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复仇事务所无弹窗 正文 第三百九十八章400 龙族崛起十三
沈凌雪被诱惑了,主要是她发现脑海中真的多了许多了不起的知识。沈凌雪成为沈虎的女儿后,用心学了认字,也读了一些书,分得清楚知识好坏,她可以断定,若是将脑海中的知识传播出去的话,足以改变一个时代。沈凌雪并不是冲动的人,虽然梦中的经历影响太过清晰,但她还是想试一下,万一梦中的都是虚的呢?但是,事情的发展与梦中一模一样,迟瑞连续数日不进洞房,迟家的下人都瞧不起这位新少奶奶,暗中起沈凌雪的笑话。有那自觉颇有姿色的丫鬟掩饰不住野心,透露了想要勾搭迟瑞做姨娘的心思。沈凌雪冷眼瞧着这一切,心里越来越失望。
蔷薇凑到她的身边,仿佛为她好地建议道:“姐,那丫头仗着自己好看就想勾引姑爷,不能让她得逞。她现在就不把你这个少奶奶放在眼里,等她真做了姑爷的姨娘,还不要爬到你的头上?”
“哦?那你要怎么办?”沈凌雪面无表情地道。
蔷薇道:“划花她的脸,让她没有勾引姑爷的资本。”
沈凌雪心中冷笑,这蔷薇果然心怀叵测,她给自己的建议,无一不是将自己推得离迟瑞更远,然后她趁机接近迟瑞。自己之前太笨了,竟然相信了这个女人,将一匹披着羊皮的狼留在身边。
“好啊,”沈凌雪冷笑道,“那你就亲自去划花她的脸吧。”
“我?”蔷薇惊了一声。
沈凌雪挑眉:“难道你要我亲自动手?”
蔷薇没有办法,只能亲手割破了丫鬟的脸蛋,嘴里还不断地道:“你不要怪我啊,是姐命令我这么做的。我们都是当下人的,不能不听主子的话。”
果然,丫鬟总管大蓉不去找蔷薇的麻烦,直接找上沈凌雪,直斥其实恶毒的女人,自家少爷娶了她是倒了八辈子的霉。沈凌雪冷笑,别以为她不知道大蓉的心思,这女人虽然是丫鬟总管,但实际是迟老夫人的侄孙女,当初可是被当作迟瑞的童养媳接进迟府的,她的心思可是都放在迟瑞身上,自然不待见自己这个“迟瑞的夫人”。
两人冲突之际,迟瑞回到家中,直接痛斥沈凌雪。虽然自己有错,但迟瑞连事情的经过都没有问就斥责自己,让沈凌雪的心冷透了。而此时,下人回报,顾知夏回到金城。迟瑞一听顾知夏的名字什么也不顾了,直接就要去见顾知夏。
“站住!”沈凌雪喝道,“迟瑞,你有把我当你的妻子吗?你有尊重过我吗?”
迟瑞冷声道:“若不是你沈家仗势欺人,我迟瑞根本不会娶你。我的妻子只有一个,就是顾知夏。至于尊重,抱歉,我做不到。”
完,拂袖离去,他还要去见那个未过门就被土匪掳走的妻子呢!
“呵呵,呵呵……”沈凌雪笑了,一切都如同梦中的发展一样,她还有什么可期待的呢?该清醒了。
大蓉被沈凌雪吓得毛骨悚然,不敢再跟沈凌雪呛声,带着一群丫鬟下人走了。蔷薇走到沈凌雪面前,心翼翼地问道:“姐,你没事吧?”
沈凌雪收住笑,冷眼盯着蔷薇:“一切如你所愿,你现在很得意吧?”
蔷薇吃了一惊:“姐你在什么?我不明白。”
沈凌雪呵呵地嗤笑一声:“你如愿地挑拨了我跟迟瑞的关系,还不得意?不过你想做迟瑞的妾可没有那么容易,人家迟瑞的心上人回来了,迟瑞还会注意到你这朵解语花吗?”
蔷薇脸色苍白,她没想到沈凌雪竟然戳破她的心思。沈凌雪是督军的女儿,要收拾自己这个背主的丫鬟,她能逃得了吗?找迟瑞求救?现在迟瑞的心思全在顾知夏身上,能顾及到她吗?不如,找大蓉?这个女人没有什么心眼,轻易就被挑拨着与沈凌雪做对。自己装儿可怜,大蓉肯定会收留她,帮她住沈凌雪。想到这里,蔷薇转身就跑。
沈凌雪对着其背影鄙夷地冷笑一声,转身进屋收拾行礼。迟家富有,沈虎给沈凌雪的陪嫁也不少,她暗中将值钱的东西全部变卖,换成了金条。一天深夜,没有惊动任何人,沈凌雪离开了迟家,离开了金城。自从新婚那晚做了梦过后,她就按照梦中的武学知识开始修炼武功,几天下来已经修出了一丝内力,有了自保之力,也不用再惧怕外面未知的危险。
沈凌雪在迟家不得人心,她走了几天都没有人知道。
迟瑞看到顾知夏的相貌后认出了她就是自己一见钟情的女子,执意将其接回迟家。迟老夫人担心沈凌雪不高兴,让迟瑞先去找沈凌雪好好谈谈。迟瑞顾忌沈家的势力,无奈前往沈凌雪所住的院子。然而,他没有找到沈凌雪,只在其屋子中发现了三封信。
第一封是休书,沈凌雪竟然休了他迟瑞。迟瑞勃然大怒,只有他迟家大少爷不要别人的份儿,哪有女人不要他的?虽然他不喜欢沈凌雪,但沈凌雪既然已经嫁给了他为妻,没有他的允许,就是死,沈凌雪也是迟家的鬼。迟瑞几下将休书撕成了碎片,他现在虽然喜欢顾知夏,但还没有到深爱的程度,而且做为一个旧社会的男人,大男人主义严重,根本不会允许自己的女人背叛自己。沈凌雪这一出正戳中了迟瑞的痛处,他虽然依然不喜欢沈凌雪,但却深深记住了这个敢休弃他的女人。
第二封信是沈凌雪写给迟瑞的,上面了蔷薇的事情,告诉迟瑞蔷薇对其有意思,为了接近迟瑞才到自己身边来做丫头,顺便挑唆她与迟瑞的关系,并且解释了割破丫头脸的事情:主意是蔷薇出的,动手的叶是蔷薇,她把责任全部推到沈凌雪身上。沈凌雪走了也不会让蔷薇好过,她算计自己,沈凌雪不报复会来就不叫沈凌雪了。迟瑞没有怀疑这封信上所写的,沈凌雪骄傲得连他都不要了,又怎会去冤枉一个丫头?他的脸很黑,没想到自己竟然被一个丫鬟算计了。迟瑞决定一会儿就将蔷薇赶出迟府。
第三封信是让迟瑞转交给沈虎的。在信中,沈凌雪坦诚了自己并非真的沈凌雪,而是其好友吴翠翠,当初是为了替好友占位置才认父的,后来听好友坠马而死后非常伤心,又因为沈虎待她非常好,她才安心当了沈家大姐。但假的就是假的,如今她听当年好友可能被人缩救,没有死,所以她选择离开,将位置让回给好友。沈凌雪没有言明顾知夏才是真正的“沈凌雪”,她对顾知夏是有怨言的,虽然知道其无辜,但顾知夏无意抢了她喜欢的男人却是事实。就让他们一群人去折腾吧,反正最后顾知夏的真实身份会被众人揭露出来。
这一天,才平静没有多久的金城又起了波澜,沈督军派人到处寻找他的两个女儿。是的,两个。沈凌雪与沈虎相处了这么久,两人之间已经生出了父女之情,而且知道沈凌雪是为了他与他女儿考虑才认父的后,对其没有不满,对外宣称其是他的义女。
迟家的大少奶奶在前一任少奶奶回来时失踪了,民众们对此纷纷猜测。有人是迟家大少爷将新少奶奶赶出了迟家,为的是给前任少奶奶让位置;有人是新少奶奶深明大义,自己离开给前任大少奶奶腾位置……众纷纭,让迟家处于风暴中心。迟老夫人让迟瑞放弃顾知夏找回沈凌雪,迟瑞答应找回沈凌雪但不同意送走顾知夏,同时他讲蔷薇赶出了迟家。大蓉为了蔷薇找上迟瑞,迟瑞出事实,让她明白自己有多蠢,做了蔷薇的棋子。大蓉不由开始反省,自己是不是对沈凌雪太过分了,导致沈凌雪离家。心里面愧疚异常,因此不像原著中一样偏向顾知夏。蔷薇偷鸡不成舍把米,被迟瑞和沈虎逼迫着离开金城,潦倒落魄,常常后悔自己的自作聪明,如果她老实做沈凌雪的丫鬟,是不是就不会落到现在的结局?
沈凌雪离开金城后照着脑海中的资料寻找提到的人名,果然,这些人各个不凡,虽然目前还没有显露出来,但在各自的领域拥有不凡的能力。沈凌雪在微末中将这些人聚集在一起,提供给他们金钱和资料,让他们步入各个领域:军队、商业、工业、农业……以及zf。五年后,这些人全部成为各自领域的佼佼者,拥有不的话语权,儿沈凌雪也建造出了自己的商业帝国。她开始第二步计划,在手下们的拥护下,开始夺权。十年后,沈凌雪掌握了整个华夏,华夏的经济军事获得巨大提高,堪为世界第一。华夏强势崛起,将各个殖民地和租借从列强手中收回,杀掉了某国在华夏的所有奸细,并且联系其余国家一起对某国实行经济制裁,使得本国没有资源的某国越来越贫困,根本没有余钱发展军事,军队被迫解散,其高层的野心一辈子也无法得以实现。
十年的时间过去,金城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沈虎死了,迟瑞成为新的督军,他比较识时务,一早就投靠了新任zf。新zf没有剥夺他的军权,他依然是金城的第一把手。只是相比事业,他的家庭生活却是寡淡无比。顾知夏还是与向天在一起了,迟瑞最后选择了放手。名义上,他就只有沈凌雪这么一个妻子了,可人却不知道在哪里。迟老夫人为了迟家的传承,让大蓉做了迟瑞的妾。大蓉为迟家生下了后代,但自己却难产而死。迟瑞在一系列事情后,对****之事再没有兴趣,也没有再纳新的妾,只一个人孤单地生活。迟老夫人对此没有办法,只能无奈放弃劝,将精力放在曾孙子身上。
这一年,为了向全世界彰显华夏的强大国力,让别的国家不敢再打华夏的主意,新zf决定举行阅兵仪式,各地的督军全部要前往京城参加阅兵仪式,迟瑞自然也不例外。在路上,他从副官那里拿来关于新zf各高层的资料阅读。当看到总统的名字的时候,他不由一愣。沈凌雪,好熟悉的名字!再看沈总统的简历,还不到三十的年纪,一手建立吴沈商业帝国,研究出超越其他国家的先进工业设备仪器和军工武器,装备整个华夏军队,眼界不凡,在各领域的领头人物还在草莽时就拉拢帮助他们,在这些人的一致推荐下成为华夏新一届的总统。
吴沈商业帝国?记得沈虎曾经跟他过,沈凌雪以前的名字可是叫做“吴翠翠”。这个沈凌雪是他认识的那个沈凌雪吗?若是的话,她怎么变得如此厉害?一个人打拼出一个帝国,他甘拜下风。迟瑞脑海中浮现出曾经追着他喜欢他,要嫁给他的女子,这么些年来,他无事的时候常常想起这个女人。最初是因为不爽不高兴,沈凌雪竟然给他写休书,他可是不高兴到了极;后来,当每次因为顾知夏与向天的事情不开心时,他想起沈凌雪就有一丝丝的后悔,若是当年他接受沈凌雪的感情,尊重她这个妻子,他会不会就拥有一段幸福的婚姻,不会因为顾知夏选了别人而受到伤害呢?久而久之,迟瑞对沈凌雪的感情逐渐发生了变化。他想过,等着到了沈凌雪便与她好好地过日子。但如今的状况,似乎无法实现了。沈凌雪已经成为了他高不可攀的存在。
“你的变化可真大啊!”迟瑞摩梭着报纸上沈凌雪的脸,虽然报纸上的影像很模糊,迟瑞还是认出了上面的人是他离家十年的妻子,“娶得如此成就,肯定受了很多苦吧?”
京城,沈凌雪看着进京参加的督军名单,陷入回忆。迟瑞成了金城的督军,沈虎死了吧?没有了她的参与,看来剧情也没有改变多少。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顾知夏没有死,还嫁给了向天。
迟瑞啊,要不要见一见这位故人呢?(未完待续。)