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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骨无弹窗 正文 第八卷 十七 祭奠

    打开窗,天才是蒙蒙微亮,缓步走到天台上,淡暗的朝霞初现端倪。/ 、 5 。 o /晨风拂面,空气中有股清新的味道。此刻的北国,应该仍是一片银装素裹,然而这南方的岛屿上,却已经有了早春的气息。

    在霞光下,我开始了一天的例行锻炼。这种习惯是经年养成的,除非有特殊情况从来没有中断过。一个侧头间,我忽然看见了方艺珍裹着床薄被,笑吟吟地站在门口看着我。她的长发仍纷乱着。

    “怎么不多睡会?”我停下了运动,身她走去。方艺珍打开薄被,偎入我的怀里,把我们彼此紧紧裹缠在一起。慢慢闭上眼没有说话。她只穿着我的衬衫,身子是如此的柔软。

    “是不是还想睡?再去睡会吧,这儿风大,会着凉的!”我关切地道。

    方艺珍摇了摇头,把头轻轻靠在我的肩上,闭着眼道:“我只想多陪你一会。”

    我心中有种莫名的温暖,不由把她紧紧抱住,在她额头上轻轻一吻,笑道:“小傻瓜,快进去吧。感冒了我可是会心疼的哦!”

    方艺珍小嘴一嘟,娇蛮地嗔笑道:“我不嘛,除非你抱我进去。”我左手轻轻一抄,把她娇小的身子连着薄被一起抱起,走进了屋内。

    “亲亲我!”方艺珍在我怀中,闭着眼喃喃道。我低下头去,吻在她淡红的两片娇唇上,她离我是如此之近,我甚至能感觉到她的脸颊是潮湿的。

    “怎么哭了,宝贝!”我微微离开嘴,望着她美艳不可方物的容颜道。方艺珍双手一下勾紧我的脖颈,继续地凑上嘴来和我痴缠着,眸子中的泪花沾湿了彼此的面。

    “文俊,我要你!我要你爱我。”方艺珍喃喃地道。她的唇是如此的柔软,亲遍了我的脸,敏感着我的耳垂,让昨夜的**又再度点燃。我一下把她丢在沙发上,隔着单薄的衬衣用嘴去寻找她的**。方艺珍啊的一声,紧紧抱住了我。

    她的呻吟如天籁般在我耳边回荡,随着我们的每一次起落而轻鸣着。

    **时,她又哭了。咬住了我的肩膀,轻轻喁啃着,不停地轻唤道:“文俊,我舍不得你!”我抱紧了她,指尖在她光滑如绵的背上轻拂着,不知道怎么说才好。

    过了今天,我就要回去了。洪森已经替我安排好了去香港的船只。并且已经委托和兴社的黑子在香港的朋友替我安排回内地。再有十来个时辰,我就要离开这个蛰息了一年的宝岛了。

    “对不起,拖了这么久才告诉你我要回去,其实好几天前我就想说了,但……”

    方艺珍一下用嘴堵住了我的嘴,痴吻了半晌,才缓缓道:“我懂的,你本来就不属于这,只是我,我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会心痛。”她抬起头来,忽然笑了,笑容灿若朝花,轻轻地道:“我在想,我是不是真爱上你了呢?”

    “珍珍,知道我在想些什么吗?”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望着她带泪的脸,轻声道:“在很长很长的时间里,我曾经一直埋怨老天对我是如此的不公平。但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我应该感谢上苍,给了我这么鲜活的人生,谢谢你的爱。真的!”

    “我不会阻挡你的,我知道你还有很多事要做的。你有你的人生,我也一样!答应我,无论去了哪儿,无论发生什么,都要好好的活着。一定要幸福!”方艺珍闭上眼,缓缓道:“抱紧我,我要你今天,一直的陪着我,哪也不去!”

    “嗯!我答应你!”我心中忽然有一种满溢的幸福,如一种莫名的失落。

    方艺珍忽然似想起什么,一下跳起来,**着身子跑到琴架边把吉它抱过来,对我咋了咋舌,扮了个可爱的鬼脸,道:“我要写首歌,只唱给你一个人听!”

    手指在琴弦上拨弄了几下,她已经用着简单的和弦,轻轻地弹唱道:“那是一个夏天的夜,在热闹的舞会边缘,你对你说,人生是一条没有方向的曲线。那是一场冬天的雪,在一个圣诞的夜,我发现,亲爱的你已让我想念,那场风花的雪月,那幕纯真的从前,漫漫人海你在掌声中出现……”

    方艺珍那磁性的声音犹然在耳,我已经趁着夜色离开了台湾,海水拍打着船舷,浪涛如雪。黑暗的夜里,灯光渐渐淡出了我的视线,我不知道,这个地方我还会不会再有机会来。

    这一趟的旅行,是由黑子亲自护送的。来台湾的时候,是因为他的关系,这次走,居然也是由他相送。人生真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一切都在冥冥注定之中。

    “我说老大,你现在可真的是红人了,我都有点受不了了!”黑子笑着把一张报纸扔给了我。封页就是人质事件!

    这时已经距离这件大案已经过去了三天三夜。这段时间内,我一直躲藏在方艺珍的家中。这件事惊动了整个台湾岛。几乎所有的电视杂志和新闻传媒,都用巨大的篇幅报道了整件事,剖析我这个莫名出现又奇怪消失的人物。甚至电视和网站上还专门就我的身份进行了讨论。T市警方面对媒体的轮轰乱炸,几乎已经焦头烂额。

    我那远距离被传媒拍到的戴着墨镜的模糊相片,几乎登在了每一份杂志报刊的首页。被冠之为特警英雄、极道鲜师、卧底干探,甚至天外来客等各种名目纷乱,不可思议的头衔。

    唯一让我欣慰的事有两件。一、张永华并没有摔死,消防部门那张巨大的安全气囊拯救了他的性命,只是让他扭伤了腰,可能会落下终身的痼疾。二、我的所有学生这一刻都集体失语了。面对媒体和警察的不停询问,他们一言不发,口供意外的统一:“不知道!”我想,这一切,应该是太子他们集体讨论后的结果,他们知道这事如果传出去。对我绝对不是一件好事。

    我不是一个好老师,但这一刻,我真的很开心,为人生有这么一段学校岁月,为这么一群我值得骄傲的学生。他们那在绑匪枪口下表现出来的友情和团结、勇敢与坚毅,那首《云上太阳》的轻劝吟唱,我想我一生都不会忘记。

    至于宁家,则在洪森的斡旋下,也把这事强行隐瞒了下去。没有透露任何的口风,甚至对他们来说,我本来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陌生人。如果洪森不说,他们也根本说不出我的任何来历的。

    更让T市警方发晕的是,他们忽然发觉,这个曾经在名成中学执教半年之久的体育老师,居然所有的档案都是伪造的。甚至连相片也没留下一张!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望着慢慢消失在眼底的这个岛屿,我忽然想起徐志摩的话。这句看似已经被引用烂了的诗句,只有真正经历过的人,才懂!

    一个月后,在黑子香港朋友的帮助下,我顺利地通过市一个蚝排养殖区的秘密通道,回到了内地。别人是通过这里偷渡出去,我却是秘密回来。

    我没有任何的停歇,直接就上了北上的火车。当天晚上,我就回到了E市。时光荏苒,转眼就一年了,看着E市那熟悉无比的万千灯火,看着身边那些一如既往,匆忙而行或悠闲走过的路人,我心中忽然有种很深的寂寞,一种说不出的辛酸感。

    这是我第二次来E市,第一次来的时候,我对未来一片茫然,甚至只想着隐姓埋名,苟活于世就好。然而这一次,我却是带着极强的目的回来的。肖万全!你如果知道我还能活着回来,会是什么滋味?

    这一次,我要做的不仅仅是把没有完成的事做完,更要复仇!

    我虽然是偷渡回来的,但实际上,在和兴香港分社的帮助下,我已经取得了另一个身分,我现在名义上可以算是一名回乡探亲的港商。甚至连回乡证都有了,当然一切都是伪造的。所以为了防止穿帮,也只有采取偷渡的手段了。这个身份,只是客串一下罢了。

    资金现在是我最不用考虑的事,虽然在营救宁世群时,我出了下下策,击伤了他,但宁世群确实是个男人,这件事他根本提也没提,甚至回家后在获知相关情况后,马上委托宁国威秘密联系了洪森,付给了我五百万美元的报酬。五百万美元对普通人来说是天文数字,对宁家则只是九牛一毛了。

    换了以往,我绝对不会收这一笑钱的。但这次我则是毫不犹疑收下了,对于我即将要实施的计划来说,有物质上的巨大帮助,可以说是事半功倍,有宁家人肯出这份钱,总会让洪森少些为难的。不管如何,洪森虽然答应了我绝对会抵死相助,但我们要对付的,并不是普通人。而是一代大鳄肖万全。

    区区一个越海帮,虽然现在吞掉了泗水,实力大增,但和天星社相比,还是太嫩了。

    既然钱不是问题,我也没有委屈自己,一到E市,我就入住了当地最好的酒店。我并不是一个贪恋物质的人,只不过适当的包装总是要有的。

    一年的时间,我已经改变得太多,这种改变不止是心灵上的,甚至相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在的我,长发、蓄须,衣着品味完全不同。尤其是在香港的一个月里,我其实什么地方都没去,只是由黑子的朋友出面,帮我请了一个很有名的形象设计师,对我重新进行了形象设计和局部改容。

    我并不要完全的改变形象,大面积的整容我可不愿意的,我也没那时间。我要的只是在一些细节上稍作改变,然后达到让不太熟悉的人不能立刻认出就行了。毕竟在E市,我熟人太多了,几乎在所有的娱乐场所,都可能遇上曾经叫我“龙哥”的大小兄弟。更何况,我想施少强也不会放过我的。

    按照那个形象设计师的说法,要改变一个人形象,并不一定要大动干戈的,只要处理适当,一点点改变就能立杆见影。这个造型师旗下的一班子整容和化妆师技术都非常精良,在他们的设计下,按照我的要求,帮我设计了一个非常逼真的垫高鼻托,用最小最简单的细节改变完全成了相貌的巨大改变。

    只是看着镜中的自己,我想我这一个月的等待还是值得的,现在的我,如果戴上一副黑框造型眼镜,即便连自己,都有点儿认不出自己来了。看着那一头烫染过的微卷长发和自己一身冬日的时尚打扮,忍不住都有点失笑的感觉。

    这一次的造型转变,无疑是非常成功的。甚至连一向对相貌很没信心的人,也忽然觉得自己帅气了很多。当然,更大改变,我想是来自精神层面的。阅历的不同、气质的改变,绝对会影响一个人的容貌。一个大山中长大的人,绝对不会长出一付城市人的样子。

    两年,只要短短两年,我想我的眼神已经可以杀人了!

    在E市安定下来后,我租了一辆车,独自一人去了白水山,这儿有E市的大型公墓。我曾经和着肖家人的来过一次,被我干掉的肖进就长眠于此。当然,我可不是来看他的。他于我而言,是完全的生命过客,只是在我无尽的杀戮记录中简单的一笔而已。

    我的车内放着两束花,一束百合自然是安幼青的,另一束黄菊则是留给肖世杰。

    肖世杰的骨灰在运回国后,自然是下葬在肖进的旁边。以前来过一次,地理位置还是清楚的,所以我几乎没有花费太多时间就找到了肖世杰的坟墓。看着黑白相片上的他,我有些怅然。肖世杰无疑是个很可恨的人。即便盖棺定论,他也无疑是该下地狱的。但他其实也很可怜,从小在兄妹的歧视中成长,性格难免有些扭曲。

    “安息吧!”我把黄菊放在了他的墓前,心头闪过很多关于他的回忆片断。

    不知道为什么,我在他手下做事时,所有目的都是为了干掉他,但到他真的死了,回想起来,那种憎恨感也就消失了。我不知道,我这种硬骨下的些许柔弱,对于我来说究竟是优点还是弱点。曾经对我好的人,哪怕他的出发点只是单纯的利用,我总也会存些感激的。

    风吹来,空谷悠悠呜声。初春的E市,风中还是带寒的,刺在脸上,有引起冰凉的疼。心中忽然有点惆怅,某一天,若我死后,会不会也有人来祭奠呢?来的又会是什么人,我的朋友,还是我的敌人!

    缓缓走下肖家葬墓的山岭,我向远方另一个墓区走去。安幼青是个名人,我只是简单的询问了一下公墓管理处,已经马上得到了她坟墓的位置。甚至我连询问也不需要的,远远望去,远方的松柏林下,聚集了很多人,自然都是她的影迷。

    今天,本来就是她的周年祭的。很多她的忠实影迷,自发地来到了她的墓前祭奠她。远远就可以看见,她的坟前已经堆满了鲜花。

    每个她坟前的人默哀着,很多人捧着安幼青的写真集,一边看一边掉泪。在这些影迷的心中,也许她永远的活着吧。

    我的心忽然有些疼了,连握花的手都有些颤抖,心并没有忽然想起她曾经对我说过的话:“我刚刚跟自己发了一个誓。如果有一天,你真能实现你的目标,我一定会用最漂亮的打扮,最热烈的反应,和你好好的欢爱一场!一定会的!”

    她的声音犹在耳边轻荡,她的体香我甚至可以呼吸到,然而我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她却已经销玉陨,人在天堂!这个誓言,也随风而散。

    站在她的许多影迷中我默默地放下了这束百合,看着墓碑相片上的她那依然美丽无比的面容,我眼角忽然有些湿了,这个绝代佳人,在繁华似锦,风光无限的背后,实际上是一生凄苦。

    “幼青,我回来了!你的在天之灵,还记得我吗?对不起,是我害了你!没有我,你现在应该还站在舞台与银幕上,展现着你那动人的风姿!”我默默念叨着,手也握紧。肖万全!你会为你的所做所为付出代价的!

    幼青,我发誓,一定会为你复仇!

    “邱导,回去吧,时间不了,一会制片人还要召集开会的。”我的身后忽然有人说道。然后只听一个苍老的声音回道:“嗯,好吧。”我本是无心的听他们说话,然而一听到这个所谓邱导的声音,我却猛然怔了一下,虽然事隔许久,这声音我却熟悉的,自然是那以拍功夫片闻名的邱绍官了。

    “对了,周易不是说她也要来吗?怎么没看见?”邱绍官对他的助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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