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祖带你去诸天练级无弹窗 第221章 北上屠冰原,法舟渡海来
对付金狼王庭就没什么好说的了,绝不存在任何兵不血刃,就能征服他们的可能,就是一个字,杀!金狼王庭地处气候极其恶劣的极北冰原,故而所有人都身强体壮、骁勇善战,因为弱小的人是根本无法在茫茫冰原上活下来的。
或许是因为冰原上的极端气候,金狼王庭几乎人人都能练武,只要不出现林以浩这种天生废脉,在严酷的冰原之上,就能够修出真气。
而且由于金狼王庭的武者们需要用真气来对抗极寒,他们的修为增长速度还要快于南方的武者些许。
恶劣的自然环境逼得他们不得不努力习武,快速变强,同时由于资源的匮乏,导致他们经常南下抢掠。
他们的人数虽少,但是基本每次都不会空手而回,因为他们的打法太过凶悍,每逢战斗必然搏命,好似是要把每一战都当作最后一战来打。
不过金狼王庭似乎并没有占领土地的意思,哪怕是在北方最混乱的时期,他们也只是抢了东西就走,好像丝毫没有向南扩张的想法。
可是就是这种常年不断的骚扰,使得北方诸郡的居民越来越少,资源也越来越匮乏,直到大齐建立,周氏派军驻守于此,情况方才有所好转。
八百年前,有一位姓古的将军镇守北方,与金狼王庭进行了一场震动天下的血战,几乎将当时金狼王庭的精锐狼军全部覆灭,此战过后金狼王庭数百年未曾组织过大规模南下劫掠,直至近两两百年方才恢复了元气。
那一战史称安北之战,战争发生的那一郡由此改称安北郡,姓古的将军也被加封为安北大将军,世代镇守于安北郡中。
安北郡雪山上那位用剑的凶人古堃,便是这位安北大将军的后人,他选择在雪山上悟剑,除了好食剑貂内脏外,更重要的原因便是时刻注意着金狼王庭的动作。
此次金狼王庭南下入侵,死在古堃剑下的狼军不知凡几,最后还是王庭之主亲自出手,更动用了他的精锐内卫金狼卫,方才艰难杀死了古堃这位号称天人之下战力第一的大宗师。
原本林天恒还想让林子晴跟古堃切磋一二提高剑术,奈何她那把赤焱神剑实在是太过不讲道理,此战便搁置了下来,如今古堃已死,此事自是不必再提。
实际上,魔教和金狼王庭也不怎么对付,由于地处北方,魔教的地盘上也没少被金狼王庭打秋风,二者之间经常会有摩擦,魔教也没少损兵折将。
不过徐元并不在意这些,他邀请金狼王庭南下,就是为了进一步搅乱天下,所以哪怕手下人有些微词,他也不为所动,毕竟他的最终目的是回归天中大陆,至于采取什么手段,死伤多少人马,涂炭多少生灵,这些则统统不在他的考量范围之内。
所以对于覆灭金狼王庭一战,无论是大夏军还是魔教部众,心中都是带着无尽杀意而去。
此去极北冰原,林行空誓要杀个人头滚滚,彻底铲除这只趴在南方朝廷身上吸血的毒虫,大齐的古大将军能打一场安北之战,他就能再打一场定北之战,一战定鼎北方!
由于魔教投降,大夏军很快便长驱直入,来到了大雪山,修整了两日后,便和魔教的队伍一起,北上冰原。
除了风烛残年的徐成之外,魔教的其余六位天人老祖也跟了过来,似乎是不甘居于三大宗门之下,有种想要将功折罪的意思。
林行空挥军北上,最为胆寒的可不是金狼王庭,而是逃到极北荒原上的阎航轩。
阎航轩老奸巨猾,自知他的游说无果,魔教难挡大夏兵峰之后,他当机立断,马上逃离魔教,带了充足的物资,来到极北冰原的一处偏僻之地苟了起来。
听说魔教投降之后,阎航轩还曾为自己的决定感到庆幸,心说要是他还留在大雪山,肯定要被那五个家伙推出去顶罪,谁让他曾算计、开罪过林天恒呢。
然而,当阎航轩看到大夏与魔教联军挥军北上之时,他彻底傻眼了。
由于阎航轩不是金狼王庭的人,所以他不敢深入冰原,只是找了一处僻静之地隐居,好巧不巧,正好就挡在了林行空他们行军的路线上。
于是,阎航轩就倒霉了,根本不用林行空等人出手,魔教内部就自己处理了阎航轩这个逃兵,由他的师父、灵蛊道的天人亲自将其斩杀,以正教规。
由于钱万通得到了林天恒的赏识,他所执掌的妖财道自是水涨船高,已经成为了六道之首,魔教中不知道有多少人都对其羡慕嫉妒,灵蛊道天人亲自手刃其徒,为的也就是向林天恒示好,博取圣上的欢心罢了。
只不过阎航轩的担心完全是他自己杞人忧天,林天恒根本就没把他这一号人物放在心上,不仅他做过手脚的那颗万痊丹都已经不知道被扔到哪里去了,就连万痊丹这个级别的丹药,林天恒都根本不会看在眼里,甚至连它的名字都快不记得了。
阎航轩如果知道这些肯定会打呼自己死的太冤,死于自己想太多。
顺手处理掉阎航轩之后,林行空一行人接着向着冰原深处进发,将沿途杀的血流成河,十六位天人参战,简直就像屠鸡宰狗一般,金狼王庭的狼军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就在林行空等人在极北冰原上大开杀戒之时,林天恒则是来到了死亡海边,他悬在高高的天穹之上,好似一只幽灵般,盯着下方的徐元,以及远方驶来的巨大法舟。
‘看来徐元这小子的秘密不小啊。’林天恒眯起了眼睛,尽管他没有见过徐元,但是通过徐元写给他那封信上的精神波动,他自是轻而易举地猜到了对方的身份。
林天恒的修为虽然已经臻至化神境,但是他的神识也不可能做到覆盖整个大陆,他能够得知徐元的下落,其实是一个意外也是一个巧合,因为这里正是灵川郡,曾被他当作过军火库的地方。
昔日,林天恒从九鼎世界弄回来的核武器可都是被藏在死亡海边的洞穴之内,为此他特意留下了一缕神念,用以探查此处的动静,防止有人接近这些洞穴。
虽说在举族搬迁之前,林天恒就已经偷偷将核弹头大部分进行了转移,但是为了这少数留存的核武,他又加固了一下神念,将探查系统升级为全新版本。
即使是重生者徐元,以他此时的修为也不可能感知到林天恒留下的神念,所以他的一举一动便暴露在了林天恒的目光之下。
林天恒晋入化神境之后,可以简单运用天地法则,瞬移就是他开发出的一项功能,所以几个瞬息之间,他便悄悄来到了此处,暗中观察起徐元来。
不看不知道,这一看,徐元真是给了林天恒一个莫大的惊喜,居然有船自死亡海中而来,船身由未知金属打造而成给人以一种强烈的压迫之感,一看就不是凡品。
而且这船还被法阵层层包裹,甚至那法阵隐隐都达到了化神级别,让林天恒都有所触动。
林天恒哪里还能猜不到此船定是来自死亡海对面的天中大陆,也只有位于“天之中央”的天中大陆的强大修士们,才能打造出如此强大的法舟!
林天恒倒也不奇怪法舟会出现在这,因为灵川郡是死亡海中航道的终点,要不然陈通天的墓也就不会出现在靠近灵川郡和天仑郡交界之处了。
‘这徐元怎么知晓天中大陆的法舟会出现?’林天恒暗道,很快,他便想到了三种解释。
其一,徐元乃是天中大陆之人,在很小的时候由于某种特殊的原因来到这片大陆。
不过这个想法瞬间就被林天恒否决,因为这不符合常理。
从徐元的修行之路来看,他明显算是个天才,没有人会特意冒着极大的风险把天才往天地灵气含量极低的这片大陆送吧,就算是寻宝,也不用派一介小辈来吧。
即使是仇家,也绝不可能干出这么丧心病狂的事情,堪称脱了裤子放屁,没事找事。
要说徐元是自己来的,那就更加不可能了,连陈通天都是九死一生才渡过死亡海,一个小屁孩怎么可能有这种实力,虽说陈通天身受重伤,但是他毕竟是元胎境之上的修士,而且具体是化神还是化神之上,林天恒都不能确定。
第二种可能便是修士的专属技能之一,夺舍!
夺舍这项技术,对于林天恒这个层级的修士来说,已经没有什么秘密可言了,只要修成元神,就可以对新生胎儿进行夺舍,而且随着修为的提升,夺舍的成功率也会大大增加。
不过这一招肯定是山穷水尽之时的无奈之举,否则没有人会喜欢重新练号的,尤其是在夺舍之后,还容易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元神与身体不够契合之类,而且要是万一夺舍的身体不适合修炼,那可就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了。
不过远隔死亡海,夺舍的几率也是近乎为零的,毕竟徐元前世的元神不可能漂洋过海来夺舍,脆弱的元神想要飘过迷雾重重的死亡海简直痴人说梦。
既然前两者可以排除,那么唯一剩下的可能就只有穿越重生了!
‘难道真是同行?’林天恒眸中幽芒更盛。
俗话说的好,同行是冤家,作为一名资深穿越者,林天恒自然对疑似穿越者的徐元抱有一定的敌意。
仔细回顾了一下他所知晓的徐元的一生,林天恒感觉莫非他也拿了主角剧本?
穿越成为魔教教主之子,时值教主一脉日渐衰弱,徐元以逆天之资,强势崛起,镇压一切不服,帮助徐家重新稳固了教主之位。
而后隐居于大雪山之中,伺机离开这片灵气蛮荒的大陆,如今应该就是徐元换地图之时了,怎么看都有点主角命的意思啊。
林天恒很快便琢磨过来,徐元发动战争,却又表现的极不在意的真正原因,他根本不是想要一统天下,而是借机在向外发送信号!
‘不过这也不对啊,那他是什么时候跟天中大陆的人接上头的呢,双方之间的联系又是通过何种方式完成的呢?’林天恒百思不得其解。
这倒是林天恒以己度人了,他觉得徐元很可能像他一样,是来自异世界的灵魂,并没有考虑到徐元前世就是天中大陆的修士的可能,盖因他之前否定了夺舍之说。
‘不过想必他并没有系统傍身,或者说他的金手指远逊于我!否则他的修行速度怎的如此之慢。’林天恒又想到。
徐元的资质可以说是这片大陆最为顶尖的了,在旁人看来,他的精进速度快的可怕,但是在林天恒这种开了挂的穿越人士看来无疑就太慢了。
纵观诸天万界,只要是有金手指的主角,哪个不是修炼速度比火箭还快,突破晋级就跟吃饭喝水似的,就拿林天恒自己来说,在得到系统之后,主世界的时间尚未过去一年,他就从一个濒死的大宗师,三级跳般成为了一名化神境修士,天差地别啊!
就在林天恒开动脑筋的时候,巨大的法舟已经靠岸,有十位修士自其中走出,向着站在岸边的徐元而来。
林天恒暂时摸不准来人的实力,故而决定先行收敛起息,静观其变,若是对方实力一般,那就把他们全部拿下,毕竟他现在就缺一艘可以穿过迷雾死亡海的法舟。
不过若是对方实力强劲,那他就当今天的事情没发生过,先返回夏都,然后去往其他世界升个级,再回来抢法舟,反正这艘法舟,他就算是预订上了。
然而,自法舟中走出的修士好像修为并不怎么高深,顶多也就是金丹级别,好像……有点弱啊。
“拜见少主。”只见十位修士整齐划一地向徐元躬身一礼。
看到这一幕,林天恒方才意识到,自己好像猜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