中,摩挲着左耳的银饰。
最后一种法,名为置换,需要牺牲献躯者的一部分肉身,和施法者部灵力。将卷轴描述的阵法摆好,宿主与献躯者的部分肉身放置阵法中间,由施法者催动灵力,将宿者灵魂与那一部分肉身相融合,最终得以分灵为两个肉身。
“这种法子,是不可逆的置换,献躯者无论多么神通广大,都再也无法长出新的**,而施法者,也将耗尽灵力,成为个废人。”
琼华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叹了出来,意味深长的看着珑衣,等待她的反应。
“卷轴上就这些?”珑衣抿抿嘴,眼神中透着绝望:“我去哪找愿意捐躯和愿意自废修行的人?我也不可能为了自己而坑害了旁人啊!”
琼华与鸾羽沉默着互相对视了一下,他们一个心里坚定而透亮,一个则是犹豫而混乱。
她是他的契约恋人,他的血液能替她救死扶伤,他是最适合的献躯者人选。只要她愿意接受,他随时可以斩掉一只臂膀或一条腿,供她脱胎换骨。
他只要她,若真正的珑衣能站在他面前,死,又何妨?
不知怎的,琼华对珑衣总是有些许好感,这种好感并非什么男女之情,而是很微妙的难以言喻的喜欢,他心里是很乐意帮助她拥有自己肉身的。
只是,若为救一人而尽损毕生灵力,恐难以为继日后的宏图大志,这样,真的值得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