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明探案:窃案迷踪无弹窗 正文 第十章
根据高云飞的调查结果,最可能的犯罪嫌疑人应该是《清玩》玉石店的经理韦德利本人。 . b5 、 m \\因为韦德利符合陈子明提出的两个条件:既认识方大贵又认识傅艺才。他与方大贵是多年前的同事,而且最近又来往密切;他是《清玩》玉石店的经理,因此当他12月7日凌晨去敲门时,傅艺才必定会毫无疑虑地为他开门;况且,他本人又掌管着经理室与保险箱的钥匙。因此,倘若真的是他作案,几乎没有任何困难和障碍。可是,既然他就是《清玩》玉石店的经理,那么,他还要盗取本店的宝物干什么呢?其实,他虽然是经理,但也只不过是一名高级雇员而已,真正的老板是他的表叔。当四年前那位不知名的年轻人将那两件宝物卖给店里时,当时的市场行情还不算太贵,只不过八、九十万元左右。可是,谁也没想到那两件古玉的行情在最近几年间扶摇直上,才过了短短的四年,居然就涨了几倍!而且还在继续增长之中!韦德利本是一个利欲熏心之人,他必定已经非常后悔,当初为什么不曾以自己的名义买下那两件宝物呢?可是,后悔又有什么用呢?那两件宝物早已挂在表叔的名下!因此,他唯一的办法就是盗取那两件宝物并且嫁祸于别人。
虽然调查结果已经将怀疑的焦点集中在韦德利身上,然而至今为止尚拿不出任何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就是他盗取了宝物,而没有证据也是无可奈何的。
陈子明明白,对于盗窃案而言,最容易从销赃这一环节抓住犯罪嫌疑人。而对于杀人案而言,从寻找尸体这一环节则往往容易取得突破。对于眼下的这个案件而言,既是盗窃案,又可能是杀人案,那么应该从哪个环节着手侦查呢?
陈子明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清玩》玉石店被盗的两件宝物属于重量级的宝物,价格非常昂贵。况且这次的盗宝事件已经在玉石行业内传得沸沸扬扬,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而且还可能涉及一起命案。既然如此,盗宝者恐怕不敢在近期内将宝物出手。即使他想出手,也未必有人敢接,谁想冒天下之大不讳呢?所以,那两件宝物恐怕要在什么地方藏上一段时间。这样一来,警方如果想从‘销赃’这一环节破案,恐怕就很难了。
据陈子明估计,傅艺才十之**已经被杀身亡。那么,对于警方而言,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寻找傅艺才的尸体。12月7日凌晨韦德利进入《清玩》玉石店时,可能是他独自一人,也可能是与方大贵一起。由于傅艺才对韦德利丝毫没有戒心,所以他要想控制住傅艺才、或是乘其不备、从背后给他致命的一击都是不难的。在盗取那两件宝物后,他们必然会将傅艺才同时带走,并锁好店门。但这时候傅艺才究竟是死是活,则不得而知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即使他们在店内不曾处死傅艺才,离店后也必定会在什么地方及时将傅艺才处死。
韦德利在离店前将一切布置得似乎没有任何变化,经理办公室的门锁得好好的,三道大门也锁得好好的,货架上与货柜里的玉器陈设全都安然无恙,没有任何变化。其目的就是要让许耕石回店后觉得安心,即使知道傅艺才私自离店也不会感到任何惊慌,不至于立即打电话向经理报告或是报警。这样,韦德利就赢得了更多的时间。
当天夜里韦德利的时间并不充裕,他必须计算好,许耕石回到玉石店的时间大概是几点钟,而在那之前他必须尽量将一切事情处理好、并回到高扬路77号自己家里老老实实地呆着。因为,倘若许耕石发现傅艺才不在店里,万一他立即打电话报告经理,而如果届时经理不在家里是会令人生疑的。当然,许耕石也可能报警,但警方理应会立即通知玉石店经理。
许耕石离店的时间是夜里12点左右,他赶到医院为妻子安排好有关住院、手术的一切手续,等到妻子手术完毕后再回到店里,估计需要两个多小时甚至是三个小时的时间。也就是说,许耕石可能在凌晨两点半之后或是三点回到店里。因此,在两点半之前,韦德利必须回到高扬路自己家中。当然,许耕石回店后发现傅艺才不在,也可能既不向经理报告也不报警,因为既然店里的一切全都安然无恙,又何必大惊小怪呢?当时他可能以为傅艺才临时有什么事情出去了,过一会儿就会回来。但是如果他打傅艺才的手机也联络不上,而且过了一会儿仍不见人影,也不能排除他立即打电话给经理或是报警的可能。总之,许耕石打电话通知经理或是报警的时间可能是凌晨两点半之后直至天亮这一段时间,而在此期间,韦德利必需在自己家里呆着,守着电话。
现在假设韦德利在深夜12点目睹许耕石离店后立即进店实施犯罪行动,估计15分钟之内即可完成。这时,距离许耕石可能的最早报警时间凌晨2点30分还有两小时15分钟。在这段时间里,他必须处理好两件事:第一件事是如何处理傅艺才的尸体,第二件事是如何处理他的同伙方大贵。
方大贵的尸体出现在青云山中,而青云山离城二十余公里。由于山上的公路路况不佳,而且又是夜里,行车速度理应很慢。因此,韦德利由珠江路出发前往青云山五颗松、然后再回到高扬路77号的家里所需的时间至少需要一个半小时以上。至于他是如何控制住方大贵的,则不得而知了。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在他制造车祸前,方大贵仍活着,只不过是处于被控制状态之下罢了。这样,法医根据尸体解剖就可以得出方大贵是生前烧死的结论。又由于在方大贵体内血液中查出酒精成分,警方就会自然而然地推测死者是酒后驾车不小心而出事,滚下山谷而亡。而据陈子明估计,方大贵体内的酒精很可能是韦德利控制住方大贵之后,从他静脉里注射进去的,其目的是诱导警方作出错误的判断。
至于韦德利由五颗松是如何回家的,陈子明估计在他设法控制住方大贵之后,就驾着那辆红色桑塔纳出租车全速驶往五颗松。他可能及时通知了他的妻子田小芹驾着自己家的奥迪车紧跟在后面。这样,当他将方大贵连人带车推下山谷之后,便坐上妻子的奥迪车安然回家了。
当韦德利驾车前往青云山时,出租车里可能共有三个人:第一个人是韦德利自己,车辆由他驾驶;第二个人是方大贵,他虽然还活着,但已处于被控制状态;第三个人就是傅艺才,他多半已经被杀死。而至于傅艺才的尸体,韦德利往返青云山的途中有可能将其顺便抛在什么地方,而不可能抛在本市的其他地方。因为当他从青云山回来时,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他必须立即赶回家里,而没有时间再寻找其他的抛尸地了。
还有一个更大的可能性就是,他当夜并不曾抛出傅艺才的尸体,而是将其藏于前往青云山路途中的某个秘密之处,第二天夜里再设法寻找更为理想的地点抛出。那么,第二天夜里他又会将那尸体抛往何处呢?韦德利是一个老奸巨滑、经验丰富之人,他理应明白,傅艺才的尸体是绝不能够让别人发现的。倘若傅艺才的尸体能够永远消失,则玉石店窃案的首要犯罪嫌疑人非傅艺才莫属。而如果他的尸体被人发现,则警方将立即明白,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必将另有其人!根据如此逻辑,韦德利多半会将傅艺才的尸体远抛外地,甚至是很远的地方。陈子明估计,他不但将尸体抛往远处,而且还很可能对尸体进行了某种方式的处理,使得尸体难以辨认。
陈子明告诉高云飞,首先应在从珠江路玉石店通往青云山五颗松的沿线附近寻找尸体。倘若找不到,则必须通过公安系统的网络从外地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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