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女重生之权臣有毒无弹窗 第627章 七姑娘今非昔比(1)
韩孝郡已猜到她的身份,那定然是大荣的人了。他说:“光复大荣,谈何容易。”
慧明信心满满,说:“殿下,光复大荣,并非难事,眼下殿下要做的就是想办法离开这里,只要殿下离开大耀,寻到另一落脚处,属于大荣的子民自然会为追随您而来。”
韩孝郡自嘲一笑,道:“天下之大,哪里才晚落脚之处?”
恐怕他一旦离开这姑子庵,很快就会让人查出他的身份,光复大荣的行动还没开始,他就先死了。
韩孝郡并不乐观,慧明却是胸有成竹。
她说:“殿下,离开这里,前往蛮夷,蛮夷远离大耀,殿下假意去投靠蛮夷王,到时候借机把蛮夷之地逐个给占领了,自立为王,自可恢复大荣皇室的荣耀。”
这果然是个好主意。
一个女流之辈,竟有这想法。
韩孝郡看她的眼神带了几分欣赏,说:“师太,本殿它日若能光复大荣皇室,就封你为国师。”
国师,国师好啊!
慧明面上微微一笑,道:“我已老了,许多的事情恐怕力不从心,殿下,凌陌花在此,他的本事想必殿下也已耳闻,他可为你所用。”
韩孝郡看向凌陌花,说:“凌阁主,你就是光复大荣的功臣,待恢复大荣之时,本殿必为你加官进爵,位列三公。”
凌陌花冷冷的浇了他一盆冷水,道:“先想一想有没有这个命活着离开大耀吧。”
八字还没有一撇呢,他便开始画了个大饼哄他。
这种场面话,他会当真吗?
拥立他为王,自己为臣?
想多了吧!
他可是凌陌花,杀了上一任阁主,取而代之。
不过,既然大耀无他容身处……
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
那就去把蛮夷王干掉吧。
韩夫人已压着内心的狂喜走了出来,看了看屋里的两个人,问:“几时可以离开这里?”
听了他们的谈话,她已迫不及待的想离开这里了。
凌陌花冷冷的瞥她一眼,这位夫人还真是毫不掩饰她目中的**,贪婪,急切。
他说:“现在正值年关,各处关卡查得更严了,此事年后再议。”
韩夫人看他一眼。
他一身黑袍加身,模样生得倒是精致,可分明不是好惹的。
韩公子说:“就听凌阁主的,年后再议,只是,在离开之前,我还有一事相求,还望凌阁主帮我这个小忙。”
这事本是托给了夕歌,瞧她这样,怕她也是没有本事办到。
不指望她了。
凌陌花没立刻答应他,只道:“说来看看。”
“想必凌阁主也有耳闻过,我与沈府七姑娘的一些恩怨,在临去前,凌阁主可否入一趟沈府,把沈朝歌给我抓来?”
凌陌花说:“不可。”
拒绝得干脆,韩孝郡一怔。
他若是大荣殿下,他岂有不从之理?
也未免不把他放在眼里了。
慧明忙道:“花花,你走一趟如何?”
凌陌花微微蹙眉,花花这两个字,他一点不喜欢听。
他什么时候与她的关系这般亲近,可以唤他花花了?
暂时没再理会这个称呼。
于他来说,走一趟沈府,是易如反掌之事,可他不愿意。
凌陌花说:“说来不怕你们笑话,我昨个刚从沈府出来,被打伤了。你们人藏在这里,可能还不知道外面的情况吧,现在的七姑娘也今非昔比,沈府戒备森严。”
他并不想旁人去打扰小姑娘。
等他夺了蛮夷王的地盘,就回来把小姑娘抢回去给他做媳妇。
夕歌说:“据我所知,沈霁月不在府上。”
凌陌花嘲讽她:“小尼姑孤陋寡闻了,沈霁月并非天下第一,在沈府中,还藏着一个比十个沈霁月还厉害的狼孩,你们现在都是在逃之人了,我劝你们还是想一想如何逃命吧。”
夕歌冷笑一声,道:“你该不是看上了七姑娘吧?所以才不想帮忙殿下?”
她本来觉得这凌陌花有几分眼熟的,好像在哪儿见过。
提到沈朝歌的时候她就记起来了,这不就是当初带了朝歌来姑子庵的那个红衣人吗?
那时他穿了一身的红衣,头发不扎不束,妖魅。
雌雄难辩。
今天他一身的黑袍,周身都是冷煞之气。
好像地狱走出来的罗刹一般,气质判若两人。
他现在的模样虽然也是好看,却看了让人害怕,不敢多看。
凌陌花眼神一厉,如刀。
他问:“这小尼姑留她有用吗?”
没用就杀了吧。
废话一堆,听着就让人讨厌。
夕歌面上一变。
韩孝郡说:“这段时间承蒙善缘相照,凌阁主就不与她计较了吧。”又对夕歌使了个眼神,让她下去了。
这夕歌留着还有用处,暂时杀她不得。
至于凌陌花,就算也是朝廷缉拿的人,那也是凌阁主。
以后用着的地方多着呢,就容他猖狂吧。
待他出了大耀,干了蛮夷王,拥有了自己的势力,这些不听话的人,全都杀了。
各人自有自己的算盘。
广陵沈府。
夜幕落下。
沈朝歌坐在书案前,正读一首梅花诗。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
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读完诗,她忽然心血来潮,对自己的婢女吩咐,让去给她剪几枝梅花来,要带雪的。
过了一会,红柚就捧了她所要的梅花过来了。
朝歌拿来梅花,轻轻一嗅。
悠远的香,飘渺的香,冷冷的香。
红柚笑说:“小姐,这雪一会遇热就化了。”
屋里暧和着呢,可容不得这雪存活。
朝歌便把花插到一旁的琉璃瓶里,就由它慢慢化吧。
“小姐,摸摸汤婆子。”红柚怕她把手给冻着了。
朝歌也就捂了一下汤婆子。
红柚前去把床给她铺好了,唤她:“小姐,天晚了,早点睡吧。”
朝歌也就坐在榻靠着了,让红柚也退了下去,让她不必伺候,早点歇息。
她随手摸出放在枕下的手帕,琢磨了一会。
凌陌花一路入京后,藏在了徐府。
后来又藏在地下场。
现在不知又要藏往何处了。
那韩孝郡呢,这么久了,也没有他的消息,他会藏于何处?
想到这韩孝郡的藏身处,她忽然一个激灵坐直了身。
前一世,韩孝郡是跟了他父亲去了蛮夷的。
她跟着在蛮夷待了三年。
这期间,他们父子深受蛮夷王的重用,封官加爵,夕歌那时也是跟着一块去的。
有没有可能,夕歌现在就和韩孝郡在一处?
夕歌人在姑子庵。
如果韩孝郡藏身在那里,那还真是一个绝佳的藏身处,任谁都不会搜查到那里去。
这个想法一出来,她自个吓了一跳。
照理说不可能啊!
夕歌当初是跟过秦煜的,后来被送了尼姑庵,她与韩孝郡不可能再有交集。
韩孝郡又跟花颂好上过。
前世的姻缘,在这一世,明明都朝着另一个方向走了。
联想到之前花颂与钟玄明的事情,明明两人再无可能了,到了最后,还是提亲了,钟玄明还就答应了,两人还是要做夫妻。
夕歌与韩孝郡之间,会不会也是这般?
看起来再无可能有交集,因为一些事情,还是在一起了,而这一切,她并不知道?
就算他们都在一起了,与她也不会有任何影响。
沈家不可能再遭遇前一世的不幸,她也不可能被抓到蛮夷。
她自我安慰一番,却依旧不能放心,索性站了起来,去把锦言给召过来了。
锦言锦语同处一室。
为了便于保护七姑娘,就近住旁边的下人房里。
乍见锦言又被七姑娘给唤去了,他脸色不太好看了。
七姑娘待他冷淡了。
有事不传他,传锦言。
锦言来到七姑娘面前,行了一礼。
朝歌人已坐在矮几前等他。
朝歌说:“我怀疑韩孝郡人藏在姑子庵。”
锦言忙说:“属下这就去姑子庵一探虚实。”
朝歌又说:“我怀疑是夕歌把他藏在了姑子庵。”
“……”这怀疑究竟从何而来?
朝歌再说:“这事虽是怀疑,至少有六成的把握,你赶紧亲自去京师一趟,把事情朝我大哥禀明了,让他赶紧回来,到时候带上搜查令,直接进尼姑庵挖地三尺,搜查一番。”
“……那万一没有呢?”
锦言觉得她这说法也太不靠谱了。
为了她一个不靠谱的说法,就把公子唤回来,带搜查令大张旗鼓的去搜查。
最后什么也搜查不到,有损公子英明神武的形象。
“听过什么叫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人吗?你脑袋怎么这般的榆?快去快回。”
现在就去?
外面还下着雪呢。
“不情愿?”朝歌蹙眉。
霁月给她留下这些人有什么用,她都使唤不动。
锦言说:“公子临走时……”
“我知道他让你留下来保护我,现在有沈朦在此,他一个人不顶你十个人吗?”
所以,他留在这儿也没什么用了。
“……”七姑娘说的虽是真话,锦言还是被打击得不轻。
那狼孩根本就不是人,他一个人能和一狼孩比吗?
他只好道:“属下这就去。”
从七姑娘面前退下,他有些纠结的回去了。
锦语坐在屋里,心里正闷闷不乐。
见锦言回来,一脸心事重重,问他:“七小姐唤你干嘛了?”
“让我现在去一趟京师,给公子传个话。”
锦语不由一乐,问:“现在就去吗?”
锦言点头。
锦语忍笑,站起来到他面前,拍拍他肩膀说:“兄弟,我祝你一路顺风了。”
外面正下着大雪,这外面风可大了。
大晚上出发,天寒地冻的,冻不死他。
本来还觉得小姐待他锦言亲近了些,看来是他多想了。
锦言忧心忡忡,道:“小姐那边,你多留意着点,虽有狼孩在府上,那毕竟是一狼孩,野性未收,万一……”
万一野性大发,伤了小姐如何是好。
七小姐也真是心大,现在也不肯给他上铁链了。
锦语忙道:“放心吧,我注意着呢,小姐交你的差事,你快去办吧。”
“……”怎么感觉他特别希望他走呢?
所以,锦言内心虽不情愿,不得不照着七小姐的吩咐,亲自前往京师,去把她的话禀报给自家公子。
这事过后,在沈霁月回来前,朝歌白天闲在府上的时候,就逗逗狼孩。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狼孩也是个机灵的,在红蓉的耐性教导下,短短几天的时间,他已经可以和人一般,规规矩矩的站着,或规规矩矩的坐着。
走路,也可以规规矩矩的像个人了。
由于风雪较大,招生一事,也暂停下来。
统计下来,在广陵这一块,还是有四十来个人报名的。
卫珍把报名的人数送来给她过目,朝歌看了看,这报名的都是穷人家的孩子,年纪从8岁到15岁之间,再大些的便没有了。
朝歌说:“万事开头难,这个数目已经很好了,等她们尝到了读书的好处,日后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姑娘肯读书了。”
卫珍笑着说是。
但这也仅是报名的人数,等到了开春,还不知道这些人会不会全部来读书呢。
这边正说着话,红菱便笑着进来了,说:“卫姑娘,这有你的一封信。”
卫珍有些诧异,谁会给她写信?
红柚已打趣说:“卫姑娘莫不是在外面有了情郎?”
卫珍忙说休要乱说。
她是七姑娘的女管事,并没卖给沈家,不同一般的奴婢。
借过信,想了想,她当着七姑娘的面把信给拆了。
展信看了一眼,面上微微染上几分红润,不自然。
红柚笑着说:“我就说吧,一准是情郎写给卫姑娘的信。”
瞧这模样就不一样了,脸都红了。
卫珍看了一眼朝歌,她模样倒是自然。
不似红菱和红柚这般,满心好奇。
“小姐,我与这人并不熟。”卫珍把信给了朝歌,请她过目。
既然给她看了,朝歌就不客气了。
这是朴素生写的信。
朴公子先前在招生之时对她有示爱之意,那时她吓了一跳,匆忙走了。
信中,朴公子对她说:那日的话有些唐突,怕冒犯了卫姑娘,但也是他肺腑之言。
天地寒,风雪飘,想起姑娘的笑脸,温暖如春。
来年开春,参加科举,若是有望高中,再来求娶姑娘可好?
求娶她……
她心里顿觉一乱。
她并无嫁他之意,也不想嫁他。
这个人虽是一脸老实人的书生模样,给她的感觉并不舒服。
她并不是一个难相处的人,也不是一个会轻易讨厌旁人的人,何况是一个陌生人。
朝歌看过信,淡淡的说:“这个人啊,我认得他,之前跟韩孝郡厮混过,就是韩孝郡的一条狗。”
说到这条狗,她心里又是一个激灵。
她只知道卫珍前一世的时候喜欢过一个书生,据说那书生后来去科举了,再也没有回来。
卫珍几次想要逃跑,都被抓了回来,后果可想而知了。
难不成,那书生就是朴素生?
这一世,她虽把卫珍从那地方提前解救出来了,他们还是相遇了?
这个发现让她身上一凉。
这就有点吓人了。
她千防万防,明明已为她,为花颂,为夕歌,全都另僻了一条路,怎么还能在七拐八拐后,又在另一条路上相遇?
卫珍一听她说跟韩孝郡厮混过,不是个东西,便明白了,忙道:“小姐,我这就回绝他。”
朝歌立刻道:“这事由我来回绝,从今往后,你若看见他,务必要回避他,他若死缠烂打,你告诉我,我派人打断他的腿。”
她不能让卫珍和这个书生再有什么关系。
这个朴素生一直跟着韩孝郡的,他就不是个东西。
前一世,这书生已负了她。
这一世,一定不能让卫珍对他生了情。
可看他这信中,也是惯会花言巧语的。
卫珍微微一怔。
七小姐的反应有点烈,她虽不喜欢那人,倒也没想要打断人家的腿。
朝歌打量着她说:“珍珍也确实到了婚嫁的年纪了。”
卫珍慌忙道:“小姐还有许多的事情需要珍珍帮忙打理,珍珍也无心嫁娶。”
像她这等没有出身没有背景的姑娘,恐怕也嫁不到什么好人家。
朝歌便道:“你这婚事,我会帮你留意着,一定把你嫁个好人家。”
卫珍是真没想过以自己的身世还能嫁什么好人家,既然小姐这般说了,她也就又忙道了谢。
等从朝歌面前退下,一旁的红菱说:“小姐,您待卫姑娘真是太好了,奴婢在一旁看着都要吃醋了。”
居然还想着要帮卫姑娘找个好人家。
这卫姑娘不过是她的一个管事,又没有卖给他们沈府。
何必这样操心。
朝歌瞧她一脸醋意,便笑了,道:“等时候到了,我也一准为你寻一个好人家,把你嫁出去。”
上一世红菱因为她这个主子,没落个好下场。
这一世,她这个做主子的重活一回,肯定要为她谋幸福。
不仅给红菱谋个好婆家,红蓉红柚红芙,她身边的奴婢,她都会帮她们谋个好婆家。
红菱一怔,一慌,忙跪下道:“小姐,奴婢才没想过要嫁人,奴婢这辈子都要伺候在小姐跟前,奴婢不仅要陪着小姐长大,还要看着小姐将来嫁娶,小小姐小公子出世。”
“……”这都扯到哪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