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夜的晨昏线无弹窗 第九十章 融合
元77年7月3日晚1:7,所有的渡船都已经离开了雅库茨克,尾随渡船的翼兽和麻雀已被击落,缺少龙级这座空中堡垒的飞行黑天很难对撤离部队造成太大的影响,大部分翼兽在远处尾随渡船一段距离后,就飞回了雅库茨克。
至此,雅库茨克的战役算是基上结束了。
天色也终于暗了下来。
约翰·斯诺看着树底下还在融合的食尸鬼。
食尸鬼融合一次大概需要二十分钟,约翰·斯诺在树枝上见证了过程,在这个过程开始时,两只食尸鬼会摆出交配的姿势,一只食尸鬼趴在另一只食尸鬼的背上,并不断调整姿势,然后两只食尸鬼就会产生变化,他的皮肤会变亮,从原的暗红色变成有些透明的浅黄色,肌肉线条会变得逐渐柔和,最终消失不见,四肢的长度也会渐渐变长。
这些变化大概会经历十分钟左右的时间,原看上去像个肌肉金刚的食尸鬼此时看上去就像个八爪鱼,黏黏的软软的,而且行动迟缓,之后抱成一团的两只八爪鱼会像正在融化的橡胶一样逐渐变成偏向液态的西,变得无法区分上下前后,再然后它们的物理边界逐渐模糊,就像两滴胶水一样逐渐融合到了一起。
整个过程和约翰·斯诺之前所设想的完不同,它们并不是像变形金刚那样组合在一起,而是……融解重塑?
约翰·斯诺站在树枝上,如果不是因为树枝上空间有限,他现在肯定会来回踱步,就像他和谢侯礼讨论问题时所做的那样。
不能来回走动让约翰·斯诺感觉很不舒服,大脑的转动仿佛也因为无法踱步而变慢了,他之前对食尸鬼的了解主要来自战斗记录,两次战斗记录中,对食尸鬼的描述都着重强调庞大的身躯和发达的肌肉,这种先入为主的观念让约翰·斯诺理所当然的认为食尸鬼是具有强壮骨架的脊椎动物,甚至在食尸鬼自溶时,他都没有意识到这其中的蹊跷之处。
骨骼是肌肉的杠杆,通过杠杆作用,处在远端的肢体才能被加速到足以用于攻击的程度,同时骨骼也是坚硬的钙质结构,这种结构坚硬到即使经过几千年,都难以被分解。
约翰·斯诺发现,他和谢侯礼一直都专注于对杠杆的解析,而忽略了骨骼身存在的合理性。
骨骼是怎么被溶解的呢?
谢侯礼认为是强酸的作用,到溶解,人们最先想到的就是强酸,强酸可以溶解骨骼,只要酸度足够,强酸完可以在十几分钟内将整个巨大的骨架部溶解。
但是强酸不仅可以溶解骨骼,它还可以溶解一切其他的生物组织,那么食尸鬼又是怎么储存这些强酸的呢?
人体内酸度最高的地是胃袋,在未被稀释的情况下,人体的胃液可以达到接近1的Ph值,为了适应这种高酸环境,胃部的粘膜被高度特化,与胃酸接触的细胞表面覆盖着绒毛,绒毛上沾满了碱性的物质以抵御胃酸侵蚀,表皮细胞不定期更换,以保证无论何时,胃粘膜都处在最佳状态。
即使这样,人类依然会因为胃酸而出现各种问题,粘膜时常会被灼伤,形成溃疡,溃疡经久不愈时甚至可能穿孔或者癌变。
更何况,以胃酸的强度,依然很难迅速的融化骨头,哪怕是条狗,也没法在十几分钟内将吃进嘴里的骨头融化掉。
从这一点上来看,食尸鬼应该没有骨骼才对。
他自己一直都把食尸鬼假设成一个放大版的猩猩,按照他自己的话,这种生物的名字应该叫金刚,只不过因为长得太丑,所以降级成食尸鬼了。
谢侯礼不知道什么是金刚,因为那是只有像约翰·斯诺这样在旧时代生活过的老人才懂的梗,按照他的话,这种生物有点像一只体脂率很低的无毛熊。
而在那些不可靠的传闻中,甚至有食尸鬼原是人类,只因为吃了同伴的尸体,又或者感染了可怕的病毒,而最终变成了怪物。
无论在哪个版里,食尸鬼似乎都是强壮而凶猛的怪兽,也正是因为这种先入为主的观念,让他一直以来忽略了一种十分诡异的可能性
万一……它们其实是史莱姆呢?
夕阳终于渐渐沉入地平线,约翰·斯诺身处树林之中四面遮光,因而早早的就黑了下来,但是从树顶向下看去,还能看到夕阳的余晖披在食尸鬼淡红色的皮肤上。
食尸鬼在融合后明显大了一圈,它伸了伸爪子,似乎是在适应新身体。
然后另一只食尸鬼又趴到了它身上。
“还要融合?”
第三只食尸鬼趴到了趴到食尸鬼的食尸鬼的身上。
约翰·斯诺的脸抽了抽。
“还来3P的吗?”
约翰·斯诺有些担心,万一这几十只食尸鬼融合成了一个大家伙,那距离地面这十几米的高度就保护不了他了。
他的武器一直都挂在身上,AK的弹匣塞满了整整一个背包,除此之外还有两枚破片手雷和一枚震爆弹,他之所以一直不开枪,只是为了完整的观察一次食尸鬼融合的过程。
用来攀爬的缆绳依然牢牢的绑在两棵树的树枝上,这也便了他可以随时转移到另一棵树上。
一切就绪,该看的也看完了,约翰·斯诺决定动手。
这是一场注定失败的战斗,以一己之力对抗几十只食尸鬼,即使以他的智慧,也丝毫想不出能让自己活下去的法。
但是他丝毫不在意,在很久之前,他就不在意自己的生死了,
他感觉自己在这世间已经奔走了太久,已经有些累了。
约翰·斯诺出生在世纪之初,在他成长的那个年代,历史的车轮正处在转动的最快的时候,整个世界如同它所展现的那样被光明笼罩,在这昼夜不息的光明中,无数伟大的创造只能是辉煌灯火中的短暂闪光,然后下一瞬就会被更多伟大的进步所掩盖。在那群星闪耀的夜空中,身为天才的约翰·斯诺也必然是其中渺而又明亮的一颗。他像蜻蜓一样在和中的校园里匆匆点过,然后就进入了大,读了博士,年纪轻轻就建立了自己的团队,一条康庄大道由此铺开,如无意外,他将必然在生物领域为人类绘出下一片关于真理的地图。
似乎从他出生起,这个天才便被赋予了这神圣的使命,而他的一生也都在为此准备着。
这一切,在41年的几个月时间里,变得毫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