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意乱飞无弹窗 正文 第四章
气氛优雅浪漫的西餐厅中,奕南与金海恬对坐着,美酒、佳肴,牛排的香气与红酒的芬芳,加上佳人的巧笑倩兮,太完美了,有美人坐陪,他屠奕南今生还夫复何求……“我敬你,海恬。全/本\小/说\网”奕南举起高雅的水晶高脚杯,一脸陶醉的看着他对面艳丽的金海恬。
金海活勾出一朵摄魂的笑容,如春花般灿烂、如朝阳般夺目,她笑容可掬地道:“你客气了,叫我金小姐就行了。”
奕南一愣,不由得皱了皱眉,金小姐?她叫他叫她金小姐?
不过,履奕南不愧是屠奕南,向来花丛间的他随即干笑一声,露出更加性感狂野的笑容,“你真是爱开玩笑呀,海恬。”
“不,我一点都没有开玩笑。”金海恬弧型性感的红唇轻吐道:“我们也不是太熟,彼此称呼先生。小姐就可以了,你说是吗?”
奕南挑挑眉,他还能说不是吗?
“确实,我们不是太熟。”他笑咪咪的说:“等我们熟一点再互称名字也不晚,我衷心等待那一天的来临。”
“会有那一天吗?”她旋即反问。
这次他没有再被她弄得傻眼,他胸有成竹,笑盈盈地道:“我已经开始到屠氏上班了,我相信离那一天不远。”
金海恬瞅着他,露出妩媚的笑。“你好像不是待得住办公室的人哦?”
奕南送给她一记深情的凝视,用眼神调戏她。“哦,为了你,自然再苦都值得。”
她一笑,婀娜生姿。“你这句话很动听,可惜可信度只有百分之二十。”。
屠奕南的花名她不是没听过,她向来聪明.不会把心交给这种定不下来的男人,若说屠家的男人,她倒是对屠奕西及屠奕北比较有兴趣。
“知道吗?海恬,你真的很特别。”奕南深情款款的说,不理会她要他称呼她金小姐的提醒。
金海恬送了片牛排入口,无动于衷的神情一览无遗。“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男人,很多男人对我说过。”
奕南尽情地吹捧道:“海恬,像你这么美、这么性感、这么感性又这么具有诱惑力的美女,再多男人对你说一样的话也不出奇。”
她笑了笑。“想必这些话你也对许多女人重复过。”
他不以为意。“那倒也是……”
该死,他怎么可以自掌嘴巴?怎么可以在她面前承认自己的花心呢?
金海恬轻松的说:“其实你大可不必在我面前掩饰你的真性情,我说过,我不喜欢颓废的男人,如果你有资格也够出色的话,我会给你机会。”
“你能这么说,我真的好感动!”奕南动容的看着她,这一刻,他觉得她就像圣母玛丽亚一样,发光发热。
多么无私、多么伟大呀,她这不啻在以退为进,鼓励他向上!
想不到世纪末还有这种好女人,美丽、纯良、身材好!他一定、铁定、决定要追到她,他要她当他的入幕之宾,嘿嘿……
哦喔,想到哪里去了?又想歪了,什么入幕之宾,去他的,多难听呀,他是要她当他的女朋友、未来的老婆……
“来,干杯,为我们的未来!”奕南满腔火热地说,满脑子想的都是待会晚餐结束后他们的“未来”,要去哪一家宾馆比较好呢?香根?皇冠?欢之巢?抑或甜蜜蜜?
“干杯。”金海恬也不置可否的与他干了。
晚餐结束之后,奕南径自摩拳擦掌的为这次约会下了个定义——相谈甚欢!
他得意的扬起笑意,没错,他觉得他们相谈甚欢,金海恬对他很满意,他们之间发展的空间很大,想必不久之后他就会成为屠家里最让芳姐疼爱的孩子,因为他会第一个娶老婆、第一个为屠家生下屠孙,让芳姐可以对他九泉之下的父母交代。
哈,没想到自己也会有这么出类拔萃的一天呀……
于是他殷勤的送金海恬回家,为了怕她嫌弃他的驾驶技术,他还特地置个人生死度外猛超车,就为了在她面前展现他的男子气概。
金宅位于天母,一栋华丽的巴洛克式建筑,富豪之气尽显于宅邪之中。
奕南兴奋极了,他想不兴奋都不行,因为按照惯例,送美人回家的他,总能得到一个晚安吻。
“哦,海恬,晚安了……”他顺势揽住金海恬的腰想吻她,不料却被她伶俐地躲开了。
她嫣然一笑,也不避讳,直截了当的说:“要得到我的吻不是那么容易”
傻眼与错愕明显降临在奕南这位大情圣的脸上。
“我——我知道。”他笑得很假。
情场常胜军首次失利了。
“那么,我进去了。”金海恬感性地一笑,闪进镂花大门里,倩影摇曳,渐行渐远。
目送着她进门,奕南微微苦笑,可是一方面他又觉得煞是兴奋,她真是处处让他充满惊喜呀,这么特别的女人他要定了。
他也知道自己之所以对金海恬这么着迷,完全是因为他从来没遇过拒绝他的女人,而她是第一个,自然特别。
所以喽,这么特别的女人,谁要是跟他抢,他就砍谁……
好像没那么严重,不过这也说明了他誓死追金海恬的决心,这次是来真的,他绝对不会再对女人始乱终弃,他保证!
***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许愿,寿星许愿!”
一首生日快乐歌热热闹闹的唱完,范纲佑在众人的起哄下,先许愿再切蛋糕。
“来,詠歌,这块蛋糕给你。”范纲佑亲自将蛋糕送到她面前,笑盈盈的对着她看。
那个屠奕南走了,她的心也跟着一道飞走了。
从大伙一进餐厅地就发觉詠歌的脸色有点僵,细细观察之下,原来屠奕南也在这家餐厅里用餐,且还带着一名艳光四射的漂亮女郎,也难怪詠歌会挤不出半丝笑容了。
早上见她心情不好,他原想大伙热闹热闹之后再送她回家,顺便开导她,没想到事情搞砸了,偏偏选错餐厅,让她心请更差。
“谢谢。”卢詠歌无言的接过碟子,无心无绪的吃了起来。
夹在一片喧腾热闹之中,她想投入却心力不从心。
刚才奕南和金海恬亲密的相偕离去,他们用餐时的愉快她都看见了,他是那么着迷于金海恬的一颦一笑,他眼中一直无旁人,自然也就没有看到坐在斜后方的她这一桌。
是上帝来救赎她吗?特意安排她与奕南在同一家餐厅用餐,让她看看他的新欢、看看他的殷勤姿态,好让她对他不再存有任何依恋。
总编说得对,她是不该再留恋一段不知何时会开花结果的感情,她这么傻傻的等是愚笨的行为,她根本老早就应该对他死心才对,白痴才会继续等他,这么了无止境的等他简直就是浪费生命,可是……
他们……会上床吗?
该死!一想到他和女人的亲密关系就令她头皮发麻,她不是没人要的丑小鸭,为何偏要等待那只太过炫烂的孔雀?
她曾调侃为何女人对花心的奕南总是死心塌地,偏偏,她对他比任何女人都还要死心塌地,甚至,她傻得一爱他就是五年,五年来,她心中没有别人,只有他一个!
她发现自己愈爱愈不快乐,愈等待他愈想获得回应,她开始有了怨妒与不甘的感觉,这感觉令她感到罪恶,毕竟一相情愿的爱是不可以奢望回应的不是吗?她怎么可以私心期盼他会有所了解?
金海恬可以进入他的心吗?她相信奕南的内心并非真那么玩世不恭,对于爱情,她相信他同样抱着一颗神圣的心在追求,只是,他的真命皇后在何方?会是她卢詠歌吗?抑或,已经是金海恬了?
***
AB酒吧
名副其实的一家酒吧,因为老板永远只会给上让来的客人两种选择,不是A就是B,他会问人要加冰还是不加冰?要爆米花还是花生?诸如此类二选一的问题,客人没有挑剔的权利。
偏蓝暗色的灯光,蓝调节奏悠扬流泄着,这是卢泳歌放松自己的地方,大学时代,她和社团的伙伴们都有来这里,出了社会,她依旧偏爱酒吧的慵懒调调,可以调和她现在跑新闻过于紧张的神经,赶走她一天的疲累。
“小詠歌,要祛寒兰姆还是火辣古巴?”店主的AB问题任凭他老大今天高兴调什么酒便问什么问题。
“火辣古巴?”卢詠歌答得毫不犹豫,这是她的习惯,总是选择后面的答案,不必花脑力思考。
“小詠歌,看你一脸菜色,今天又被什么惨无人道的新闻荼毒啦?”一旁的林丹雁笑问。
卢詠歌笑了笑,慢啜一口工读生送上来的火辣古巴,幽默的说:“习惯了,没什么,只不过连续十八个小时守着警方与歹徒的对峙而已。”
他们都叫她小詠歌,尽管她已经不小了,不是当初他们初见她时的十八岁少女,但他们还是喜欢这么叫她。
当年,她是他们冲浪社里年龄最小的,才大一,刚入学,生日又在年十二月的最末一天,小得不能再小,一副邻家妹妹的模样,大家都呵护着她。
林丹雁同是冲浪社的成员,当年大三,是她的学姐,也是奕南的同班同学,在成员多是男生的冲浪社里,林丹雁一直对她照顾有加,把她当自己妹妹一样。
“要保重身体呀,别太劳累了,命只有一条,自己不爱护自己,可是没人会爱护你的。”林丹雁不改她过去在社团里擅于照顾人的性格,每回碰头都不忘对卢泳歌耳提面命。
“不说我了,说说你吧。”卢詠歌笑问:“学姐,你不是要订婚了吗?怎么有空来酒吧?不必忙的事吗?”
“别提了,当新娘是很繁琐的,所以我才来这里喘口气。”林丹雁叹了口气,苦笑道:
“或许是我不够爱他吧,如果我够爱他,就一定不会不耐烦这些婚礼的琐事细节,都怪我。”
“学姐,你还没看开?”卢詠歌真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好。
林丹雁过往的感情历史大家都知道,她从高中开始,交往六年的男朋友爱上她的好朋友,她尝尽被背叛的苦汁之后才找到现在的未婚夫,重新对人生燃起希望,所以大家也都深深的为她找到归宿而祝福。
“怎么看开呢?”林丹雁摇摇头,伤感地说:“感情是不能代替的,我现在才深深明白,即使阿志背叛了我,我还是爱着他。”
一直在爱的旋涡兜不出圈来的卢詠歌迷惑了。“难道你不爱你现在的未婚夫?”
“也爱,但没那么爱。”她百转愁肠地低回道:“不是最初、最想爱的那份爱,所以爱得不够投入、不够用心,也不够执着,所以我说都要怪我,是我不好,我太贪心了,对爱还有渴望。”’
心中闪过其种异样的感觉,卢詠歌脱口而出,“学姐,你没试着更爱你未婚夫一点吗?”
“根本做不到。”林丹雁颓败地垂下眼眸。“如果不是自己最爱的人,为何要去爱?我很迷惘,真的很迷惘。”
“你这是何苦,学姐。”卢詠歌忍不住想劝她别这么傻了,一个女人,一生难道注定只能对爱鞠躬尽瘁?
林丹雁凝视着她。“你不也一样?小詠歌,你一直在等奕南那个傻瓜,可是他一点都不知道,你在我们眼里已经是圣人标本一枚了,五年来,风雨不改,不在等你心目中的屠学长。”
“学姐!”这份痛人尽皆知,但也是她最让人碰不得的痛。
林丹雁语重心长地说:“小詠歌,千万别轻易放弃所爱,即使再充满荆棘也要坚持到底,这是我的切身之痛,若你不喜欢这个人而跟他在一起,那是怎么样都不会幸福的,因为,‘不是最喜欢’,本身已经是种背叛了,又怎么能奢望对方不察觉到你的不真心。”
卢詠歌沉默不语,是了,这就是她一直以来坚持等侯在奕南身边的理由,因为她最爱的是奕南、最喜欢的是奕南、最中意的是奕南,最初爱的也是奕南!
她不想改变、不想换个人来爱,因为“不再爱屠奕南了”这件事绝对会让她的生命七零八落,再也无法拼凑完整。
把握着酒杯,她眼眸注视着那如可乐般暗红色的液汁,回想起那年盛夏,那场对她毫无预警席卷而至的爱情暴雨,一幕一幕,她还深深烙印在心……
***
五年前
“快点!小詠歌,快过来!”
大伙殷勤的叫卢詠歌,这是她第一次参加冲浪社的活动,她从不知道原来冲浪是这么好玩的一件事,带着滑水板和橡皮艇,他们一大群人嘻嘻哈哈的追逐笑闹,即使是才入社的她也很快的跟他们打成一片。
“哈,小詠歌,没想到你扎两条辫子这么好看。”仅着一条泳裤的奕南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看,他眼里满溢笑意,一脸喝采。
“是吗,学长?”她没有脸红,反而冲着地笑。
屠奕南是冲浪社的社长,她的丹雁学姐早警告过她了,他是社长,也是“色长”,他对女人来者不拒,和女人调清也最有一手,要她小心别误陷情网。
“当然!你美得很!有没有男朋友呀?要不要我帮你介绍?”奕南故意绕着她打转,似乎对她的身材相当满意。
“你是想介绍你自己吧,色南!”同社也是三年级的洪诗盈大声的喊,一边对卢詠歌猛眨眼睛,要她别羊入虎口了。
奕南爽朗的一笑,开始追着洪诗盈跑。“没错!小盈盈,那你有没有兴趣当我的女朋友呀?让我们两个好好的展开交往吧!”
“不要呀——”她笑着尖叫,狂逃。
看他们打闹,大伙哈哈大笑,卢詠歌也忍不住微露贝齿,绽露笑意。
她知道今天的自己确实引人注意,一件崭新的白色泳衣是她为了加入冲浪社而买的,她少女紧实优美的**在迷人的泳衣下分外教人迷思,她胸部挺秀、长腿白皙结实、肌肤吹弹可破,年轻的脸庞美得脱俗,整个海滩的男孩微几乎都忍不住对她多看了几眼,她的青春不刻意,但就是清纯灵秀,雅致之外,她的娇嫩也突显出来。
年轻就是本钱吧,她不怕男人的眼光。反正她觉得自己也挺赏心悦目的不是吗?
大伙一一上场了,冲浪板不够,因此有些人便先去游游水,或者是在橡皮艇上享受日光浴。
卢詠歌的脸被阳光晒向微红,她跳进了水里,让海水替她消暑,八月天,太阳确实毒得够酷。
她恣意的在水中优游,她八岁就会游泳了,像是和水有缘,游泳向来难不倒她,她的泳技是全家最好的,甚至她还曾考虑过要去参加业余游泳比赛呢。
不止如此,她记得小时候她曾和比她大五岁的邻家大哥比赛游泳,小小年纪的她居然赢了,虽然大伙都不敢相信,但也自此对她刮目相看。
所以讲起游泳,她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那就是——轻松。
她喜欢享受游泳的感觉,随意划动手臂,尤其是在水面浮着,微闭着眼睛,那感觉……
倏然,卢詠歌哀号一声。
她的脚踝不得动弹,她的脚不能动了,怞……怞筋,她居然怞筋!
哦,天,她咬紧牙关,痛得脸色都变了。
“救……救命呀!”她心中一慌,猛拍打着水面,趁自己还没沉下去之前放声大喊。
海滩上的伙伴察觉了她的不对劲,纷纷朝她狂奔而去。
“詠歌、小詠歌溺水了!”有人大叫。
“不会吧?该死!”身为社长的奕南低骂一声,连忙跳进水里救人。
卢詠歌浸在海浪之中,死亡的恐惧向她漫进,她死定了,亏她一直把大海当朋友,海却对她这么无情,难道她要命丧大海了吗……
“小詠歌别怕,我来救你了!”奕南坚毅的声音出现在她耳畔,她已经连喝好几口水。
“学……学长……”面对死亡,谁能勇敢?向来坚强的她,竟怕得快哭出来了。
恐惧之中,卢詠歌感觉到有人抓住了她的胳膊,她的身子被拖了起来,一双健壮的手臂将她送上了水面。
“呃……”她贪婪的连吸几口新鲜空气,她没死、她没死,太好了……她放心的松软在坚实臂弯之中。
“你没事吧?”奕南担忧的问。
她感觉到有人将她放到沙滩上,她脸上的水珠也被拂开了,辫子被拢到一旁,那人在轻拍她面颊。
“小詠歌!”奕南再叫,声音里已加入了焦急成分,她再不醒来,他可要对她做人工呼吸了。
卢詠歌缓缓睁开眼睛,感觉十分狼狈,游了那么多年的泳,她从来没出过差错,偏偏第一次和冲浪社的社员出来就溺水,天呀,她好丢脸,真的好丢脸,还号称什么游泳专家,太可耻了。
“醒了!她醒了!”大家欢呼起来,一张张笑脸出现在卢詠歌面前,他们甚至高兴的拍起手来。
看着大家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卢詠歌一阵内疚。“我……”
都是她,如果不是她,大伙还玩得好好的,是她扫了他们的兴,她真是太大意了,如果下水前做好暖身运动就不会发生这种事,都是她自恃泳技好,所以才惹出今天这个大麻烦……
“别说了,没事就好。”奕南体贴的阻止了她,他扶她起身,接过林丹雁递过来的大浴巾让她披上。
“谢谢你,学长。”卢詠歌感激的披上浴巾,她虚弱的靠在他身上,一半是乏力,一半是惊吓。
“哇,好正点的小妞,听说刚才溺水了,要不要我们兄弟几个帮她做人工呼吸呀?”
一个轻佻刺耳的声音插了进来,奕南皱起眉宇,直视眼前那几名小混混。
“胸部还满丰满嘛!你们瞧,一手无法掌握哩!”一名猥琐的混混粗鄙的说,色迷迷的贼眼还不怀好意的在卢詠歌挺秀的胸部来回驻留。
卢詠歌涨红了脸,才十八岁的她稚嫩得很,根本不知道如何应付这些无懒。
“住嘴。”奕南冷冷的眼恶狠狠的扫了混混们一周。
“算了,奕南,我们走,别理他们这些无聊的人渣。”奕南的死党沈千凯连忙劝他。
别人不了解奕南,以为奕南玩世不恭,但他很了解,从高中到大学都同班令他们友谊深固,因此他知道,奕南发起飙来都是谁都挡不住的,连拳王也斗不过!
“对,千凯说得对,我们还是走吧。”洪诗盈也连忙劝道,她知道这些人是专门来惹事的,还是少碰为妙,尤其他们的身份还是学生,那就更加不能在外惹是生非,少为自己找麻烦。
“说我们是人渣?”混混头头不满了,口里的口香糖一吐,他作势欲往卢詠歌胸部抓去。
卢詠歌惊呼一声,吓得呆住。
“该死的东西!敢调戏她,活得不耐烦了?”奕南冷着眼,他扑过去,握紧拳头闪电般对那混混头头的下巴挥了过去。
“呜……”被奕南接了一拳的混混头头痛得倒卧在地,这人的拳头是铁做的吗?他感觉自己下巴快裂了。
“你居然敢打我们老大?”混混们不爽了,他们摩拳擦掌,群起拥上,团团将奕南围在中间。
奕南冷笑一声。“为什么不敢?他就是欠揍。”
“妈的!”混混们咒骂一声,开始朝奕南攻击。
“学长!”卢詠歌大梦初醒,连忙急喊。
事情怎么会变得不可收拾?原本不是好好的吗?她只是单纯溺水了而已,这群混混偏来惹事,现在居然还打了起来。
“奕南,别打了!你做什么?别打了!”林丹雁急得团团转,她想扑上去劝架,又不知道从何下手。
“奕南,小心!”沈千凯没劝架,反而提醒他要小心那些混混卑劣的行径,因为知道劝也没用,奕南的暴力因子已经被挑起来了,不让他打打是很难让他爽快的。
混混大喊壮势道:“大家一起上,今天就让这个不知好歹的家伙知道我们子联帮的厉害!”
“一起上来吧!今天就让你们这群不知歹的家伙见识、见识我屠联帮的厉害!”奕南笑得狂捐,筋骨太久没活动也不是办法,就趁今天好好活洛、活络筋骨!
“屠联帮?”混混们心下一惊,这是什么帮派?莫非他们惹到了什么了不得的大帮派……
正疑惑间,奕南的拳头已经攻上来了,他瞄准其中一名混混的下巴,如法炮制赏对方一拳,霎时又让那名混混痛得抱头鼠窜。
“学长,小心哪!”除了要他小心,卢詠歌不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
看他那副英勇的样子,她对他真的完全改观了。
以前,屠奕南在她心目中不过是个玩世不恭、浪荡花心的男孩,他家世好、外貌好,风流清史绵绵不绝,对他投怀送抱的女生多如过江之鲫。
她一向崇拜纯纯恋情,所以她觉得自己跟他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她无法理解他的博爱,更不能苟同他的感情观,他对情字仿佛太随便。
而今天,……一切都变了。
他非但在第一时间冲下海去救她,现在又为了这些混混调戏她而翻起脸来与他们打架,她真的……真的好感动。
为什么他会为了她这么做呢?难道他喜欢她吗?
她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卢詠歌思忖间,就见奕南的拳头周旋在六、七名混混之中,不到十分钟,他们已经全数应声倒下。
“干得好!”沈千凯不由得为死党喝采一声,他就知道奕南会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
见混混们都倒下,卢詠歌连忙冲向奕南,她仔仔细细梭巡着他周身,见他嘴角有一点点血丝,她急问:“你没事吧?学长,你没事吧?”
“当然没事。”奕南慵懒地一笑,满不在乎的拭去嘴角的血丝,轻佻地搂住她的肩往前走,无视于众人惊诧的目光,对她附耳低柔沙哑地问道:“如何,小詠歌,我为你流血、流汗外加跳水,你要不要当我的女朋友呢?”
“学长——”她步履停顿了,愣在原地,不知如何回应。
见她如此,他重重拍了她肩背一记,立即放声大笑。“我开玩笑的啦,哈哈!你当真了?”
然而,卢詠歌的心却再也无法平静了,他的玩笑话像一枚炸弹,炸得她体无完肤、炸得她灵魂出窍,她当真?
她真的当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