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侦探李重无弹窗 第四十四章 颓废的李重
只见老者手中的玻璃瓶寸寸崩裂,这个过程十分缓慢,就像慢动作一样,当玻璃瓶完全崩解为粉末之后,随着狂风消失不见,楼下多个路人,被眯了眼睛。红色的液体摆脱玻璃瓶的束缚之后,顺着老者的手臂蔓延,不断向上,将老者完全覆盖,老者顷刻之间变成一个血人,如果近距离的仔细观瞧,会发现血液不断侵蚀着老者的皮肤,然后顺着毛细血管进入老者的肌肉血管之中,最终汇聚到心脏将心脏包裹起来。就在老者奋斗的时候,却有人颓废的生活着。
最近,李重十分颓废,自从带回银瑞儿之后,就变得十分颓废,非常颓废,特别颓废,王若鱼亲眼看着眼前的那人整天颓废的躺在那里,爱看的书也不看了,爱喝的饮料也很少再喝,整天颓废的看着天空,看起来也知道根本没有想些什么,当然李重并不着急改变什么,他现在的感觉不错,不过王若鱼却很着急,因为她不想看着李大哥这样颓废下去。
一个人颓废的原因有很多,也许是事业上的事情,也许是金钱上的烦恼,更有可能是感情上的波折,王若鱼知道李大哥心里有事,但是她能确认不是金钱事业感情这些小事情,李大哥的心中一定有惊天动地的大事,不过,当下的关键是想办法不让他每天一点点颓废下去。
于是焦急的王若鱼问计王大叔,王大叔慈祥的看着陷入情网的女儿,嘿嘿笑着说道:“乖闺女,这还不简单,男人嘛,好奇心总是有的,你李大哥不是大侦探嘛,你找点案件给他,让他去破案,这样他就有事情可做,而且你在其中穿针引线一来二去,与你的感情也就加深了,不是?”
王若鱼听着父亲的话不住点头,听到感情加深几个字,在父亲面前王若鱼没有强加镇定自若,而是羞红了脸蛋,回到家的王若鱼思绪半天,决定听从父亲的教导,为李大哥找一些案子,帮助他摆脱颓废的节奏,而且还能加深感情。
来到警局的王若鱼神情自若,而看门的年轻经常立刻为王若鱼开门,一方面是因为王若鱼的绝世美颜,例外一方面,作为警局顾问的身份,王若鱼参与了多次警局对违法超凡者的围剿活动,因此,美女战神的名字在警局里早就广为流传,执法记录仪里面王若鱼意气奋发的战斗过程早就被年轻警官们,多次以学习的名义反复观看,虽然视频按照规定不能复制带走,但是几幅大型的截图已经做成电脑和手机桌面保存在手机里。
王若鱼在警局见到值班的李一发,说明来意,李一发当然欢迎李重重新开始解决一些悬案和疑难案件,毕竟自从萧玉男在真武器弹中回来之后,警局与朝廷中的某些人的矛盾已经公开化,而且不知道什么原因,当下的案件层出不穷,社会治安能够保证良好也只因为警局以及各大家族的权利支持有关,特别是之前因为肉类紧缺导致的一系列问题,也才刚刚平静下来,李一发也经常自嘲,要不是自己是一个超凡者,算是超人一流的,否则整天处理这些案件,就会让自己变成秃顶大叔,甚至尿不出尿来。
当然,王若鱼的要求李一发拍手叫好,立刻拿出一个案件档案交给王若鱼,然后说道:“若鱼,这个案子估计李大哥会有一点兴趣,如果他愿意接下来,那就太好了。我这里别的不多,破不了的案子要多少有多少。”
看了看手里的卷宗,心满意足的王若鱼告别李一发回到家里,做好午饭之后将卷宗放在桌子上,以问询的口吻问李重:“李大哥,你看这个案子是怎么回事?罪犯到底是谁?”
李重可有可无的拿起卷宗看起来,只见上面写道:
警员编号02340900871 姓名:曹培。
当天是星期五,是我被派遣到这个区域巡逻的第247天,为什么会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我有吃夜宵的习惯,巡逻的第一天就在辖区里找到一家好吃的炸鸡店,他们家的炸鸡非常美味,作为一个夜宵炸鸡痴迷者,我过去十年每天晚上都吃炸鸡,而这一家的炸鸡的味道特别的美味,是我从来没吃过的美味炸鸡。
老板为了创收,开创了炸鸡连吃榜,记录下排名,而我从第一天开始连续吃了他家247天的炸鸡,在榜单上排名第二,第一那个人连续吃了876天的炸鸡。
所以,我非常清楚的记得我在这里巡逻了多久,而之所以要说247天这个数字,是有原因的,是和本案有关的。
那天我照例吃完美味的炸鸡,然后将垃圾丢在炸鸡店对面的垃圾桶里,然后我顺着广安街向东行走,大约三十分钟之后,完成辖区中段的横冲路程,广安街街上都是CBD,我也只负责这一部分,然后在尽头的河水处左拐,开始西部酒吧街附近的巡逻任务,这条街道因为是酒吧街,所以治安很好,极少出现大的治安案件,就算偶尔有人喝醉闹事,各家酒吧和街面上自治会的人也会第一时间出面制止,我再这里247天,从来没有发生过恶性案件,有一次有人打架后掏出匕首,准备行凶,也被自治会的格斗高手,立刻卸掉一条胳膊,当然这样的防卫行为是恰当的,也是我们警方鼓励的,所以这条酒吧街上的治安一直都很好,而当天的巡逻也十分顺利,直到我看到老三。
老三不是他的名字,因为炸鸡店的巅峰连吃榜的缘故,第一名被食客们叫做老大,而我则是老二,这个老三就是那个老三,虽然不清楚他的名字,但是我却很清楚的知道,他是CBD里一家互联网企业的小职员。
今年37,8岁的样子,已经秃顶成只剩下极少数的头发,不过他到是一个很有男子气概的人,没有特意的将头发留起来,搞出搞笑而又尴尬的发型,直接一口气,将剩下的头发剃光,变成光溜溜亮晶晶的光头形象,只不过因为长期上夜班,又是名校毕业,穿戴和整个人的气质,因为书生气息的浓郁导致他的光头,完全没有凶悍的感觉,反而有些像是一个熟读诗书的和尚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