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人请还俗无弹窗 141新一卷开始咯
时间啊,就如流水,匆匆汇进大江大河。春夏秋冬的风景来回变换,一遍又一遍,终于在第三次的初春停下了。
西阙城。
临街楼坊,平清酒馆。二楼右拐观光席上,坐着两男一女。
唯一一个女的,韶光年华,着一身素裙,眉眼如画,眼波流转,一颦一笑都动人心弦。
两个男人,其中一位花白老叟,神抖擞,眼神锐利。
而另一名男子像是弱冠少年,如墨般顺滑的长发仅用一根干枯的树枝高高挽起;青眉淡而细长,却不风流,有一张清冷又坚毅的五官相衬托,顿时高贵如天山上的雪莲,令人望而生畏。
老叟与少年看着楼下人来人往、车水马龙,时不时对某个壮汉或者某两个人的争吵评头论足,两人谁也不服谁,势要争个高低上下。
而这少女,则在一旁端茶递水的伺候,最主要的是伺候那个少年。
“你看那个老妈子,明明可以丢下孩子再去拿西,偏要抱着去取,是不是自己找罪受?”
“我倒不觉得,这妇女,身上挂着大包包,其中又有被褥,应该是要远行;而这孩子,看身量应该才是一岁有余,而妇女将孩子绑在前面;
目光时不时逗弄孩子两眼,又偶尔环顾四周,戒备心如此重,看来之前孩子定被人抢过。如此便解释得通了,这妇女正在努力护自己孩子周。”
逻辑有条不紊,声音平淡又轻柔。
老叟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然后把玩着这还剩半杯的茶,眼里带笑的看着对面的少年。
“你子,如今就像是这杯青针叶,味道甘醇又浓郁,回味无穷,你啊,出师吧!别跟我这儿耗着了。”
话音刚落,一旁正在添水的少女就激动的笑了起来,放下手里的活,望着少年。
“少爷,我们可以回家了。”
荣青平静的点点头,面上没有一点波澜,似乎他早已料到。
“老师,接下来,你去哪儿?”
伯崖子瞪着眼,“好哇,你这是早就打算好了要撇下为师了!真是白眼狼!跟你父亲一个德行!”
话语中带有一丝愠怒,但傻子都看得出来,这不过做做样子罢了。
“伯崖子前辈,你不是我家少爷可以出师了嘛,那你还这样,岂不是伤了他的心?”向君兰为荣青辩解道。
“呵,他还伤心?他的心啊,就如那雪山上的刚融化的雪水,冻死人,怎么可能有温度嘛!又何来伤心一?”
伯崖子话间放下茶杯,对着向君兰摊摊手,余光瞟向荣青。
被调侃的荣青嘴角上扬,继续品茶,这可是老头子珍藏了大半辈子的“青针叶”。
这三年来,他也不过喝过两回,一年一回,如今要分别了,得好好喝一次,不然日后可喝不到咯。
“伯崖子前辈,您真是离谱了,我家少爷哪有你的那么高冷,他待人温和着呢!”向君兰努着嘴愤愤不平道。
“是啊,待人温和,那是得好听,得难听点,就是懒得搭理你!”
伯崖子完这句话,向君兰脸立马垮了下去,想再反驳一句,却奈何词穷,接不上话,只能咬牙切齿的看着。
这番无可奈何的模样让伯崖子好不得意,“哈哈哈哈”连着大笑好几声。
“老师,过几日就是道锁日了,你如何过?”
荣青出声给面上窘迫的向君兰解了围,向君兰立刻欢喜的不能自己。
“道锁日?诶,我这个孤家寡人,哪来什么道锁日呢?每一日都是一样的,没什么不同。”伯崖子感叹道。
心中已然是愁绪万千,他如今已是耄耋之年,父母早已仙逝,年少时只有过一位夫人,可也在难产时走了,带着未出世的孩子一起。
所以,他真的是上无双亲、左无伴侣、下无子嗣。
实实在在的孤独终老啊!
伯崖子又拿起茶杯,这次一饮而尽,好像手里的不是青针叶,而是二月红。
荣青自然是知道伯崖子的寂寞一生的,心中不免对他这唯一的老师有些感伤,人生如此,甚是不幸啊。
于是,他举起被丢弃一旁的酒杯,添上刚开封的二月红,举杯。
“老师,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弟子荣青定给老师养老送终。”
这番话虽的直白,但伯崖子听着也是舒坦,也不枉费自己掏心掏肺教他这三年。
伯崖子也倒了茶水添上酒,两个杯子互相碰撞,叮咛一声,清脆入耳。
……
嘉陵,上林村。
金翠在厨房忙碌着,荀悠在打下手。
过几日就是道锁日了,得提前准备好一些食材,到时候一家老可指望着这顿丰盛的团年饭了。
“幺妹,把细盐递给我。”
“好嘞,阿娘给。”
荀悠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从左手边拿过细盐,递给对面正在剁骨头的金翠。
这细盐是荀悠被蒙屹生绑去一个幽暗的山谷,强迫她做的,做了三个月,足足有千斤的细盐,荀悠才被蒙屹生释放回家。
至于那些细盐的去处,荀悠自然是不知道的,但蒙屹生好心的给荀悠留了一点,是报酬。
也不多,两个麻袋吧,重量,荀悠也没称过,想着大不了吃完了自己在家再做就是了。
但当这细盐拿回家,荀悠也只敢给荀家人道:这是蒙屹生搞来的私盐,贵得很,千万不可让旁人知道。
就因为这样,荀家人才接受了这两袋来路不明的细盐。但金翠拿了个碗,每个月就装这一碗盐在厨房放着,一家人吃应该也够了,其余的藏在地窖。
“幺妹,你们芳园何时再开?”金翠道。
“还有两个月呢,怎么了?阿娘。”荀悠抬头看着金翠疑惑道。
“嗨,你这不都及笈了么,芳园也该放人了吧?”金翠道。
荀悠顿时脸一囧,没敢再接话,因为她已经知道了金翠的下了。
相亲!
话如今的荀悠,几个月前已经过了及笈,在这异世里,已经算是一个成年人了。
所以,她生的是发的标志了,几年前她还是一个黑不溜秋的丫头。现在,胸前的馒头开始发育起来;皮肤也被荀悠每日以玫瑰花浴泡的水灵剔透,身都散发着一股迷人的芳香,走在大街上,回头率都是百分之百!
五官也长开了,没了婴儿肥,但脸捏起来还是有肉,笑起来还有两个可爱的梨涡。
照荀富的话,自家闺女,终于从一只乌鸦变成了喜鹊。
“问你话呢,你们芳园何时放人?”
金翠没了耐心,瞪眼看着荀悠,她可是知晓自家闺女的心思。
明明可以早点从芳园离开,偏不走,什么院长不放人,觉得她是个人才,得留在芳园里教导一下其他女。
虽然院长得对,让金翠好不骄傲,但自家闺女的终生大事才是重中之重啊!
女人,就该以嫁人为己任!这才是一个正常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